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9

Firefox3.6.6似乎OK了?

經過長達3個月的努力,超愛當的Firefox3.6更新到3.6.6,終於看見狀況OK的一絲曙光?

Firefox 更新的點點滴滴,請參看:

Firefox 3.6.6 發佈

Firefox 3.6.6 緊急更新,延長外掛防當的強制暫停時限(+手動改)

可能的話,我要暫停以後更新。

2010/06/25

「故」?行政院吳院長

行政院宣布推動的節能減碳措施,其中特別強調政府官員不穿西裝、不打領帶。這項措施的具體推動方法,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以後在開會通知上不妨都備註這項措施。公務員習慣文到辦理,看見開會通知有此記載,自然就毫無疑問,奉行不渝了。

上面這段倒是題外話。下面才要言歸正傳。

在「經濟部(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R.O.C.)全球資訊網 - 即時新聞」看見這則報導:「若全民共同響應冷氣調高1℃,則全國夏季就可省電達10億度。故行政院吳院長於99年6月10日第3199次院會,特別指示節能減碳工作須大力推動,」

「故」?行政院吳院長,吳院長不是還好好的嗎?怎麼就突然「故」了呢?

原來此「故」非彼「故」,是「所以」、「因此」的意思,不是「掛了」、「死掉」的意思。

不過,在人名、官銜前加「故」真的很不適當,大多數人都會避免這種用法,除非此人真的是「故」了。

不信的話,可以Google,查到的數目是很少的。例如:

-故吳院長- - Google 搜尋:9筆

-故馬總統- --因此之故- --執此之故- --是故,- --職此之故,- --何以故- - Google 搜尋:12筆

一般人寫作或者有不謹慎的時候,但部會級的新聞資訊還會發生這種情形,就不應該。像總統府「新聞稿查詢」,不可能查到「故馬總統」,查到的「故總統」,真的就是已故的蔣總統。

附帶一提,稱「故總統」、「故院長」者,是指此人在任上去世而言,如在卸任以後才去世,仍只可以稱「前總統」、「前院長」,不稱「故總統」、「故院長」。故「蔣故總統」的意思,就是在任上去世的意思,蔣氏父子都是「蔣故總統」。在正常的民主國家,會出現「故總統」都是因為意外,不過,在蔣氏父子的時代,他們註定要成為「故總統」,卻是一種天經地義的事情。

 

2010/06/22

世足演技秀

昨天朝鮮下半場被葡萄牙踢的真慘!那真叫兵敗如山倒,看到後來,心裡頗為朝鮮不忍。即使如此,萄萄牙-尤其是C羅還在演,超愛演。我說,婆婆媽媽趕快轉台都來看世足,這要比夜市人生還精采,輕輕一碰都要飛出幾丈遠、滾好幾十圈,明明沒踢到,也要抱著肚子鬼叫鬼叫,躺在地上裝死。這些人哪是運動員,根本是演員,看到足球演成今天這個樣子,才真叫人難過。

看看足球教練怎麼教球員假摔,和演員訓練班有什麼兩樣?

和昏倒羊又有什麼不同?

2010/06/18

騷擾之界限?

強摟腰摸肩不算性騷擾?男判無罪(2010/06/16 11:47)

