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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6

廖國棟與楊寶琳

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天上演冗長的表決大戰,為讓表決戰局持續,有立委就直接代不在位置上的同志按表決器。(圖截自廖國棟臉書)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15日電;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7150411-1.aspx)

中國國民黨立委廖國棟今天因為幫同黨立委王金平按表決器,為了表達對立法院長蘇嘉全歉意,罰寫了10次的「我知錯了,以後不敢了」,並將罰寫的照片發佈在臉書上。

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天上演冗長的表決大戰,為讓表決戰局持續,有立委就直接代不在位置上的同志按表決器。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直接就在臉書上貼出廖國棟替身旁不在位置上的王金平按表決器的照片,認為有必要「作弊」成這樣?

https://www.facebook.com/polymh/photos/a.639747722791379.1073741828.639740132792138/813169575449192/?type=3&theater

廖國棟隨後也在臉書上回應說,有關代王金平按表決器乙事,自知不對,作了不良示範,向大家道歉;造成王金平困擾,他也向其表示歉意。

他說,為了表達對立法院長蘇嘉全的歉意,他自己罰寫「我知錯了,以後不敢了」10遍。1050715

完整報導

https://news.google.com/news/story?ncl=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7150411-1.aspx&hl=zh-TW&ge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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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罰寫10遍我不敢了,就可以了事的喔!是偽造文書耶!立法院應移送地檢署偵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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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老立委楊寶琳代人投票,視之理所當然,現在時代可不一樣了,怎麼國民黨還是改不了吃紙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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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代投選票當場曝光 經費稽核委會選舉無效

另行定期改選留下尷尬紀錄

台北訊

http://bistarshit.pixnet.net/blog/post/9335268-那有保皇黨?只有寶琳黨啦!

立法院昨天舉行「經費稽核委員會」改選,揚寶琳、宣以文等收取其他委員選票代投,主席倪文亞在監票委員及十餘位增額立委要求下,宣布選舉無效,另行定期改選。

楊寶琳在事後辯稱,二、三十年來,立法院內選舉每次都是「集體投票」,為何這次就不可以?

宣以文也解釋,領票當時有位老委員行動不便,要她代投,她基於行為直接反射,接過對方選票。但是,宣委員後來被發現手中握有多張選票時,將選票交給吳德美,吳德美向記者表示說,她接過這些選票交由汪振華代投了。

昨天院會一開始,會場氣氛即相當熱烈,為了八百六十二項貨品進口關稅的機動調整案是否應該交付審查,委員們首先就「大動干戈」,經過熱烈的討論之後,以表決方式否定了交付審查的提議,也為經費稽核委員會的改選譜下了不安的「前奏」。

十點廿分,院會開始進入經費稽核委員會的報告事項,朱高正首先提出質詢,強烈批評經核會功能不彰,並且指責資深委員的權力壟斷。

資深委員吳望伋接著上台說,資深委員並不想爭取稽核委員一職,所以支持許多增額委員競選。他認為,將來稽核會確應健全組織、發揮功效,並選出有能力的增額委員擔任這項職務。

朱、吳兩人發言之後,黃河清表示,兩位委員已經各自就年輕激進與年長保守的看法加以說明,因此,他提議停止討論,即按議程進行選舉。

雖然吳梓在台下表示異議,但是主席倪文亞仍按議事規則規定,將黃河清停止討論的動議徵求附議,附議成立之後隨即進行表決,結果一百八十八位在場委員,以一百五十三票多數通過停止討論動議。

當倪文亞準備宣布選舉事宜時,趙少康提出程序問題,要求依據前次院會決議,由上屆經核會提出工作報告之後再行改選,以示對國家及選民的負責。這項主張遭到廖福本的修正及吳梓的支持。主席裁決經核會應在已有的書面報告之外,再提口頭報告。

