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31

[土耳其-伊斯坦堡]早餐

早餐

早餐遠處模糊的尖塔是新市區的加拉達塔。我想,如果再去伊斯坦堡,一定要登上塔頂看看夜景啊!

2009/03/30

不識字又不衛生

   

「祝早生LP」游錫堃語嚇人

2009年03月30日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行政院前院長游錫堃前晚在菲律賓馬尼拉參加菲律賓台灣同鄉會會長兼僑務委員謝世英三公子的婚宴,語出驚人。

根據中央社報導,游上台致賀辭時,對著現場一千五百名賓客祝福新人「早生『LP』(音近台語卵葩,男性生殖器)」,頓時語驚四座,台下賓客議論紛紛,許多人當場交頭接耳竊竊私語,女性賓客聽了則是「好害羞」。

游錫堃事後解釋,在台灣,「早生LP」就是「早生貴子」,並非不雅之詞。他指出,語言中有很多字與「性」有關係,與性有關並不代表不文雅。

「與性有關並非不雅」

游錫堃舉例,像他的故鄉宜蘭的「宜」,上面的「宀」代表的是女性生殖器,下方的「且」是男性生殖器,台語中的「找坑找縫(故意找碴)」也有性暗示,他強調,有「性」含意並非不文雅。

虧這游錫堃還當過行政院長,不識字又不衛生。

有些結婚的場合上,講粗俗的話語若是[賓主盡歡]倒也無所謂,我們不知道這場在菲律賓的婚宴是否也是同樣的場合,不過,一句話是雅是俗,若不是有很艱澀的典故,凡讀過點書的人都可明瞭,卻是再怎麼硬拗都說不過去的。

[宜]字是什麼意思?查字典就知道了,其實也不必硬拗。

說[宀]是女性生殖器,[且]是男生生殖器,不知道是從哪裡聽來的?不僅拆開來看不是,合在一起也不是,說[宜]是女男交合,沒根沒據,體位也不合傳統。[宜]與[蘭]連在一起,豈不是說[宜蘭]是性交之地(fucking land)? 好好一個宜字,被曲解成如此不堪,戇堃什麼時候變成了垃圾堃了?

許久沒有寫[字]了,順便解一下[宜]吧!

[宀]是象形字,所謂「交覆深屋」也,就是遠古半穴居時期人類的居所。這在中國已有出土的考古證據,例如半坡村遺蹟,不僅是象形文字的推測而已。

   [且]也是象形字,說老實話,甲骨文、金文的[且]看起來很像情趣用品不錯。但古人造這個字是指稱一種盛具,用於祭祀、飲宴時盛放祭品或食物的器具,它有腳,所以有[几]的外形。[几]裡畫上兩橫,也許表示是一種雙層的設計。

不看後文的話,將加上,幾乎可以斷定[宜]字是[保險套]加[男性生殖器]了,很不幸,並不是。

   [宜]的甲骨文及金文近似,到了小篆又變成另一種不同的字形。[宜]的本義有兩種說法,一說,表示[宀]裡[且]上有肉的樣子,基本上是[宀]與[且]的合體。一說,是[且]裡有[肉]的樣子,這是[且]與[肉]的合體,而且更明顯的看得出來是一種雙層的器具。

中文字裡有[肉],大抵都有好的意思,[宜]字也是如此。就退一萬步跌落谷底,[宜]也不可能有男女交合的意思。若說[且]是男性生殖器,[宀]卻絕對不是女性生殖器,頂多只能說[宜]是[搭帳棚]罷了,然而,這當然也是錯誤的說法。

非簽愛克發不可的理由?

 

顏慶章:未享歐盟關稅優惠 也沒邊緣化

(僅為摘要)〔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馬政府為推動和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不斷釋出「不簽台灣就會邊緣化」的說法,前WTO代表顏慶章昨以關稅優惠差額提出強烈質疑。他強調,台灣不是歐盟或北美自由貿易區的成員,長期未加入區域經濟整合,也沒被邊緣化,為何看到東亞自由貿易區(即東協加N)要成立,就說經濟發展會被邊緣化?--

第二個問題是「東協貨品貿易優惠差額利用率的實情為何?」若優惠差額相當小,以致享受減稅利益有如雞肋,而原產地文件因申請程序將增加成本,業者可能放棄優惠依一般方式繳稅進口。--

顏慶章強調,不反對和中國發展合理經貿關係,但目前理想和現實有很大差距,從來沒有一個國家完全否定另一個國家的主權,雙方又要洽簽FTA。他並說,美國未否定南韓的主權,但美韓洽簽FTA,光是美國牛肉進口問題,就遭遇那麼大的困難。

尹啟銘:已和中國接觸 不便詳述

(僅為摘要)〔記者范家瑜、鄭琪芳/台北報導〕經濟部長尹啟銘昨日於「全球區域整合與兩岸經濟合作展望座談會」中指出,推動ECFA仍屬於個別研究階段,名稱只是暫定,因此雖然已經和中國有接觸,但是詳細狀況不方便對外說明。他還坦言,接到指示才一個月,還有許多工作確實要更加快腳步。

尹啟銘昨在座談會開場時提出報告,他引述學術機構研究指出,未來「東協加一」及「東協加三」簽署,將迫使我國產業外移,使我國經濟成長率下降一%,喪失數以萬計的工作機會,而ECFA將使台灣GDP(國內生產毛額)增加一.三七四%。

他還重申,ECFA會擱置爭議與敏感性的產業議題,並推出貿易救濟措施,但業界關切的如何落實與對「敏感性產業」衝擊到底有多大,尹還是沒有提出確切、實質的數據與說法。

對於不便說明和中方接觸細節,尹啟銘的解釋是,成功的談判要保持低調,才不會「贏了面子輸了裡子」,因此才無法對外說明與中國接觸的細節。「目前的階段是在個別研究,我們很多東西都攤在陽光底下,被對方看得一清二楚…很多事情不方便講,跟對岸互動情況,我也不方便跟大家個別說明。」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則指出,ECFA是政府共同評估所作的決策,他認為ECFA應該放在更大的國際架構來看,而非單只是兩岸關係。受限國際現實之下,台灣經貿關係受到封鎖,而台灣與中國的關係如果不能改善,對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也會帶來阻礙,因此和中國簽訂ECFA將是台灣突破經貿被封鎖的必要手段,也是兩岸經貿正常化的必經路線,在兩岸簽訂ECFA後,台海關係得以改善,各國也會更有信心與台灣洽談FTA,因此認為不應該放在兩岸關係的架構上,而是應該從更大的國際架構來看ECFA。

通敵欺民 馬政府露馬腳

記者鄒景雯/特稿

與中國洽簽ECFA的基本原則與內容究竟是什麼?台灣公民至今完全被蒙在鼓裡,馬政府卻已經與對岸進行接觸了,透露這個消息的經濟部長尹啟銘還坦承,他是一個月前才接獲指示,而政府對ECFA的研究尚未全部完成。這段出自政務官的正式宣告,馬英九還在地方假惺惺要大家提意見,豈不公開證實了這個政府是個「通敵欺民」的黑心政府?ECFA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政治議題,絕對不是經濟政策!

尹啟銘昨天在經濟部主辦的研討會上,由於與會者一再詰問數據來源以及配套方案,因而當場洩底,而這些底細徹底背離民主國家的決策形成原則、國際談判程序,因此被揭開後真是震驚各界。

首先,要推ECFA,不是經濟部進行經濟總體評估後由下而上提出的建議,連經長都是一個月前才接獲指示的,依照時間推算,二月間國安會秘書長蘇起率先放風這是「既定政策」,似乎若合符節;馬政府由上而下交辦ECFA,事後一遇反對竟說這是純粹經濟議題,那怎麼不是由經濟首長建議?莫非國安會才是經濟專家,經濟部則是政治部門?

反對陣營缺席 會中質疑聲浪不減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經濟部及陸委會主辦的首場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座談會昨舉行,由於反對陣營拒絕出席背書,會場幾乎一面倒支持ECFA,但仍有部分學者專家提出質疑,前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就表示,簽ECFA只對若干產業有利,對多數產業不利,且兩岸根本沒有互信,要怎麼簽?