新竹一家科技公司的男性副理摟女同事的腰被告,高等法院判定無罪。

搭肩、摟腰算性騷擾嗎?兩位法官有兩種判決,使民眾難以了解性騷擾的界線。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一間科技公司張姓副理被指控趁同事聚會時,對一名女部屬伸鹹豬手,兩度搭肩並摟腰10秒,女部屬嚇得立刻離開現場,隔天提出性騷擾告訴,一審時張姓副理被判拘役40天,但高等法院卻認定,女性夏天穿著清涼,男性碰到這些部位是合理行為範圍,改判這名男子無罪定讞。
36歲已婚的張姓男子是新竹某間科技公司的副理,兩年前的2月,被女性部屬指控性騷擾,趁公司員工聚會續攤,向女部屬伸出狼爪。女部屬指控,張姓副理先伸手搭上女部屬右肩,女子藉機閃開後,張姓副理再伸手搭女子左肩,接著順勢往下摟住女子的腰,時間長達10秒,女部屬嚇得花容失色,當場離開現場。
隔天女部屬向主管投訴並提告,張姓副理則寫了一封EMAIL向她道歉,「我一定深自反省…請原諒我上周五一切言語與肢體對你不禮貌的行為…」。一審張姓副理被判拘役40天,他繼續上訴,沒想到二審竟然出現完全無罪判決。
性騷法25條明文規定,「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法官認為,夏天女性穿著清涼,腰部、肩膀本來就會露出來,被別人碰到算是合理範圍,所以搭肩、摟腰不算性騷擾,改判張姓副理無罪定讞。
張姓副理的母親表示,「還我兒子的清白了。」但有民眾受訪時指出,這個判決結果太誇張「如果是我一定告到底。」搭肩、摟腰究竟算不算性騷擾?同一個案件一、二審法官自由心證,出現完全不同的判決,也讓社會大眾分不清楚性騷擾的界限究竟在哪裡?(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孫宗榮、蘇怡璇)

強摟腰摸肩不算性騷擾?男判無罪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罪「意圖性騷擾而觸摸隱私部位罪」規定在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本罪是告訴乃論之罪。

本案有爭議的地方,是「肩部」、「腰部」是否構成法條規定裡「臀部、胸部」以外的「其他身體隱私處」?作成判決的臺灣高等法院認為,女性在夏天常有露肩、露腰的情形,在隱私性上並不如胸部、臀部等屬於第二性徵的部位,因此認定「肩部」、「腰部」不屬於「其他身體隱私處」。

臺灣高等法院認為女性自願「露出」的部位不算身體隱私處,這個看法很有問題,絕大多數幾近於全體的女性都會反對這種看法,女性自願「露出」的部位是「只准看不准摸」的,就好像博物館的展覽品,道理都是一樣的。女人要不要露,尤其無關季節,冬天也有女人不怕冷就是要露的,難道「肩部」、「腰部」到了冬天,就變成「身體隱私處」嗎?(搖頭)

臺灣高等法院又認為「其他身體隱私處」在隱私性上應類比胸部、臀部等屬於第二性徵的部位,這個看法也有問題。女性的第二性徵範圍很廣泛(註1),不限於乳房和屁股,且不以具有隱私性為限。臺灣高等法院的法官似乎頗為專注在乳房和屁股上面,此作為個人的偏好倒也無可厚非,但若用來審判,則失之狹隘。

一般法院在審理「意圖性騷擾而觸摸隱私部位罪」時,都將女性的「腰部」劃入「其他身體隱私處」的範圍,例如:

士林地院96年度易字第1446號:「查觸摸女性之肩膀、腰部及大腿內側,依社會通念可認屬身體隱私處之觸摸行為,而為與性別有關之行為。」

至於「肩部」(肩膀),單獨將「搭肩」認定為「觸摸身體隱私處」的判決好像沒有?不過,搭肩、摟腰總是接續發生的。先摸肩膀,順著背脊滑下腰部,更是極其自然而然的行為,再往下摸到屁股,即進入隱私界限,要無疑問了。

在一般正常社交禮儀下所得碰觸之身體部位,其實並不多,除此之外,其實都應該列入人體「隱私處」的界限之內,而「意圖性騷擾而觸摸隱私部位罪」旨在保障人之身體有不被任意觸摸之權利,所以本條所指「觸摸」行為,本來就不應以身體重要隱私部位為限。不過,既然法條明定「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依罪刑法定原則,在範圍上就不得不加以限縮解釋,不宜擴充太廣。但如女性的肩部之於胸部、腰部之於臀部,皆為登徒子吃豆腐大勢之所必趨,肩部繫有肩帶,腰部束有褲帶,女性一被觸及此二部位,恆有受侵犯的感覺,所以將「肩部」、「腰部」劃入「其他身體隱私處」的看法,應該予以維持,不宜變更。

 

註1:

維基「第二性徵」包括:

* 陰毛、腋毛
* 乳房變得豐滿
* 一般比男性較矮
* 臀部比肩膀較闊
* 臉部比較少汗毛
* 有功用的乳腺
* 較多皮下脂肪
* 脂肪主要積聚在臀部和大腿(即所謂的梨或葫蘆身形)
* 皮膚比較細滑

2010/06/13

看世足

世足開踢,我也來湊個熱鬧,加減寫一些。家裡看球的設備還是和4年前一樣:EPSON EMP-TW20,這台投影機用了4年多,燈泡還沒燒掉,假設平均一個星期看一部DVD的話(事實上沒那麼勤快),4年下來,最多也不過3、4百小時,離它在說明書寫的壽命3000小時(劇院黑模式),等燈泡燒掉就要換新投影機的想法,恐怕還有的等。南非世足開頭幾場看下來,比起4年前德國世足最大的不同,是現場的收音狀況變差了,尤其是球員起腳踢球時的蓬蓬聲幾乎聽不到,看球的樂趣失去不少,取而代之的是像千萬隻蒼蠅振翅的「巫巫茲拉」(vuvuzela)聲,揮之不去,令人「花轟」!這大概是造成現場收音不佳的原因吧!(如果要收踢球聲,恐怕會收進更大聲的巫巫茲拉,得不償失。我猜。)今年台灣由年代取得電視轉播權,球賽進行中不插播廣告,這項「創舉」讓我對照例報到的五洲吳董事長的製藥理念也不再懷有極厭惡的敵意。五洲主要還是賣老藥,吳董事長駐顏有術,但廣告應該要換新,還用老廣告顯得非常沒有誠意。年代的球評,有人說一聽到他們的聲音就想要轉台(轉哪一台?),我的反應倒沒有這麼激烈,只要他們不再講什麼「用生命護球」之類的屁話,都還OK,反正我也不太熟足球,有人聲在旁邊報報球員誰是誰,確有需要,偶而插科打諢一下,不要太離譜,就不必深究了。南非和台灣時差6小時,球賽時段是南非下午13:30和16:00的(台灣晚間19:30和22:00),時段就正好,看完洗個澡,再接著看,看完睡覺,但如果是南非晚間20:30的(台灣凌晨02:30),就很吃力了,年紀輕的人,有本錢,年紀大的人,放棄。[晉級賽],加減有的看;[16強],8場一半一半(南非時間16:00、20:30各半),年紀大的人只有南非時間6月26日星期六20:30(台灣27日星期日凌晨02:30)這場可以撐一下;[8強]4場是南非的7月2日、3日,剛好是台灣的星期5、6、日,只有4場,拚吧![4強]2場就很尷尬了,不是假日,都是台灣凌晨02:30,放棄;季軍賽雖是星期日凌晨,但要看隔日的冠軍賽是誰對上誰,如果冠亞軍是阿根廷對上北朝鮮,那百分之百星期一是一定要請假的。

FIFA.com - The matches of 2010 FIFA World Cup South Africa

FIFA - Google 搜尋

DuoE 的隨手記 2010 FIFA 世界盃足球賽網路直播

[FIFA] 網路直播「2010世界盃足球賽」

2010/06/09

網路廣告意外的反效果

左圖是某網路新聞網站畫面的截圖,這是一則「牙醫」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而遭到仙人跳的新聞,在緊接新聞標題下面本文的左上角被嵌入一張圖片,裡面有一張留著小鬍子的男性人相,鮮明的文字顯示是一個「植牙」達人,依據平常所習見這個網站版面的經驗,我無法不第一直覺的以為這小鬍子就是這則新聞報導被仙人跳的「牙醫」。不過,仔細一看,原來這是Google嵌入的廣告,它可能是根據這則新聞的關鍵字「牙醫」自動嵌入的。我感到很可笑的是,這是一則牙醫涉及不名譽事件的新聞報導,而被廣告系統自動嵌入的這則牙醫診所廣告,它預期的廣告效益將會是什麼?

