2009/03/19

招搖撞騙

 

自由時報載: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詢問說,郭冠英為何能以九職等卻外派擔任十二職等職務?

新聞局人事室主任郭忠聖表示,郭冠英的職等是九職等一等秘書,派駐多倫多是擔任「代理館務」,不是「組長職務」,沒有正式的主管身分。張哲琛也說,郭的職等未改變,銓敘部不認為郭有升官。

李俊毅氣得大罵,郭對外自稱組長,根本是招搖撞騙,既不是主管,新聞局的處分竟還稱要將郭調離主管職務,根本是在「莊孝維」。

 

搞了半天,郭冠英還是九職等秘書嘛!

為什麼這段期間新聞局都告訴外界郭冠英是十二職等的組長呢?

而且新聞局人評會宣布對郭冠英的處分,明明是「即予調局並任非主管職務」。這種懲處的文句會寫成如此,顯然是以郭冠英原來有主管職務為前提。如果郭冠英本來就不是主管職務,何必強調改任非主管職務呢?這不是新聞局有意愚弄全國人民,就是脫褲子放屁,狗屁不通。

更可惡的是,昨天在立法院答復時,新聞局還說是媒體誤導。我們說,這是新聞局,不是其他什麼機關,主管的就是新聞,搞新聞還能搞到讓媒體誤導,誤導了這麼久,也不澄清,這是什麼新聞局!

一個九職等的秘書能夠[代館]這麼久,問到的人都搖頭,說外館人事混亂不是一天兩天了,從前就是如此,民進黨執政時都未整頓,現在更別談了。

[代館]不是組長,郭冠英憑什麼用組長的職銜到處跑?新聞局答稱是為推動業務方便。這又是天下奇聞了。我知道不少亂七八糟的傢伙,明明只是雇員,卻在外面稱主任,稱參謀,這叫招搖撞騙,不是推動業務。然而,新聞局的駐外人員明明不是主管,卻用主管職稱,卻不是招搖撞騙,而是推動業務,這還有國家的公務員體制嗎?

有人告訴我,郭冠英行事作風向來很自我,幫張學良、孫立人、柏楊寫過書,其是也是反對國民黨的「正義人士」。話是不錯,我們本來就不必一筆抺殺他全部的人格。在我來看,郭冠英反國民黨是一回事,做過些俠義之事也是一回事,但對國家的忠誠,對台灣人民的認同,以他公務員的身分,他就是個叛徒!這種人為什麼還窩在新聞局,情願當個特立獨行的怪咖,上下都拿他沒輒,這不是十分奇怪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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