前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認為,兩岸簽ECFA,對石化業等部分產業有利,但對大部分傳統產業、中小企業及勞工等非常不利,到底是「利多於弊」還是「弊多於利」,還要再評估。

他強調,兩岸洽簽ECFA,一定要互信、互利、對等才能談,「中國現在有一千多顆飛彈對著我們,在國際社會打擊我們,對我們有敵意,根本沒有互信基礎」。如果中國釋出善意,在對等、尊嚴的情況下,他不反對洽簽ECFA;但「中國是把台灣所有的路堵起來,只剩下一條路,如果台灣硬要走上那條路,那一定完蛋。」

台大經濟系教授張清溪表示,跟中國簽了ECFA之後,是否可以跟其他國家簽FTA,要看中國有沒有善意,但中國根本沒有善意,飛彈一顆也不願意撤,三分之一軍力部署在台海地區,而且至今還有「活摘器官」的惡行,期待這樣的政權會有善意,是太有想像力。

台大政治系教授蕭全政提醒,ECFA簽或不簽都是非常現實的,資本市場是非常血淋淋、硬邦邦的,「認為是善意而簽,很危險」,簽了以後中國不一定有善意,非常可能繼續阻擾台灣跟其他國家發展關係。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副教授杜震華建議,許多國際協議都訂有「退場機制」,規範若發生特定狀況,將於通知對方一年之後終止協議,兩岸洽簽ECFA時,也可以簽一個條款,如果中國對台灣不友善,或結果是不好的,可以通知對方終止。

台灣產經建研社創社理事長洪奇昌表示,討論ECFA應不倉促、不偏見,產業急迫性可以理解,但產業工會及職業工會也有意見,應該讓他們參與,不能只聽企業界單方面的聲音;而且我方應要求中國同意,不反對台灣跟其他國家進行FTA談判。

台灣機械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博治指出,去年中國提高工具機進口免稅門檻,台灣九十五%以上工具機都不能免稅,機械業現在已經受害了,跟東協加一或加三沒有關係;不過,如果兩岸簽了ECFA,跟其他國家就有機會簽,最好條文講清楚,將來台灣跟其他國家可以談FTA。

不過,黃博治也說,目前大家對ECFA的疑惑,是政府還沒有講內容就說要簽,不知道什麼是框架結構,「三個字的FTA、WTO令人放心,四個字的大家就怕怕的」,因為有CEPA在那裡。

 

昨天經濟部和陸委會開的這第一場愛克發座談會,不知道什麼時候還會開第二場?最可惜的是,代表反對立場的民進黨、台聯拒絕出席。民進黨、台聯認為出席就代表背書,這個看法是不對的。經濟部、陸委會才不會管你們有沒有出席,你們不來是你們家的事,我們開過會就算是給上頭交辦的事交差了。尹部長說的已經很清楚了,愛克發本不關他的事,是上頭決定好的了,詳情底下迄今一概[不知道]。陸委會的態度更差,主委都不來,煞車皮都不煞車皮了,國家也將不國家了。在這個情況下,民進黨、台聯還唱什麼高調?應該出來高唱反調,代表人民拆穿這場假戲、拔了這些傀儡、傳聲筒,不來,人家公務員反而還樂個輕鬆呢!不知道少做多少紀錄?爬起來跳!

台灣好不容易加入WTO後,接下來就是要和主要貿易國家簽FTA,但就因為中國作梗,根本沒有辦法進行。這幾年,和台灣簽訂FTA的僅限於少數幾個邦交國,如瓜地馬拉、巴拿馬、薩爾瓦多、宏都拉斯等(經濟部(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R.O.C.)全球資訊網)。台灣和這四個國家簽FTA,大家都知道僅具有象徵意義,甚至只是自己爽而已,主要國家都在看中國的態度。中國的態度很明確,台灣要想和其他國家簽FTA,就要像香港一樣,先和中國簽[CEPA],無論是叫什麼[帕]、[卡],還是[發],反正就是先要[一個中國化]了,才准台灣有自由貿易的空間,換言之,就是拿獨立的國格換自由的貿易。這就是中國為什麼只願意和台灣簽愛克發的理由。中國願意和台灣簽不管叫什麼[帕]、[卡],還是[發],是為了[一個中國],反過來看,台灣又為什麼非和中國簽不管叫什麼[帕]、[卡],還是[發]的呢?

有句話說「商人無祖國」,說商人唯利是圖,但也有「愛國商人」,說商人還是有愛國的。商人愛不愛國,恐怕不是一句話說得清楚。但是政治人物必須是愛國的,則是半點不能打折扣;公務員必須是愛國的,則是半點不能打折扣;軍人必須是愛國的,則是半點不能打折扣。做生意的人常說,有錢賺最重要,良心一斤多少錢?人格一斤多少錢?若以這種商人眼光來看國格,也是一樣,國格一斤多少錢?話是不錯,國格說穿了,是不值一個錢。但反過來說,就算有金山銀山,也買不到一個國格。我們聽過兩百多年前,北美人民為了保障自己的財富而爭取獨立的國格,倒沒聽過任何一個國家願意為了錢而放棄獨立的國格。國格值不值錢是一回事,能不能拿錢交換國格又是一回事。商人可以說國格不值一個錢,但政治人物、公務員、軍人以及全體的公民,可不能為了錢放棄國格,不能被商人牽著鼻子走。

今天很多人說,台灣不和中國簽愛克發就要死了,好像將氣氛說得很慷慨激烈,好像不簽就準備要犧牲了!其實不然,顏慶章說的很明白,台灣長期未參加北美、歐盟,也沒有被邊緣化到要死的程度,台灣的產品在美國、歐盟一樣具有競爭力,一樣有廣大的市場。北美是台灣主要的外銷市場,台灣尚有立足之地,那麼,憑什麼說台灣如果不和中國愛克發,就會被東協+N邊緣化呢?是因為中國有飛彈嗎?還是因為中國有台商呢?還是因為我們有一個別有居心的政府?

很明顯的,事情從開始發展至今,愛克發是屬於國安層級的決策,不是純經濟的議題,執政黨不要受不了反對的聲音,就隨便拿經濟部、陸委會當擋箭牌,馬總統、蘇秘書長應該站出來,是你們的政策,就站到第一線,說清楚、講明白(李前總統當年說宋前省長的話真是好用)。到底什麼是愛克發?台灣要和中國怎麼愛克發?一五一十的說清楚,講明白,你們有七百五十多萬票,天都不怕了,還怕向人民交代嗎?

2009/03/28

[TinEye] 新的[反向式]影像搜尋引擎

來源文件:Find Stolen Images with TinEye Reverse Image Search | Web Resources | WebAppers

來源文件的標題很聳動:「找出被盜用的影像?」

開發[TinEye]的公司叫[Idée](衣蝶?[Idée])。

這種新型的影像搜尋使用[以圖找圖]的技術,不再依賴關鍵字。

搜尋的方法很簡單,可以從電腦上載影像,也可以貼上影像的網址。

以[抱銀貂的女子﹝Lady with an Ermine﹞]為例,[TinEye]找到735個相同(似)的影像。

搜尋結果有4種排序方法,依次是[最符合][最不符合][最大][最小]

點選搜尋結果的縮圖,可切換比對影像的差異。

 

TinEye提供FF、IE的附加元件,可以隨時對任何網頁上的影像進行比對。[Browser Plug-Ins - TinEye]

除了尋找被[盜用][變造][修改]的影像外。還可以用於尋找商標[冒用]、[近似]或其他類似的情形。當然,最簡單的目的,莫過於以圖找圖,無論是尋找影像的原始出處,或以小圖找大圖,或以劣圖找優圖,都非常便利。

2009/03/27

[三重被爆者]-郭冠英

昨日寫[[二重被爆者]-山口彊]後,繼續寫[新聞局對郭冠英一次兩大過免職考績處分之商榷1]之2,寫著寫著,發覺郭冠英的遭遇不也是應驗了所謂「福無雙至,禍不單行」?仿[二重被爆者],我們可稱郭冠英為[三重被爆]吧?

[Google 文件]可以繪圖了

文件來源:Goston’s Blog » [資訊] Google Docs 支援繪圖功能

文件來源:Drawing in Google Docs

這項[繪圖]新功能同步支援中文界面。

[插入]/[繪圖],以彈出視窗的方式進行編輯,很像早期WORD對繪圖物件的處理方式。

基本的繪圖功能都已具備,排序、旋轉、對齊、群組,一次到位。

示範如下,按圖片,可放大顯示。

[線條]工具還少兩樣,手繪[曲線]及[多邊形]。

[似乎]無法插入圖片,特別是向量圖形。

結束[繪圖],按右上角[x]。

繪圖物件在文件中可執行[重製][縮小][放大]。亦可利用控點手動縮放大小。

繪圖物件[似乎]還無法文繞圖,一般圖片則可以。

以[Google 文件]發佈,正常。[繪圖文件測試 - Google 文件]

以[網誌]發佈,失敗。[太甜加鹽: 繪圖文件測試]

2009/03/26

[二重被爆者]-山口彊

文件來源:奇蹟,遭遇2次原子彈仍舊生還的人 | 煎蛋

「一個人僥倖從廣島逃生,回到長崎,進屋和老婆說:『老婆,太可怕了,外面光一閃』,正說著,外面光一閃……」

山口彊,現年93歲,被稱為「二重被爆者」-用台灣話真不知道該怎麼說的好?[給原子彈炸兩蓋攏未死活到今嘛]的傳奇日本人。

話說美國當年在日本丟了兩顆原子彈,第一顆扔在廣島,第二顆扔在長崎,兩顆相隔的時間約75小時。在長崎原爆後的倖存民眾中,有極少數的人居然是廣島原爆的生還者,這種奇蹟在日本特別稱為「二重被爆」。

在一次原爆中安然生還是幸運的,而山口先生比一次還多了一次,這不知道該說是幸呢?還是不幸呢?