在上屆經核會召集人余文傑提出口頭報告之後,朱高正再度上台提出質詢,要求經核會說明整建委員會的成員是如何產生的,以及未來議場改建的設計圖是否採取公開徵求的方式。

現任整建指導委員會召集委員沈世雄答復說,該會是由各委員會推派一人及每會期經核會的委員組成,至於院區的改建,現在尚未截止設計圖的徵求,只要有委員推荐仍然可以接受。

此時,黃河清以程序問題取得發言地位,並再提臨時動議,要求停止討論,逕行選舉。在倪文亞徵求附議當中,朱高正提出抗議,要求主席要有「是非」,讓經核會針對他的問題再作答復。倪文亞則指出,應否繼續討論須由委員決定。會場氣氛因而趨於緊張。

倪文亞在附議成立之後,宣布進行表決,結果在朱高正的指責聲中,多數通過逕行選舉。

十一點廿三分,委員們開始到台前領票、投票,朱高正則跑到發言台上展開連番「猛轟」,嚴詞批評資深委員只會來投票,會場趨於混亂。

混亂中,張俊雄、尤清紛紛上台,指責周書府正在收取其他委員的選票,再去投票。王義雄、王聰松也怒言,選舉無效。十一點卅二分左右,幾位「民進黨」立委包圍宣以文,指稱他握有多張選票,雙方起了紛爭。結果,宣以文將選票交給吳德美,並由汪振華代投。

十一點四十二分許,「民進黨」立委又圍住楊寶琳,高喊選舉「作弊」,以致雙方發生追趕情事。「民進黨」立委並阻止楊寶琳將多張選票投入票箱。在委員們的抗議下,倪文亞要求監票委員確實執行職務。

十一點四十五分投票截止時間已到,楊寶琳未能如願投票,她手上的選票並被王義雄搶走三張。汪振華、孫勝治、李勝蜂、林源朗、趙少康、黃書瑋、林健治等執政黨、民、青兩黨委員也紛紛上台,要求主席宣告選舉無效,以維選舉尊嚴,最後在監票委員余文傑提出監票報告,指稱選舉程序有許多不合規定的地方之後,主席倪文亞正式宣告選舉無效,才結束了一場「鬧劇」。

【1987-04-29/聯合報/02版/】

Elizabeth Truss

現任大不列顛大法官兼司法大臣卓慧思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大法官_(英國)

【on.cc東網專訊】http://tw.on.cc/int/bkn/cnt/news/20160714/bknint-20160714192722621-0714_17011_001.html


新任英揆重組內閣 卓慧思成首位女大法官

司法大臣兼大法官高文浩(右中)、文化,媒體及體育大臣韋廷毅(左一)、教育大臣莫麗琪(左中)及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利凱輝(右一)等人被解除職務。(互聯網圖片)

剛於周三接替卡梅倫成為英國首相的保守黨新任黨魁文翠珊,甫上任便馬不停蹄展開工作,分別安排新任內閣成員及解除現任成員職務。當中,有份與文翠珊角逐黨魁之位的高文浩,遭解除司法大臣兼大法官職務,他連同其餘3人無緣新政府。新任命的人選中,卓慧思取代高文浩,是英國史上首位女大法官。

文翠珊繼周三任命脫歐派旗手,前倫敦市長強生為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後,周四宣布解除4人職務,包括司法大臣兼大法官高文浩、文化,媒體及體育大臣韋廷毅、教育大臣莫麗琪及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利凱輝。而早前傳會離開內閣的侯俊偉,則繼續出任衞生大臣,原任國務發展大臣的簡意寧,改為出任教育大臣兼婦女及平等事務國務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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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慧思,Elizabeth Truss。

英國大法官(維基)(https://zh.wikipedia.org/wiki/大法官_(英國))



2016/07/14

Theresa Mary May


Theresa Mary May(中國譯作「特雷莎·梅」、臺灣譯作「德蕾莎·梅伊」、香港譯作「文翠珊」)在接受女王提出的組建新政府要求後,成為新的英國首相(圖片來源:PA,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uk/2016/07/160713_pic_uk_pm_change_day)