2010/06/08

桐葉封弟

「桐葉封弟」這則故事的宗旨在講「天子無戲言」。「天子無戲言」或稱「君無戲言」,意思是君王說話要謹慎,不可以開玩笑。《說苑》〈君道〉記載:西元前1千多年前的某一天早上,周成王和弟弟叔虞在花園裡玩。小兄弟兩個的父王周武王死的早,他們這時年紀都還小不懂事,所以國家就由武王的弟弟也就是他們的叔叔周公代為管理(周公是周武王的弟弟,名字叫「旦」,意思是早上的太陽。),稱為「攝政」。這天早上,小兄弟兩個玩著玩著,成王一時興起,把一片葉子剪成「珪」的形狀。「珪」是一種玉器,最重要的用途是周王用來分封諸侯的信物,在周公東征剛結束的那幾年,這是成王坐在朝堂上最常見到的,熟的不能再熟的東西。成王就拿著這片葉子做的珪,送給叔虞說:「封你當諸侯。」小孩子玩完,各自散了。不想叔虞在別處遇見叔叔周公,叔虞手上還拿著那片葉子,周公見了就問怎麼回事,叔虞便講起剛才成王封自己當諸侯的事,說完就蹦蹦跳跳的走了。周公回過頭照例去見成王,請請安,問問功課以後,周公突然問起叔虞說的事情可是真的?成王笑答:「沒有的事,我不過是和他耍著玩的!不是真的。」可是周公卻板起臉和成王說了一套「天子無戲言」的大道理,他說:「君王說出口的每一句話,史官都會認真記錄下來,全國人民都會遵行,怎麼是開玩笑?」說完,周公就將最近併吞的唐國封給叔虞,叔虞因此被稱為「唐叔」,唐國後來改稱晉國,唐叔也就成為晉國的開國君主。(註1)

這裡「天子無戲言」,裡面有語意轉折的玄機。「天子無戲言」的本義,就像你我與成王起初聽到時所體會的,意思是君王不可以開玩笑,而經過轉折的意思,可以解釋為凡是君王說的話都不是開玩笑的,也就是說即使是玩笑,也要被當作真的。周公正是利用轉折後的「天子無戲言」,「於是遂封唐叔虞於晉」,我們可以想像的到,當時成王的腦筋一定發生打結現象,嘴巴一定半天闔不上吧!

這則故事的作者劉向(約前77-前6)最後稱讚周公對成王做了一次影響久遠的機會教育,他使成王明白身為君王說話謹慎、要對自己說的話負責的道理,同時順水推舟分封成王最親的弟弟叔虞到唐國(晉國),構築鞏固王室的堅強屏障。「周公旦可謂善說矣,一稱而成王益重言,明愛弟之義,有輔王室之固。」在這件事情以後,成王果然就不再開玩笑了,甚至很少說話,至少官方紀錄是如此。

這則故事流傳到唐代,柳宗元(773年-819年)覺得不對勁了,他寫了一篇〈桐葉封弟辨〉,他主要認為成王桐葉封弟,根本是小孩子在開玩笑,既然是開玩笑,它就是開玩笑,就不應該當真,怎麼能明知為假,還要讓玩笑成真?君王說了錯話,說錯十次也是錯,有錯就要改,不能因為他是君王就不能改,如果主張不管君王是不是開玩笑,說出口的話就一定要實現,豈不是誤導君王有錯不改,將錯就錯,死不認錯?顯然,柳宗元不同意「天子無戲言」的轉折義,而且他認為周公是正經八百循規蹈距的聖人,才不會玩弄這種文字遊戲的小聰明,所以他的結論是這則故事講周公的部分是杜撰的。(註2)

柳宗元在最後寫道:「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用意在替周公辨誣,維護周公的名聲,原來賣弄小聰明的不是周公,而是跟在成王身邊「左史記言,右史記事」的史官幹的。他的說法有《史記》〈晉世家〉可作佐證(註3),可是劉向也不是亂寫的,在更早的版本《呂氏春秋》〈重言〉裡,記載的就是周公本人(註4)。而且別忘了,當時是周公攝政的期間,封建大事,豈是一個史官能擅作主張的?所以,真有其事的話,這個帳還是要算在周公頭上的。