山口彊,不禁令人聯想起地球上最強物種-小強。

相關連結:

長崎新聞 あの日ここから=60年目の被爆者=

A little deaf in one ear - meet the Japanese man who survived Hiroshima and Nagasaki | World news | The Guardian

二重被爆:長崎市が初認定 健康手帳に「広島」追加 - 毎日jp(毎日新聞)

山口彊 - Google 搜尋

2009/03/25

真的!看完之後,會忍不住再去玩一遍[踩地雷]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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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對郭冠英一次兩大過免職考績處分之商榷1

 

張貼日期:2009/3/23

新聞局召開考績會作出決議,予郭冠英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針對駐多倫多新聞處一等秘書郭冠英不當言行引發社會強烈關注,行政院新聞局今 (23)日下午二時再度召開考績會,對郭員今天稍早於中天電視專訪中提及「君命有所不受」及「承認就是范蘭欽」等,有前後說詞不一,蓄意欺瞞之情事,新聞局已請郭員進行書面陳述外,考績會並獲致決議,已予郭員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新聞局表示,「范蘭欽」撰文事件發生後,新聞局已於第一時間(3月12 日)向郭員提出詢問,渠答復指范蘭欽為其與一群朋友共同筆名;嗣又於3月14日向媒體表示,本局長官向其詢問時,渠只是答覆「大眾時代」是一群人共同書寫的部落格,不知新聞局長官會轉述為「范蘭欽是他與一群朋友的共同筆名」,3月16日在本局第4次考績會渠再度否認為「范蘭欽」,惟於3月23日中天新聞專訪新聞中則又明確承認是「范蘭欽」。針對此重大社會關注事件,郭員前後說詞不一,蓄意欺瞞,且提及「君命有所不受」等相關談話,身為駐外人員行為嚴重失當,已違反公務人員考績法12條第3項第5款規定,郭員因言行不檢,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且有確實證據,經召開考績會獲致決議,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3月23日下午新聞局召開考績會決定予郭冠英一次記兩大過免職。消息傳出,可謂「舉國稱快」,但這個免職處分真的「是非常恰當的行為」嗎?

行政處分恰不恰當,有兩個層面必須考量,一個是實體面,一個是程序面。實體面及程序面都很重要,缺一不可,少了一樣,行政處分的效力即受影響。對郭冠英的免職處分,在實體面而言,即是否構成免職的事由,這在考績法第12條第3項有明文規定;在程序面而言,即必須在處分前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這在考績法第14條第3項有明文規定。郭冠英的言行是否構成免職事由,是一回事;對他的免職處分是否符合程序,是一回事。但這兩回事都很重要,有一樣不符法律的規定,這個免職處分就不「是非常恰當的行為」。

依考績法第 14 條第3項規定:「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又依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第2項規定:「本法第十四條第三項所稱陳述及申辯,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以書面或言詞為之,並列入考績委員會議紀錄。」新聞局考績會在作出免職處分前,必須「以書面通知」郭冠英「提出書面陳述及申辯」或「到場以言詞陳述及申辯」。不但必須「以書面通知當事人陳述及申辯」,而且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審理[復審案件]的先例,還必須給予當事人合理的準備期間,讓當事人能有合理充分的時間事前準備並有效參與。不是說前1個小時通知了,後1個小時即須提出陳述,就算已踐行通知陳述程序了。如果未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或者未給予當事人合理的準備期間,都不算已踐行正當的法律程序,該行政處分即具有瑕疵,而將會被[保訓會]撤銷原行政處分。

其實早在釋字第 491 號(民國 88年10月15日)即已明示:「對於公務人員之免職處分既係限制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自應踐行正當法律程序,諸如作成處分應經機關內部組成立場公正之委員會決議,處分前並應給予受處分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處分書應附記理由,並表明救濟方法、期間及受理機關等,設立相關制度予以保障。復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八條規定,服務機關對於專案考績應予免職之人員,在處分確定前得先行停職。受免職處分之公務人員既得依法提起行政爭訟,則免職處分自應於確定後方得執行。」正因為有了這號解釋,考績法才作了如現行條文的修正。

回過頭來看3月23日新聞局考績會對郭冠英的免職處分,新聞局在新聞稿中表示:「新聞局已請郭員進行書面陳述外,考績會並獲致決議,已予郭員一次記兩大過免職。」所謂「已請郭員進行書面陳述」,語焉不詳,若指的是3月16日的考績會,則郭冠英當日是親自到場陳述,並非提出書面陳述,且當日的處分是「即予調局並任非主管職務」並「依懲戒法移送公懲會」,處分程序已經終結,豈有死灰復然、再予追殺之理?若指的是3月23日的考績會,則郭冠英其時人還在美國華盛頓,新聞局不可能來得及對郭冠英發出書面通知,且郭冠英顯然也不可能有合理充分的準備時間,他更不可能在程序上為有效參與,自不待言了。若新聞局考績會逕將「中天新聞專訪」的新聞報導片段作為郭冠英的「書面陳述」,這是郭冠英的「程序外陳述」,豈能引用為懲處程序的陳述及申辯?果真如此,根本出乎當事人意料之外,實屬荒唐,令人不敢置信。

總之,3月23日新聞局考績會的免職處分,顯然未依法以書面通知郭冠英,給予他陳述意見之機會,這個免職處分根本具有程序上重大的瑕疵,還能說「是非常恰當的行為」嗎?

孟子云:「左右皆曰可殺,勿聽;國人皆曰可殺,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孟子這位兩千多年前的人都還知道「國人皆曰可殺」還須「察之」,兩千多年後自詡為民主法治國家的台灣,卻是「國人皆曰可殺」則「殺之」。某些人老愛講「民氣可用」,「國人皆曰可殺」則「殺之」就是憑藉著「民氣可用」,以為「民氣可用」則可「無所不為」了。然而「民氣可用」若是不「察」,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偵查,不依法審判,就是「暴民政治」。與其說「暴民政治」,其實是「暴君政治」,因為民是暴不久的,歷史上所有的暴政都是藉暴民為始,而以暴君作終,而與之相始終的阿順取容、和光同塵的官僚更是始作俑者,罪莫大焉!

郭冠英罪不至死,依法行政竟先送命矣!

2009/03/24

傘患

「1、2、3------」不知不覺,傘筒裡有10支傘了。

這些傘的樣式不外就那麼兩三種,因為它們全出自便利商店。

檢討原因,大抵上,(1)下雨;(2)便利商店;(3)捷運,在以上3個條件交互作用下,造成在今天早上不得不擁有10支傘的窘境。

早上出門就碰到下雨的話,我一定會帶上傘。如果氣象預報今天會下雨,而妻子囉嗦的話,也會帶上。不然,淋雨倒未必,吵架則不免。

晚上從工場離開時,再好不過的是正在下雨。但如果不下雨,也許會帶上傘,也許不。

帶上傘不一定帶得到家,因為可能忘在捷運上。

在捷運上,若將傘掛在門邊橫槓上,一定忘;放在地上,一半機會會忘;拿在手上,不會忘,但總嫌麻煩。嫌麻煩的後果就是掉傘。

不帶傘或忘在捷運上,下捷運碰到下雨的話,因為還要走10分多鐘的路,所以會在便利商店買傘。

以為便利商店的傘便宜,掉了不可惜,才會常掉。後來曾買過品質很好價格很高的傘,還是忘在捷運上。經過教訓,所以以後還是維持掉了不可惜此一原則。

曾經決定凡是晚上不下雨的話,不帶傘回家,以降低掉傘的風險。不巧,接連遇上早雨晚不雨的天氣,所有的傘全在工場了。最後,這批傘安然返家的數目不及一半。

最近一段日子的天氣很怪,老在晚上碰到下雨,不知不覺,傘數達到鼎盛。不過,雨季將屆,盛極必衰,這是屢試不爽的。

所謂[傘患],患得患失,患寡復患多,亦患不均。

 

2009/03/21

Google [特定顏色]的圖片

來源:Find Images that Contain a Certain Color

先提醒一點,前文[Google 搜尋插圖、素描],現在已經支援[中文]界面了。

[Google 圖片搜尋]增加[特定顏色]的條件,這讓圖片搜尋更加精確,同時也表示,Google 看得到顏色了。

目前,Google 尚未將[顏色]加入下拉搜尋條件中,不過還是有方法可以嚐鮮享用。簡單的說,就是在搜尋結果的網址的最後加上[&imgcolor=red],即可篩選出[紅色]的搜尋結果。例如:[紅色的花 - Google 圖片搜尋]

[顏色]條件只支援顏色的英文名稱,不支援[顏色值]。總共有12種,分別是:

"red"、"blue", "green", "teal", "purple", "yellow", "orange", "pink", "white", "gray", "black" and "brown"。

teal(藍綠色)

來源文件寫了一個試用選單,COPY如下:(關鍵字查詢支援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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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0

多了[5秒]可以後悔的人生

來自:[Undo Sending a Gmail Message]

這個小元件可以讓我們在寄發Gmail後,還有[5秒]的時間可以後悔。

安裝界面:[Gmail - Settings],尋找這個關鍵字[Undo Send],然後[Enable]。

啟動[Undo Send],以後,在郵件寄出後,都會顯示[Undo]的連結,它會維持[5秒]的時間,也就是說,我們因此多了[5秒]可以後悔的人生。

很久以前的某一天,有位先生臉色灰敗的來找我,原來他才發了一封電郵給他的老板,裡面寫了一些很情緒化的字眼,嚴重的程度足以讓他老板爆發更情緒化的回應。他問我用什麼方法可以將這封信取回來?

我告訴他,覆水難收了。發出去的電郵,就像射出去的箭,收不回來的。

不過,不讓他老板看到這封信,還是有辦法的。

寄隻病毒吧!把他老板的電腦搗毀。

或者,直接用物理的力量把他老板的電腦破壞。

甚者,放火燒了這棟樓吧!

這些方法都非常不可取,決不能這麼做。

「唉!要是有 Undo 就好了!」

「是呀!要是有的話,就好了!」

結果,我們一等就是十年。

另一個現在不便公開的故事,告訴我們,還有一個方法,就是透過網管大人的特權。

總而言之,所謂[千金難買早知道]、[人生沒有後悔藥],凡事還是謹慎為好,寧願事前多想5秒,也不要事後後悔一輩子。(跑出去買保險套,要不了幾分鐘的)

講到後悔。人生之中最令人後悔的事,恐怕莫過於婚姻了。

有位睿智的老者,他對任何人生的難題都能給予令人滿意的解答,唯獨對於可否結婚的詢問,向來拒絕回答。他說:「反正,不結婚會後悔,結婚也會後悔,結不結婚到頭來都是一回事。」

沒錯。[I do.]是絕對沒有[Undo]的。

2009/03/19

[型塑]vs.[形塑] Ⅱ

這只是回應,因為必須附上螢幕截圖,所以特別寫了這一篇。

在[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查詢[形塑]+[整部辭典]的結果:

查詢[型塑]+[整部辭典]的結果: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我發現[性別]這個詞條裡,僅是在解釋裡使用了[形塑]一詞,並非在解釋何謂[形塑]。

甚至,[磁片]這個詞條的解釋,用的是[圓形塑膠片],不是[形塑]這個詞。(什麼是[可查出這兩字]?Dora在耍我嗎?好,你達到目的了。)

參考[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的主任委員序,我笑了。

我大學畢業了,而且是台灣人。

其實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也可以選擇[全部],猜一猜---

[形塑]與[型塑]都可查到。

但是,情形和簡編本一樣。

我又笑了。

其實,上一篇原本只是 blog,而且是[內部參考用],不意有人給了很orz的建議,因為笑了兩次,所以特別以專文回應。(截圖很麻煩嗎?不!很簡單。)

招搖撞騙

 

自由時報載: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詢問說,郭冠英為何能以九職等卻外派擔任十二職等職務?

新聞局人事室主任郭忠聖表示,郭冠英的職等是九職等一等秘書,派駐多倫多是擔任「代理館務」,不是「組長職務」,沒有正式的主管身分。張哲琛也說,郭的職等未改變,銓敘部不認為郭有升官。

李俊毅氣得大罵,郭對外自稱組長,根本是招搖撞騙,既不是主管,新聞局的處分竟還稱要將郭調離主管職務,根本是在「莊孝維」。

 

搞了半天,郭冠英還是九職等秘書嘛!

為什麼這段期間新聞局都告訴外界郭冠英是十二職等的組長呢?

而且新聞局人評會宣布對郭冠英的處分,明明是「即予調局並任非主管職務」。這種懲處的文句會寫成如此,顯然是以郭冠英原來有主管職務為前提。如果郭冠英本來就不是主管職務,何必強調改任非主管職務呢?這不是新聞局有意愚弄全國人民,就是脫褲子放屁,狗屁不通。

更可惡的是,昨天在立法院答復時,新聞局還說是媒體誤導。我們說,這是新聞局,不是其他什麼機關,主管的就是新聞,搞新聞還能搞到讓媒體誤導,誤導了這麼久,也不澄清,這是什麼新聞局!

一個九職等的秘書能夠[代館]這麼久,問到的人都搖頭,說外館人事混亂不是一天兩天了,從前就是如此,民進黨執政時都未整頓,現在更別談了。

[代館]不是組長,郭冠英憑什麼用組長的職銜到處跑?新聞局答稱是為推動業務方便。這又是天下奇聞了。我知道不少亂七八糟的傢伙,明明只是雇員,卻在外面稱主任,稱參謀,這叫招搖撞騙,不是推動業務。然而,新聞局的駐外人員明明不是主管,卻用主管職稱,卻不是招搖撞騙,而是推動業務,這還有國家的公務員體制嗎?

有人告訴我,郭冠英行事作風向來很自我,幫張學良、孫立人、柏楊寫過書,其是也是反對國民黨的「正義人士」。話是不錯,我們本來就不必一筆抺殺他全部的人格。在我來看,郭冠英反國民黨是一回事,做過些俠義之事也是一回事,但對國家的忠誠,對台灣人民的認同,以他公務員的身分,他就是個叛徒!這種人為什麼還窩在新聞局,情願當個特立獨行的怪咖,上下都拿他沒輒,這不是十分奇怪的事嗎?

喂~

 

倡兩性平等 歐盟禁用Miss、Mrs

【聯合報╱編譯陳世欽/報導】

2009.03.18 04:14 am

倫敦每日郵報16日報導,歐盟領袖以帶有性別歧視色彩為由,決定禁用Miss(小姐)、Mrs(太太)等表達女性婚姻狀態的稱謂,連sportsmen(運動員)、policeman(警察)這類字眼,因為結尾的men、man有男性意涵,不夠中性,也在禁用之列。

歐盟同時公布最新版指導原則,試圖推出中性稱謂。官員指出,歐盟領袖與歐洲議會議員必須避免觸及婦女的婚姻狀態,只須直呼對方姓名即可。這意味法文、西班牙文的類似字眼,如Madame、Mademoiselle、frau、fraulein、senora和 senorita也在查禁範圍。

不僅如此。新規定還禁止使用sportsmen(運動員)和statesmen(政治家),建議改用athletes、political leaders。Man-made(人造的)這個字眼也在禁用之列,宜改用artificial或synthetic。air hostesses(空姐)應改為flight attendants(空服員);policeman或policewoman(警察)也應改稱police officers。

唯一未禁用的字彙是waiter與waitress。這意味,歐洲議會議員至少在餐館喝咖啡時,可以省去稱呼上的不便。

這套新準則由歐洲議會秘書長公布,許多議員感到不可思議。蘇格蘭保守黨籍議員史迪文森表示,新準則政治正確過了頭。他說:「歐盟曾試圖禁用風笛,也曾規定香蕉的形狀;現在又試圖規定我們如何使用本國語言。兩性平等是最後一根稻草。『思想警察』已在歐洲議會中張牙舞爪。」部分議員表示,他們不但將繼續使用既有的語言,並已要求議會秘書長說明這項構想的出處及成本。

 

這倒是該考慮的。為什麼對女性的稱謂需要作婚姻狀態的區分呢?

我們華語也有這個問題。對未婚女性稱[小姐](在中國稱[姑娘]),已婚稱[太太](中國不知道稱什麼?[大娘]?)。

不過,現在一般不論已婚、未婚,都可稱[小姐],感覺上反應都良好。

其實,對女性正式的稱呼是[女士]。相對男性,則稱[男士]。[士]沒有被男性獨占。所以,[女士]這個稱呼可能比較符合性別主流的觀念。

在書牘稱謂上,以前常說對男性可再加上[某某吾兄],而對女性卻不可加[吾姊],以避免曖昧。這個習慣是以發信者為男性的純男性觀點。若發信者為女性,對女性用[吾姊]有何不可?而對男性用[吾兄]也可以嘛!反之,男性稱女性為[吾姊]又有何避諱可言?這是很簡單的衡平觀念,卻一直被陳腐的舊觀念框到現在。

以前華語稱人用[你][他](口語),原本沒有性別之分,不料上個世紀共和初期,別創了[妳][她]給女性使用。乍看好像女男平等了,其實卻拱手將幾千年中性的[你][他]讓給男性專屬了,[亻]邊本來兩性通用,卻變成男性專用,女性有了女邊,是吃虧還是佔便宜,不知道。另有一字[您],卻沒有女邊,除非自己造字,這又是什麼緣故呢?總之,我認為是多此一舉,全部用[你][他][您]即可。

歐盟規定以後不准再用[Miss][Mrs]稱呼女性,應直呼姓名即可。可是遇到不相識的女性,例如問路,怎麼辦?喊:「喂~」不知可否?

[型塑]vs.[形塑]

  

應該用哪一個才正確?沒有標準答案。

但是,做人做事,可以不需如此下賤。

2009/03/18

[不]神奇自拍

這是無意發現的。對著水壼自拍,在某個角度,突然---

手上捧的相機消失了,

而且----

腦袋也消失了。

這算什麼真實話?