也許有人會認為,柳宗元將好好一個有趣的故事辨得十分無趣,這倒是真的。但他也不是隨隨便便因為無聊才寫這篇〈桐葉封弟辨〉的。他其實正要藉這篇文章,批判所處時代「天子戲言,臣下妄對」的亂象,君王可以亂講一通,官員總是能夠廻護周全,找藉口,找台階,將錯就錯,死不認錯,要錯就錯個澈底,錯到底就變成對的了。所以柳宗元才會說:「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設未得其當,雖十易之不為病;要於其當,不可使易也,而況以其戲乎?若戲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過也。」錯的就是錯的,改正錯誤才是對的,將錯就錯,永遠還是錯的,不改正只會一直錯下去,錯到總有一天「上下相欺,君臣俱失。」

三國時,魏文帝曹丕任命愛將夏侯尚出任征南大將軍時,賜予手詔,上面寫著:「卿腹心重將,特當任使。 恩施足死,惠愛可懷。作威作福,殺人活人。」意思是授予夏侯尚生殺大權,但是卻用了原來是專屬於君王,而臣子不得僭越的「作威作福」的典故。後來,一位文臣蔣濟趁調職回京城之便,順道拜訪夏侯尚,夏侯尚得意洋洋的將曹丕的手詔拿給蔣濟看。蔣濟讀了以後,記在心上。等蔣濟到京城見了曹丕,曹丕問他一路上的所見所聞,蔣濟只答:「別的事還好,不過倒是見到一篇『亡國之語』。」講的就是曹丕賜給夏侯尚的手詔。曹丕不能忍受,責問蔣濟怎麼把自己說成亡國之君?蔣濟答:「『作威作福』是古書裡告誡為人臣子不得僭越擅權的話,而您卻反過來賜給臣子,『天子無戲言』,您難道不怕被臣子當真?您還是要仔細想想清楚呀!」一席話,讓曹丕恍然大悟,馬上派人到夏侯尚那裡將詔書撤了回來。(註5)曹丕愛掉書袋掉出個大錯,蔣濟並不廻護,不盲從,不給曹丕台階下,犯顏直諫,他用的正是「天子無戲言」的本義。 正史裡還有許多事例,正反都有,就不一一抄錄了。

註1:

《說苑》〈君道〉成王與唐叔虞燕居,剪梧桐葉以為珪,而授唐叔虞曰:「余以此封汝。」唐叔虞喜,以告周公,周公以請曰:「天子封虞耶?」成王曰:「余一與虞戲也。」周公對曰:「臣聞之,天子無戲言,言則史書之,工誦之,士稱之。」於是遂封唐叔虞於晉,周公旦可謂善說矣,一稱而成王益重言,明愛弟之義,有輔王室之固。

註2:

〈桐葉封弟辨〉柳宗元 古之傳者有言成王以桐葉與小弱弟戲,曰:「以封汝。」周公入賀。王曰:「戲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戲。」乃封小弱弟於唐。吾意不然。王之弟當封耶?周公宜以時言於王,不待其戲而賀以成之也。不當封耶?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戲。以地以人與小弱弟者為之主,其得為聖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從而成之耶?設有不幸,王以桐葉戲婦寺,亦將舉而從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設未得其當,雖十易之不為病;要於其當,不可使易也,而況以其戲乎?若戲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過也。吾意周公輔成王宜以道,從容優樂,要歸之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為之辭。又不當束縛之,馳驟之,使若牛馬然,急則敗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況號為君臣者耶?是直小丈夫(垂夬)(垂夬)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

註3:

《史記》〈晉世家》武王崩,成王立,唐有亂,周公誅滅唐。成王與叔虞戲,削桐葉為珪以與叔虞,曰:「以此封若。」史佚因請擇日立叔虞。成王曰:「吾與之戲耳。」史佚曰:「天子無戲言。言則史書之,禮成之,樂歌之。」於是遂封叔虞於唐。

註4:

《呂氏春秋》〈重言〉成王與唐叔虞燕居,援梧葉以為圭,而授唐叔虞曰:「余以此封女。」叔虞喜,以告周公。周公以請曰:「天子其封虞邪?」成王曰:「余一人與虞戲也。」周公對曰:「臣聞之,天子無戲言。天子言,則史書之,工誦之,士稱之。」於是遂封叔虞於晉。周公旦可謂善說矣,一稱而令成王益重言,明愛弟之義,有輔王室之固。

註5:

《三國志》〈魏書〉〈蔣濟傳〉時有詔,詔征南將軍夏侯尚曰:「卿腹心重將,特當任使。 恩施足死,惠愛可懷。作威作福,殺人活人。」尚以示濟。濟既至,帝問曰:「卿所聞見天下風教何如?」濟對曰:「未有他善,但見亡國之語耳。」帝忿然作色而問其故,濟具以答,因曰:「夫『作威作福』,書之明誡。『天子無戲言』,古人所慎。惟陛下察之!」於是帝意解, 遣追取前詔。

2010/06/03

虞芮之訟

《說苑》記載一則故事:西元前1千1百多年商紂王時代,虞、芮兩國為爭執田地向周文王請求仲裁,兩國代表進入周國後,看見一幕一幕奇怪的現象,他們看見百姓及官員互相推讓晉升職位的機會,「見其人民之讓為士大夫;入其國則見其士大夫讓為公卿」,就想說:百姓和官員都這樣讓來讓去了,他們老板也一定讓得更凶,一定把位子都讓出來不坐了,「其君亦讓以天下而不居矣」,來到這麼一個讓國,我們還爭什麼呢?兩國受到感動之餘,於是就各自退讓,將原先所爭執的土地棄置成為荒地,都不要了,最後以和諧收場。(註1)

讀完這則故事,令人不禁拍案叫絕,「其人民讓為士大夫,其士大夫讓為公卿,然則此其君亦讓以天下而不居矣」,大家都搶著不當官,豈不是無政府狀態?然而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特別在2千多年前的階級社會,根本不可能發生「人民讓為士大夫」的事情,這個故事大有問題。

《說苑》的作者劉向(約前77-前6)是西元前1世紀的漢朝人,寫距離他的年代1千多年前的事,難免添油加醋,亂寫一通,尤其是患了「美好的古代」儒教重症者特別會這樣。

這則故事流傳久遠,在司馬遷《史記》〈周本紀〉也有記載,司馬遷(約前135年-前86 年)的年代比劉向早了不到50年,卻寫的不一樣。他記載的是,虞、芮兩國代表進入周國後看到的是,農人不爭田界,禮讓老者,「耕者皆讓畔,民俗皆讓長」,於是受到感動,後面的事差不多一樣。(註2)這記載的就不是無政府狀態了,而且只讓田,沒有「人民讓為士大夫」,正常多了。

與司馬遷約同時代稍早,有一位毛萇,就是註釋《詩經》-《毛詩》的「小毛公」。他也記載了這則故事,他的記載內容兼具司馬遷的版本與劉向的版本,包括:讓田、讓路、讓老、讓官,集讓之大成。(註3)可以推知,毛萇的版本應該是司馬遷與劉向取材的來源。司馬遷大概認為「讓官」在階級社會不可能存在,所以將讓官全部刪掉不取。而劉向卻刪除讓田、讓路、讓老,只取讓官部分,而且將人民也拉了進來,人民哪有資格讓為士大夫?簡直是亂寫,最後還瞎編出連周文王都要讓天下哩!

另外,《孔子家語》也有記載,和毛萇記載的相同。(註4)

我能夠找到這則故事最早的版本,出自《詩經》〈大雅—綿〉的「虞芮質厥成」(註5),這句的意思是周文王調停虞芮兩國的爭執,就那麼簡單,對照前文的武力征伐西戎,可以解釋為周國從調停虞芮兩國成功的案例裡建立國際聲望,開始以和平手段拉攏東方國家,蓄積對抗殷商的國際力量。