[壹蘋果網絡 | 政治 專欄 | 范蘭欽的真實話(謝炎堯) | 2009-03-18]

 

目前全台不分藍綠,都嚴厲指摘郭冠英以范蘭欽的筆名,發表「辱台」的言論,如果平心靜氣的思考,就會發現他們講的都是真實話。首先不要預設立場,以為郭冠英自稱是「高級外省人」就是輕視居住在台灣的所有閩南人、客家人和原住民,因為也有「低級的外省人」包括在內,所以不是族群的鄙視。有不少「高級閩南人」和「高級客家人」在日常言談中,也對台灣的選舉文化、政治現狀和社會亂象,有許多不滿批評的言論,只是這些人沒有郭冠英的文才、時間和勇氣去公開發表文章而已。郭冠英擁有中國傳統書生的優良氣質,憤世嫉俗,著書入世,與文天祥和史可法同為文人烈士。

 

[范蘭欽]的幾十篇文章,連郭冠英自己都否認是他所寫,沒有承認的勇氣,對這種人的話還要表揚其真實性,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范蘭欽]寫的這些東西是不是真實話是一回事,但和他公然侮辱中華民國和台灣人民,有什麼相干?批評一件事情不對,就可以羞辱他人的人格?這是什麼邏輯?

謝炎堯自己舉的例子,[台灣醫療品質惡劣]、[浪費金錢於無用有害的中西醫合併療法],是否屬實是一回事,[是否該罵?]也是一回事,但犯得著要冠上[台巴子]三個字來說[愚蠢的事證罄竹難書,不勝枚舉,俯拾皆是]?不加[台巴子]不行嗎?

可以不加卻加了,所以我們要責問郭冠英,以及謝炎堯的是,你們為什麼要罵[台巴子]?這個[台巴子]和你們罵的這些東西的真實性,有什麼相干?

是不是我們發現了你們兩位什麼錯的地方,也可以罵你們是什麼香蕉芭樂嗎?果真我們如此的罵了,你們一定會去法院告我們吧!那時,我們向法官申辯:「如果平心靜氣的思考,就會發現我們講的都是真實話。」「我們擁有中國傳統書生的優良氣質,憤世嫉俗,著書入世,與文天祥和史可法同為文人烈士。」你們看,法官會相信我們嗎?

舉文天祥、史可法作例子,舉的好。文天祥是南宋,史可法是南明,國家都快亡了,還忠心耿耿的誓死效忠,在敵國的威脅利誘下,始終拒絕招降,最後,雙雙殉國了。我們要問,拿解放軍鎮壓台灣人民的郭冠英是中華民國的忠臣嗎?說台灣是鬼島的郭冠英是中華民國的忠臣嗎?這真是邏輯混亂到了一個極點。

 

首先不要預設立場,以為郭冠英自稱是「高級外省人」就是輕視居住在台灣的所有閩南人、客家人和原住民,因為也有「低級的外省人」包括在內,所以不是族群的鄙視。有不少「高級閩南人」和「高級客家人」在日常言談中,也對台灣的選舉文化、政治現狀和社會亂象,有許多不滿批評的言論,只是這些人沒有郭冠英的文才、時間和勇氣去公開發表文章而已。

 

整篇的邏輯都是一團糊塗。什麼「也有低級的外省人包括在內,所以不是族群的鄙視」,[高級外省人]相對[低級外省人],不是族群的鄙視,難道是珍視嗎?

好像我們罵女性是[賤人],但因為我們自己的母親、妻子、女兒也是女性,也都是[賤人],由於連自己人也罵到了,所以不是對女性的鄙視。不是鄙視,難道是尊稱嗎?

族群偏見是可怕的魔鬼,我們心知肚明,我們自己或許也曾對待過他人,或者曾經也被對待過。但是這種與生俱來,不是我們自己能夠選擇的種性,最不應該拿出來製造對立,這要被視為多元族群國家最嚴重的[禁忌],說都不行,更何況寫了。

謝炎堯只有一個地方寫的很對:有不少「高級閩南人」和「高級客家人」在日常言談中,也對台灣的選舉文化、政治現狀和社會亂象,有許多不滿批評的言論,只是這些人沒有郭冠英的文才、時間和勇氣去公開發表文章而已。

只有郭冠英有這種觸犯禁忌的勇氣。

現在,再算你謝炎堯一個。

Mac OS 上使用的虛擬 Windows 環境軟體

[Roundup: Turning Your Mac into a Virtual PC]這篇文章測試3款可在 Mac OS 上使用的虛擬 Windows 環境軟體:

Parallels Desktop 4.0

VMWare Fusion 2.0

Sun xVM VirtualBox

3款評比的結果,也加上Boot Camp 的測試數據。

Test VMWare Fusion 2 Parallels Desktop 4 VirtualBox Boot Camp
wPrime (seconds to calc 32m) 82.28 82.87 85.03 N/A
PCMark05 2068 2121 fail 3965
3DMark03 2385 2835 fail 5795
3DMark06 350 fail fail 2088
Quake III 1.32 (frames/sec) 24 57 fail 205
Elder Scrolls 4: Oblivion (frames/sec) 30 19 fail 51
Fallout 3 (frames/sec) fail fail fail 32

3款之中, VMWare Fusion 2 Parallels Desktop 4 的表現各有千秋(傷腦筋)。

跑虛擬所要求的條件很高,M很大,M都要錢,我的MB不太夠力,我看我還是跑 Boot Camp 就好了,想虛擬的話,等下一台再說了。

約翰.朗頓.唐與[蒙古痴呆症]

現在一般稱的[唐氏症](Down Syndrome),原來的名稱是[蒙古症](Mongolism),另一個是我小時候最常聽到的名稱:[蒙古痴呆症]。

 

唐氏症候群 - 維基百科:1866年,英國醫生[約翰.朗頓.唐]在學會首次發表了這一病症。它最早叫「蒙古症」或者「蒙古痴呆症」,因為唐醫生發現他的病人的面部比正常人較寬,眼睛小而上挑,看起來與[蒙古人]有類同之處。在現今醫學界認為這種叫法不尊重,也無醫學實際意義,而不再普遍使用。由於各國患者的面容有相似的特徵,唐氏症候群病人也被俗稱為「國際人」。

 

唐氏之所以將此病症命名為[蒙古症],乃引用自[Blumenbach's Mongolian race],亦即[蒙古人種],亦稱[蒙古利亞種]。

[蒙古利亞種]是1775年普魯士人 Johann Friedrich Blumenbach在他的博士論文[論人類的自然分類]提出對亞洲[黃色人種]的分類名稱。這位23歲的年輕醫學系學生將人類分為五大人種。他的人種分類,對後世人類學的影響極為深遠,在相關論述廣為引用。即使中國人也常自稱是[蒙古利亞種]。他的另一項著名的研究是[鴨嘴獸]。

所謂的[蒙古人種]不是專指現在[蒙古國]及中國北方境內的蒙古民族,而是人類學上的蒙古人,範圍等同亞洲東部的黃種人。

維基本條目[蒙古症]的相關連結,原來指向[蒙古人],但經參考英文版本,應該是指[蒙古人種],為避免誤解,本人已編輯修改這個連結

 

English physician John Langdon Down first characterized Down syndrome as a distinct form of mental disability in 1862, and in a more widely published report in 1866.[52] Due to his perception that children with Down syndrome shared physical facial similarities (epicanthal folds) with those of Blumenbach's Mongolian race, Down used the term mongoloid, derived from prevailing ethnic theory.[53]

 

Blumenbach 主要按照各個種族在體態、面貌上不同的特徵,對人種進行各項分析、比較。當時尚未意識人種起源的課題。因為小獵犬號尚未啟航。

1859年達爾文[物種起源]問世後,對人類學產生巨大的衝擊。人類學家對於不同的人種究竟起源相同,還是各自進化,或各自被上帝創造,因達爾文[物種起源]的啟發,引起了激烈的爭論。

唐氏發表[蒙古症]於1866年,正逢人種起源爭論初起之時,他顯然也加入了這場高級知識分子的論戰。

對於人種單一起源的爭論,唐氏的見解在[蒙古症]的論文中展現無遺,而且明確的是站在肯定的一方。他所選擇的一方在今天仍是多數說。

但極其不幸的是,在他的看法之中,與現代人類學有一項重大不同的地方,那就是他根據[蒙古症]患者的面部特徵,進一步推斷[蒙古人種]是白種人在演化過程中的原始人種。

根據白種人[蒙古症]患者具有[蒙古人種](黃種人)的特徵,唐氏指出「由於某種尚未查明的原因,病人退化成『劣等種族』」,[蒙古人種]是白種人[蒙古症]患者[退化]的現象,換言之,[蒙古人種]是未進化的人種。

至於[蒙古症]何以又稱為[蒙古痴呆症]?請參閱這篇唐氏的大作:[Observations on an ethnic classification of idiots],或僅讀標題即可。

 

黃色人種 - 維基百科:歷史上,西方學說一般都使用蒙古人種的名稱。由於有唐氏症候群的白人病人外形上有一些類似於黃色人種的特徵,發現者----十九世紀的唐·約翰·朗頓命名為「蒙古痴呆症」,並宣稱黃色人種是在進化過程中比白色人種落後的階段。這種西方中心論種族主義歧視理論在後來慢慢被新的學說與理論否定。此後又因「蒙古」一詞無法代表所有亞洲的人種,一些學說開始使用亞洲人種作名稱。

 

這真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

我首先感到遺憾的是鴉片戰爭(自由貿易戰爭?)發生的太早了,而染色體卻被發現的太晚了。但同時也懷疑,若不是人權觀念有相應的重大進步,即使當時唐氏發現病因起自染色體異常,緣由船堅炮利之故,恐怕還是不免將之命名為[蒙古症]吧!

 

21三體綜合症(TRI—SOMY21,MONGOLISM)_百度百科:1959年,法國遺傳學家傑羅姆•勒瓊(Jerome LeJeune)發現唐氏綜合症是由人體的第21對染色體的三體變異造成的現象。這也是人類首次發現的染色體缺陷造成的疾病。1961年,「唐氏綜合症」一詞於由The Lancet的編輯首先使用。1965年,WHO將這一病症正式定名為「唐氏綜合症」。

 

對於一個抱持種族優越、種族偏見觀念的醫生,現代人-特別是亞洲黃種人仍然願意以他的姓氏尊稱他發現的病症,作為對他卓越貢獻的紀念。

一項完全與種族無關的醫學發現,最初被以歧視種族的觀點加以論證,最終竟以提出這項謬誤觀點的姓氏加以命名,這實在是人類史上最偉大且最諷刺的寬容。

2009/03/17

九等芝麻如何做十二等的官?

報載:立法委員管碧玲質疑郭冠英一定有強硬的後台,才如此恣意而行,九職等的身分權理十二職等的職位,相當不合理。

這個問題倒讓我給忽略了。但是,人事法規我並不在行。是否也有請各界大力[人肉搜索],挖出真相。

關於郭冠英如何以九職等做十二職等的官?媒體、網路有寫[代理],也有寫[權理],看起來差不多,其實[代理]與[權理]大不相同,俗話說:「代理還不是你的,權理一定是你的。」代理只是暫時的,權理則是正式的。

照郭冠英的情形來看,絕不是[代理],一個十二職等的A區肥缺,不可能懸缺這麼久還未補實,更何況新聞組簡任官大有人在,要代理也輪不到一個九職等的薦任官。

那麼只有一個可能,郭冠英是[權理]。不過,先看看法規怎麼規定吧!

 

公務人員任用法 (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修正)

第 9 條第 3 項

初任各職務人員,應具有擬任職務所列職等之任用資格;未具擬任職務職等任用資格者,在同官等高二職等範圍內得予權理。權理人員得隨時調任與其所具職等資格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民國 97 年 02 月 26 日修正)

第 10 條第 1 項

本法第九條第三項所稱未具擬任職務職等任用資格者,在同官等高二職等範圍內得予權理,指擬任人員所具任用資格未達擬任職務所列最低職等,而具有該職等同一官等中低一或低二職等任用資格者,始得權理。但職務跨列二個官等者,不得權理

 

「職務跨列二個官等者,不得權理。」注意這個但書規定。

公務員1職等到5職等是[委任官],6職等到9職等是[薦任官],10職等到14職等是[簡任官]。簡薦委是三個不同的官等。

郭冠英是薦任官的話,依法就絕不得權理簡任官。除非--

違法權理比較不可能。

若郭冠英先以[機要]任為簡任官,同時[權理]十二職等主管的職務的話,這樣就對了。

一個公務員,既是[機要],又是[權理],且是[主管],應該是受到重用,當紅正熱的人才對呀!怎麼會是機關裡令人頭痛的麻煩人物呢?實在說不通嘛!

所謂[朝中無人莫作官],這樣一個人才,一定有後台,硬不硬不知道,只知道蘇局長一定沒他硬,所以才不敢硬碰硬。

2009/03/16

郭冠英與[高級的外省人]

郭冠英接受[蘋果]訪問時表示,局裡要作什麼處分,他不知道,「但總不能把我槍斃吧。」

郭冠英活到如今這個時代,應該很慶幸台灣現在多少還保障點言論自由。汝生也晚,要是趕上六十年代以前,以[范蘭欽]的言論絕對是嚴重的為匪宣傳,一定會被槍斃。開槍的不是別人,就是外省人,最高級的。

郭冠英是個九職等的薦任公務員,九職等的公務員不算什麼大官,以他的年齡來看,在這個位子上應該呆滿久了,年功俸應該早到頂了。極少數這種遇到晉升瓶頸的公務員,精神多少有點不太正常,偶而會發發牢騷,表表議論,聊以度日。平心而論,公務員也有個人言論自由,若與職務無關,私下講講寫寫,誰也管不著。

如果[范蘭欽]是郭冠英,以他言論的內容所顯露對中華民國以及台灣種種的蔑視,在他公務員的身分而言,無論與職務是否關連,都很難讓人不加以注目。他若是一個基層公務員,可能不會有人注意,即使被揭發,也不會被認為是嚴重的問題。但他是中央政府新聞局的駐外人員,職掌國際新聞宣傳,在這種職務身分上,卻發表傷害自己國家、人民的言論,即使是匿名發表,也是極為不適當的。

所以,對郭冠英施以行政懲處是有必要的。對一個顯然對國家發生認同錯亂的公務員,應儘速撤換不適任的職務,不但解除對國家可能暗藏的危機,同時也是將他從個人面臨的困境中解救出來。這種人長期處於認同錯亂的困境裡,不儘早妥當處理,只會讓他的行為變本加厲,不知伊於胡底了。

其實,被郭冠英的言論傷害最重的不是所謂的[倭寇]或[台巴子],而是所謂的[高級的外省人]。

將台灣人比作[倭寇],離譜的程度不值一哂。

但很多人卻不知道[台巴子]是什麼意思?只感覺一定是罵人的話,意思是什麼?不知道。

[巴子]是山東方言,充作粗話的語尾,用法廣泛。例如我小時候聽過[馬拉個巴子]。而說人家[土巴子]就是[鄉巴佬]的意思,類似台灣閩南語的[庄腳人]。[台巴子]就是對台灣人的蔑稱,意思是台灣人都是土巴子(或[土包子])。郭冠英是不是山東人?不知道。若是,還能賴[台巴子]不是他說的嗎?

不管[倭寇]還是[台巴子],台灣人在郭冠英眼裡都是一個貨色。

但是[外省人]可不同了。郭冠英說「小時候從新竹上來,我們是高級外省人哦。」在[外省人]前面加上了比較級。有了[高級],自然有[低級],或者有[中級]不一定。

不知道郭冠英對外省人分級的標準是什麼?目前僅知郭冠英本人,以及新竹以北的外省人屬於高級外省人。對這個問題,郭冠英在調整職務後,公暇之餘不妨可著墨深些,將台灣的外省人全部加以分級,讓我們景仰景仰。

郭冠英辯稱[高級外省人]加了[哦],是有自嘲的意思。我倒不這麼覺得,我小時候在眷村裡曾講:「我們家有電視機[哦]」,絕沒有自嘲的意思,那是我媽做家庭代工了一整年才買下的,我很驕傲。

[土耳其-伊斯坦堡]生活的重擔[2]

生活的重擔2

生活的重擔2台灣閩南話有句俗語說:「看人擔擔,免出力。」後來有人再加上一句:「更嫌人家姿勢歹」。在大家的記憶中,這兩、三年講過這句俗語最令人印象深刻者是蘇貞昌。

「看人擔擔,免出力。」是歇後語,講的不但是[袖手旁觀]者,而且旁觀者還在說[風涼話],指指點點,卻半點力不出,只出一張嘴。對這種「精的出嘴」的旁觀者,我們就可以說他們是[看人擔擔]。

本來歇後語只需講前半句明的,後半句暗的由聽者自己意會即可。但是現在人講歇後語多是一口氣講完了,前後兩句中間甚至也不停頓一下,大大失去歇後語的俏皮味。好像[芭樂特]一直學不會美國人講的[Not~]。

[芭樂特]如果要學這句「看人擔擔,免出力。」要這樣教他,先講前半句[看人擔擔],停一下,觀察聽者的反應,如果聽者未領會其中的隱喻,才需再講出後半句[免出力],否則,若聽者已領會其意,就不需講出後半句。

「更嫌人家姿勢歹」加在「看人擔擔,免出力。」後面,具有補強語意的作用。挑擔的苦力在路上一步一步吃力的走著,重擔壓彎了背脊,汗水浸透了衣衫。路旁卻有個人叉著手閒看,向人說這苦力擔這麼點東西,就喘不過氣來,體力真差呀!還嫌他的動作不俐落,笨手笨腳的,真快看不下去了。這句補語將旁觀者的刻薄嘴臉描繪得更加深刻。

蘇貞昌在行政院院長任內講過幾次「看人擔擔,免出力。更嫌人家姿勢歹」,針對的是誰?大家心知肚明。不過,行政院長是權力,不是苦力,將執政責任比作扛夫擔擔,比喻極為失當。若更不講究身段的話,廟堂就與市井的格局一般了。

我之於伊斯坦堡的老扛夫,也是[看人擔擔]。但是老扛夫的姿勢可一點都不壞。卸下了包裹,他的穿著比我這個觀光客還要體面。

 

 

2009/03/13

失傳的朝拜之禮-[舞蹈]

趙翼「二十二史劄記」卷25「宋遼金夏交際儀」,記載:

「至兩國(宋、金)使臣朝賀時,則皆有山呼舞蹈之禮。金海陵愛宋使山呼聲,使神衛軍習之。(見金史蔡松年傳)是宋使至金山呼也。金張暐使宋,以世宗大行在殯,受賜不舞蹈。(見金史張暐傳)是金使至宋,非國喪亦舞蹈也。」


這則筆記說明宋國使臣出使金國時,先對金國皇帝行「山呼」、「舞蹈」之禮。金主完顏亮(宋高宗時)喜歡宋國使臣的山呼之聲,開始在金國引入宋國禮儀。後來,金國使臣出使宋國時,也對宋國皇帝行「山呼」、「舞蹈」之禮了。

「山呼」即「三呼」,就是:「萬歲、萬歲、萬萬歲」。「萬歲」在戰國時就已有記載,到了漢武帝以後,成為定制。有關「萬歲」的演變也很有趣,將來另外會專寫一篇。

然而「舞蹈」是什麼禮儀?史書缺乏詳細記載,如何行禮?就很費解了。

我大概的查過史書。舞蹈之禮的記載,最早見於「隋書」及「北史」,是臣子對皇帝與山呼併行的朝拜之禮。外國使臣晉見時,也須行這種中國禮儀。這時的中國以天朝自居,顯然可推知山呼舞蹈之禮還不是國際外交禮儀,中國使臣尚且被尊稱為「上國天使」,豈有向外國君主朝拜之理。

靖康之難,宋險遭滅國。「紹興和議」後,宋主尚且向金主稱臣,自然宋國使臣必須對金國皇帝行山呼舞蹈之禮,因為是不平等的國際關係,金國使臣到了宋國,不必向宋國皇帝行山呼舞蹈之禮,也是想當然耳的事情。直到「隆興和議」以後,金、宋由君臣之國變為叔侄之國,宋主向金主稱「侄皇帝」,宋主雖屈居小輩,但國家的關係恢復平等的地位,所以才有金國使臣向宋國皇帝行山呼舞蹈之禮的改變。到了這個時候,山呼舞蹈才成為平等的國際外交禮儀。

以下,先摘錄一些史書上關於「舞蹈」有趣的記載。

[北史][爾朱榮傳]記載:「(爾朱榮在西林園)每見天子射中,則自起舞叫,將相卿士,悉皆盤旋,乃至妃主婦人,亦不免隨之舉袂。」旋轉身體,高舉雙手,這可能是舞蹈之禮的芻型,與戰國時宋康王的「萬歲」很類似。

[隋書][禮儀志]記載:「隋制,正旦及冬至,皇帝即御座,群官上壽訖,上下俱拜。皇帝舉酒,上下舞蹈,三稱萬歲。」這相當於中樞春節團拜,百官全體在朝堂上對皇帝行舞蹈之禮。

[北史][隋書][楊勇傳]記載:「隋文帝廢太子勇,勇再拜言畢,泣下流襟,既而舞蹈而去。左右莫不憫默。」楊勇被廢去太子之位時,「舞蹈而去」。這裡「舞蹈」應是行禮的意思,不是發狂下的失常舉動。楊勇受到父皇的冤枉,雖然淚流滿面,還要強忍悲痛行舞蹈之禮,真是個孝子順臣。

[北史][隋書][許善心傳]記載:「宇文化及弒煬帝之日,隋官盡詣朝堂謁賀,許善心獨不至,化及遣人執至朝堂,令釋之,善心不舞蹈而出,化及目送之,曰:『此大負氣。』命捉來,罵云:『我好欲放你,敢如此不遜!』遂害之。」許善心因為不對宇文化及行舞蹈之禮,而被認為表露賭氣不滿的情緒,可見舞蹈是表示臣服必行之禮。

[隋書][百濟傳]記載:「百濟遣使奉表賀平陳,高祖善之,使者舞蹈而去。」宋國滅亡陳國,百濟國派遣使臣祝賀,也行舞蹈之禮。

[舊唐書][宦官列傳]記載:「初,太上皇(玄宗)每置酒長慶樓,南俯大道,因裴回觀覽,或父老過之,皆拜舞乃去。」到了唐代,舞蹈之禮廣泛流行,以致於連平民百姓也會行此禮儀。

[舊唐書][迴紇列傳]記載:「給事中李進東會迴紇登里可汗營於陝州黃河北,元帥雍王(李适)領藥子昂(唐肅宗派遣的監軍,宦官)等從而見之,可汗責雍王不於帳前舞蹈,禮倨。子昂辭以元帥是嫡孫,兩宮在殯,不合有舞蹈。迴紇宰相及車鼻將軍庭詰曰:『唐天子與登里可汗約為兄弟,今可汗即雍王叔,叔姪有禮數,何得不舞蹈?』子昂苦辭以身有喪禮,不合。又報云:『元帥即唐太子也,太子即儲君也,豈有中國儲君向外國可汗前舞蹈。』相拒久之,車鼻遂引子昂、李進、少華、魏琚各搒捶一百,少華、琚因搒捶,一宿而死。」這是唐國和回紇國關於舞蹈之禮的國際糾紛。當時,因為安史之亂,回紇名義上是出兵助唐平亂,其實是趁火打劫。回紇見唐國衰亂可欺,竟要求雍王必須向可汗行舞蹈之禮,雍王為了國體,當然不肯臣服。兩邊各據理力爭,都有道理。最後,雍王雖然嚴辭拒絕了,但害得手下也挨了毒打,其中有兩位竟然還被打死了。

[宋史][司馬光傳]記載:「元佑元年復得疾,詔朝會再拜勿舞蹈。」舞蹈之禮是必行的禮儀,就算像司馬光這種年高德劭的大臣,也只有在老病將死的時候,才會得到特別的恩准,只需行跪拜之禮,免行舞蹈了。

[隋書][蘇威傳]記載:「及太宗(唐太宗)平世充(王世充),坐於東都閶闔門內,威(蘇威)請謁見,稱老病不能拜起。上遣人數之曰:『公隋朝宰輔,政亂不能匡救,遂令品物塗炭,君弒國亡。見李密、世充皆拜伏舞蹈。今既老病,無勞相見。』」不可用老病當作不能行舞蹈之禮的藉口,這是前面司馬光例子的反面實證。

從文義來看,「舞蹈」是「手舞」、「足蹈」的合稱,可想像是一種全身肢體的動作。大體上從人類文化來看,「手舞」、「足蹈」多具有歡樂的氣氛。

「太平御覽」(北宋)及「文獻通考」(元)引用「通禮義纂」(唐)記載:「古者臣於其君,有拜手、稽首之禮。自後魏以來,臣受恩皆以手舞足蹈,以為喜歡之極也。」雖是一種推測,但也符合舞蹈應有的情緒。

這另外也可以在「宋遼金夏交際儀」這則筆記得到反證,金世宗喪禮期間,宋國為表示對長輩的哀悼,特准金國使臣不必向宋國皇帝行舞蹈之禮。

所以,大概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山呼」是表示祝壽的意思,希望君主長命百歲,永享統治地位;「舞蹈」則表示心悅臣服的意思,不僅表示效忠服從,而且還展現不勝忻喜之至的情緒。

自隋以後,歷經唐、五代、遼、宋、金、元、明,施行一千多年的舞蹈之禮,然而,到了清代以後,不再採行,只有「三跪九叩禮」而已。以後不過幾百年的時間,世人對舞蹈之禮竟然完全不復記憶了。

事實上,舞蹈之禮到了南宋時,在史書上就已呈現考據不詳的狀況。「朱子語類」(南宋)記載:「朝見舞蹈之禮,不知起於何時,元魏末年,方見說那舞,然恐或是夷狄之風。」朱憙將舞蹈之禮起源的年代往前推至元魏末年(元魏在534年分裂為東西魏,而後為北齊周,最後代起者即為隋),但也無確實證據,只說可能是五胡十六國時由外族傳入中國的。

的確,舞蹈之禮在漢、晉以前絕不見於史籍記載,必定是由外傳入。不過,很可惜的是,對於當時或更早的外族的禮儀,相關的史料也缺乏記載。

最可惜的是,歷代史書一再提及舞蹈之禮,包括應有的次序及次數,而獨獨對舞蹈的動作隻字未提,以致於失傳,實在可惜!