周代嚴整有序的社會階級制度,相傳是由周公制禮作樂,建立典章制度,其實周公之前的武王、文王、季歷、亶父應早已漸次奠立相當的基礎。周代階級制度的核心就是所謂「禮制」(禮治),上從君王、貴族,下至官員、人民,各司其職,各守其分。君、臣、父、子各有名分,貴賤、上下、尊卑、親疏都有嚴格的區別。舉凡國家的宗族、政治、文藝、經濟,都靠「禮法」緊密結合在一起。這樣井井有條的階級社會,社會關係最夢幻的狀態,人際關係互動的典型就如孔子說的「君子之爭」的揖讓,名分已定,自然無所爭,要爭,就比射箭吧!上台拱拱手、下台喝喝酒的君子之爭,階級制度將該爭的能爭的都設定劃分好了,沒什麼好爭的,也不允許爭不該爭的,所以大家就只需要揖來讓去就好了。這樣一個擁有完美典範的社會,清楚到連男女走路都要分開不同的路來走的社會,對初來乍到的虞、芮兩國代表來說,是一種極強烈的視覺震憾,他們只看到人們揖來讓去,卻不明白他們為什麼揖來讓去,以及揖讓出來的和諧美感原本就是依照設計好的規範的具體實踐。

後來傳到春秋時代,由於種種因素,時空條件改變,典章制度逐漸被廢棄,社會階級走向解體,禮崩樂壞了,新的時代來臨了,正當應該往前大步走,卻仍有人的眼睛要往後回顧「美好的古代」,於是像劉向這類食古不化的學者,才會將虞、芮兩國代表所見的周國社會,描寫成令人噴飯的無政府狀態。

註 1:
《說苑》〈君道〉虞人與芮人質其成於文王,入文王之境,則見其人民之讓為士大夫;入其國則見其士大夫讓為公卿;二國者相謂曰:「其人民讓為士大夫,其士大夫讓為公卿,然則此其君亦讓以天下而不居矣。」二國者,未見文王之身,而讓其所爭以為閑田而反。孔子曰:「大哉文王之道乎!其不可加矣!不動而變,無為而成,敬慎恭己而虞芮自平。」故書曰:「惟文王之敬忌。」此之謂也。

註2:

《史記》〈周本記〉西伯陰行善,諸侯皆來決平。於是虞、芮之人有獄不能決,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讓畔,民俗皆讓長。虞、芮之人未見西伯,皆慙,相謂曰:「吾所爭,周人所恥,何往為,祇取辱耳。」遂還,俱讓而去。諸侯聞之,曰「西伯蓋受命之君」。(畔,意思是農田的界限。)

註3:

毛萇云:『虞芮之君相與爭田,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盍往質焉。」乃相與朝周。入其境,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班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二國君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讓所爭地以為閒原。』(班白不提挈,意思是不讓老年人拿重的東西。)

註4:

《孔子家語》虞、芮二國爭田而訟,連年不決。乃相謂曰:「西伯、仁人也。盍往質之。」入其境,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斑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虞、芮之君曰:「嘻!吾儕小人也,不可以履君子之庭。」遂自相與而退,咸以所爭之田為閒田矣。孔子曰:「以此觀之,文王之道,其不可加焉!不令而從,不教而聽。至矣哉!」

註5:

《詩經》〈大雅—緜〉

緜緜瓜瓞,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古公亶父,陶復陶穴,未有家室。古公亶父,來朝走馬。率溪水滸,至於岐下。爰及姜女,聿來胥宇。周原膴膴,堇荼如飴。爰始爰謀,爰契我龜。曰止曰時,築室於茲。乃慰乃止,乃左乃右。乃疆乃理,乃宣乃畝。自西徂東,周爰執事。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其繩則直,縮版以載,作廟翼翼。捄之陾陾,度之薨薨。築之登登,削屢馮馮。百堵皆興,鼛鼓弗勝。乃立皋門,皋門有伉。乃立應門,應門將將。乃立冢土,戎醜攸行。肆不殄厥慍,亦不隕厥問。柞棫拔矣,行道兌矣。混夷駾矣,維其喙矣。虞芮質厥成,文王蹶厥生。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後。予曰有奔奏,予曰有禦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