[金史][禮志]記載:「金之拜制,先袖手,微俯身,稍復卻,跪左膝,左右搖肘,若舞蹈狀。凡跪,搖袖,下拂膝,上則至左右肩者,凡四。如此者四跪,復以手按右膝,單跪左膝而成禮。國言搖手而拜謂之『撒速』。」金史記載拜禮極為詳細,「若舞蹈狀」露出了一點舞蹈之禮的跡象,但這裡講的是拜禮,不是舞蹈之禮。

[隋書][志]記載:「開皇(隋文帝年號)中,乃詔太常卿牛弘、太子庶子裴政撰宣露布禮。及(開皇)九年平陳,元帥晉王以驛上露布。兵部奏請,依新禮宣行。承詔集百官四方客使等,並赴廣陽門外,服朝衣,各依其列。內史令稱有詔,在位者皆拜。宣訖,拜,蹈舞者三。又拜,郡縣亦同。」隋朝正式制定舞蹈之禮,但只記載舞蹈之禮與拜禮的順序及次數。拜禮是中國固有的禮儀,不需描述;舞蹈之禮是新禮,不加記載其動作,當時不知如何傳授學習?實在令人不解。

由於欠缺相關史料,這個問題的考據工作只好到此為止。最後,只好以[失傳的朝拜之禮],作為本文無可奈何、不了了之的結束。

再有一言,既然舞蹈之禮在中國曾經有一千多年的歷史,史實不能抺滅,所以涉及到這些朝代的歷史戲劇,實在有必要為這失傳的朝儀進一步考據,考據不得的話,自行創作也並無不可,總不能讓戲劇中的這些朝代的君臣之間失了禮數了吧!(2009/03/13)

補註:

宋朝事實類苑/卷19/典禮音律:歌舞

古人飲酒,皆以歌舞相屬,獻壽尊者,亦往往歌舞。長沙王小舉袖云:「國小不足回旋(迴旋)。」至唐太宗,亦自起舞屬羣臣。古人淳質,舞以達歡欣,不必合度臻好,故人人可為之,不羞不及也。張燕公詩云:「醉後歡更好,全勝未醉時。動容皆是舞,出語總成詩。」又云:「要須回舞袖,拂盡五松山。醉後涼風起,吹人舞袖回。」今時舞者,曲折益盡奇妙,非有師授,皆不可觀,故士大夫不復起舞矣。或有善舞者,又以其似樂工,輙恥為之。古人之歌,亦復如此,節奏簡淡,故三百篇可以吟詠,緣時未有新繁聲,自是可喜。自新變聲作,日益繁靡,欲令人強置繁聲,以三百篇為歡,何可得也?隋以前南北朝舊曲猶頗似古,如公莫舞、丁督護之類,豈不簡淡?自唐以來,此等曲解,又復不入聽矣。人但知思聞古韶夏之類,直恐見之,未能忘味也。胡瑗善琴,教人作采蘋、鹿鳴等曲,稍曼延其聲,傍近鄭衞,雖可聽,非古法也。近世樂府,為繁聲不已,又加重疊,謂之纏聲,促數尤甚,固不從容一唱三歎矣。太學諸生承胡先生之教,許鼓琴吹簫,及以方響代編磬,然所奏唯鹿鳴、采蘋數章而已。諸生因緣為鄭衞聲,聞者疑之,或以相問,有戲之者曰:「此無他,直纏聲鹿鳴采蘋。」(劉貢父詩話)


史記、漢書記載,漢景帝的兒子長沙定王劉發,因為母親唐姬出身低賤不受寵,被封在長沙,國土狹小,地勢低窪,氣候潮濕,應劭(東漢)註曰:「景帝後二年,諸王來朝,有詔更前稱壽歌舞。定王但張袖小舉手。左右笑其拙,上怪問之,對曰:『臣國小地狹,不足迴旋。』帝以武陵、零陵、桂陽屬焉。」(史記五宗世家唐姬之子長沙定王發、漢書景十三王傳長沙定王發)

西漢景帝時,諸王至長安朝見皇帝,有「稱壽歌舞」的儀式,長沙王劉發故意小裡小氣的動作,被大家取笑笨拙,可見當時「歌舞」的「舞」有一定的動作。這裡的「歌舞」是「載歌載舞」(載歌且舞),「邊唱歌,邊舞蹈」的意思。由此記載,「舞蹈」朝拜之禮似乎中國本來也有,不全然是外來的。

宋朝事實類苑記載的主要是娛樂性質的歌舞。古時歌舞簡單,讀書人K歌尬舞習以為常,而且隨便唱隨便跳,沒有人會在意。到了宋代,舞蹈愈趨精妙複雜,沒有經過專門訓練,根本上不了檯面,所以士大夫階級就很少跳舞了,有跳的好的人,因為怕被比作藝人,也不願意公開獻藝,以免有失身分呢!(2013/10/21)

[土耳其-伊斯坦堡]生活的重擔[1]

生活的重擔[1]

生活的重擔[1]懷著失望的心情離開蘇萊曼清真寺,一直往[下]走。

蘇萊曼清真寺位於舊城區地勢最高的丘陵上。不巧此時正逢禮拜堂大整修,遊客無緣進入參觀,只能在中庭周圍逛逛。

蘇萊曼清真寺到金角灣沿途經過的是傳統的市集與街巷,穿梭在錯縱複雜的巷道中,滿眼躍動著伊斯坦堡庶民市井的浮世動繪。

迎面而來一位老人,背負一大包不能再重的包裹,佝僂的身軀,滿是皺紋的臉,雙手提溜著褲腳,一步捱著一步。

這應該是扛夫,我猜想。

老扛夫前面走著一位男子,年紀輕些,倒彎嘴角,眉頭緊皺,手上拎著一個小塑膠袋。

身軀上的、額頭上的、包裹上的、塑膠袋上的這些皺褶,彼此呼應著。

生活的重擔。

2009/03/12

Google 翻譯 支援[PDF]、[Office]文件

來自[Translate PDF Files and Office Documents]的報導,[Google 翻譯]現在開始支援[PDF文件]和[Microsoft Office文件]。

基本上,能在Google找到的文件,本身就已提供[翻譯此頁]的功能。

但是,如果我們已經得知文件的所在位置(絕對網址),這時可以直接在[Google 翻譯]貼上,就可以很快的得到翻譯的結果。

報導指出:「不幸的是,長文件不適用這項服務,PDF文件只能翻譯前9頁。」另外,如果[Office]文件[長度]太超過,會完全被拒絕翻譯,連1/2頁也沒有。

[Office]文件除了[doc]外,

也支援[xls],例如:[familyfun_standard_all.xls 的翻譯]

也支援[ppt],例如:[BasicWebPage.ppt 的翻譯]

還有其他的嗎?我想基本的 rtf、txt都應該在支援之列,[不在話下]。

所有的翻譯結果都是以[HTML文件]呈現,包括試算表。(是的,別傻了)

一定會有人問一個很[要命]的問題:可不可以直接翻譯[C:\Documents and Settings\]裡的文件?我想,在不久的[未來],一定可以。但是,[現在]不行。

想要[Google 翻譯]自己電腦裡的文件,如果沒有自己的[網頁空間],我的建議是將文件上載到[Google 文件]。然後[發佈文件],將發佈後文件的網址貼到[Google 翻譯],就會得到翻譯結果了,例如:[dgjzpfxv_250hnqq6p22 的翻譯]。我所謂[未來一定可以] ,就是因為想到[Google 文件]。

Google Reader 網誌文件自動翻譯-[日文OK]

Google Reader 網誌文件自動翻譯支援[日翻中],對我們而言,其重要性不下於[英翻中]。過去,閱讀日文網誌的確相當麻煩,現在可以經由網誌文件自動翻譯,很方便的瀏覽日文網誌。而且,[日翻中]的文句比較通順,可讀性不輸[英翻中]。(只要中國狂熱網民不要再作惡意的搗亂

2009/03/11

Google Reader 網誌文件自動翻譯-[支援中文]

離去年11月11日[Google Reader 網誌文件自動翻譯]恰好4個月的今天,終於讓我們等到支援中文了!我那時寫道:「所以,還是老答案,對中文只支援一半,不過,Google 一定會補上的,不會讓我們白等。」結果,沒有白等是不錯,但也未免太久了!(我都忘了)

要讓 Google Reader 自動將外語網誌翻譯為中文,首先要將界面語言設定為[中文(繁體)]。

設定自動翻譯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對[資料夾]作整體設定,另一種是對[訂閱項目]作個別設定:

當選取[資料夾]時,在[資料夾設定]下拉選項可以勾選[翻譯成我的語言]。勾選後,在[資料夾]下的[閱讀項目]會自動翻譯為繁體中文。

當選取[訂閱項目]時,在[資訊提供設定]下拉選項可以勾選[翻譯成我的語言]。勾選後,在[訂閱項目]下的[閱讀項目]會自動翻譯為繁體中文。

不過,離奇的是,對[資料夾]的設定,與對[訂閱項目]的設定,卻各不相干。也就是說,將[資料夾]設定自動翻譯後,再點選其中個別的[訂閱項目],竟發現其中的[閱讀項目]仍然是原文,反之,將[訂閱項目]設定自動翻譯後,點選其上層的[資料夾],其中的[閱讀項目]仍然是原文。我認為這是bug。

自動翻譯好用不好用,很難講。英文好的,自不需用;英文差的,恐怕也不知其然。

例如這篇[巴黎和道都是比基尼,海灘和豐富的PDA]

原文是[Paris and Doug Are All Bikinis, Beaches and Plenty of PDA]

原來又是富家女希爾頓的花邊。

不過,對於有心學英文的人而言,還是多少有些幫助的。可以點一下[訂閱項目]的標題,另開新頁到Google翻譯網頁,進一步閱讀中英對照。至少可以少查些單字。當然,基本的閱讀能力還是要有,不然,真不知道翻的是什麼鬼東西。假以時日,當英文有長足進步後,還是會回頭感謝Google的[德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