Theresa今天貴庚59,顯然地,膝關節還很軟Q,女王要求她保持半蹲的姿勢30分鐘,她輕而易舉地做到了,為了表示獎賞,女王將賜給她3包QQ軟糖,軟糖就在女王的包包裡。

2016/03/16

廣武嘆



這幾年,我心裡面總是感嘆著:「時無英雄,使豎子成名」,覺得這輩子恐怕見不到值得尊敬--退而求其次,哪怕是像樣的--退無可退,至少不要出包的政治人物。然而在台灣,這點微薄的期待,幾乎是奢望了。

「時無英雄,使豎子成名」,這話是阮籍說的。三國志魏書王衞二劉傅傳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記載:嘗登廣武,觀楚漢戰處,乃嘆曰:「時無英才,使豎子成名乎!」晉書阮籍傳記載:嘗登廣武,觀楚漢戰處,嘆曰:「時無英雄,使豎子成名!」

河南滎陽廣武,是楚漢戰爭項羽和劉邦對峙的地方,阮籍憑弔古戰場,道出此般感嘆。

阮籍的感歎,世稱「廣武嘆」,教育部辭典解釋:阮籍登廣武城,感嘆當時世無英才,竟使劉邦得志。後人遂以廣武嘆比喻懷才不遇,或感嘆世無英雄,小人得志之意。宋蘇軾甘露寺詩:「古今共一軌,後世徒辛酸,聊興廣武嘆,不待雍門彈。」

編寫辭典的專家認為阮籍嘆的是「當時世無英才,竟使劉邦得志。」並引用蘇東坡的詩作為佐證,似乎認為蘇東坡也以為阮籍嘆的是劉邦是小人得志,這應該是誤會了。

東坡志林廣武嘆記載的很清楚:昔先友史經臣彥輔謂余:「阮籍登廣武而嘆曰:『時無英雄,使豎子成其名!』豈謂沛公豎子乎?」余曰:「非也,傷時無劉、項也,豎子指魏、晉間人耳。」其後余聞潤州甘露寺有孔明、孫權、梁武、李德裕之遺蹟,余感之賦詩,其略曰:「四雄皆龍虎,遺蹟儼未刓。方其盛壯時,爭奪肯少安!廢興屬造化,遷逝誰控摶?況彼妄庸子,而欲事所難。聊興廣武嘆,不得雍門彈。」則猶此意也。今日讀李太白《登古戰場》詩云:「沈湎呼豎子,狂言非至公。」迺知太白亦誤認嗣宗語,與先友之意無異也。嗣宗雖放蕩,本有意於世,以魏、晉間多故,故一放於酒,何至以沛公為豎子乎?

蘇東坡且以為李白誤解阮籍的意思,特別說明:「嗣宗雖放蕩,本有意於世,以魏、晉間多故,故一放於酒,何至以沛公為豎子乎?」後人猶以其詩佐證阮籍嘆的是劉邦是小人得志,考證的工夫不足,大誤矣!

2016/02/25

國父孫中山


古代政權更迭,活人肯定是難受的,但找死人麻煩的並不多見,畢竟死人是躺著的,躺著也中槍,是很無辜的。

話說轉型正義要算蔣介石和國民黨的帳是應該的,但要算到孫中山頭上,就有欠斟酌。中國共產黨解放了中國(我們以前說竊據),再怎麼清算蔣幫,孫中山仍然是革命先行者,高臥在紫金山上,蔣介石造的孽,不關孫中山的事。同樣的,蔣介石在台灣搞專制獨裁,迫害人權,也不該連坐到孫中山頭上。

孫中山有害過台灣人嗎?沒有;孫中山有叫蔣介石害過台灣人嗎?也沒有。孫中山不但沒害過一個台灣人,反而是第一個主張台灣獨立的中國人,他說:「在臺灣的中國同胞,被日本壓迫,我們必須鼓吹臺灣獨立,和高麗的獨立運動互相聯合。」

所以說,孫中山不但是中華民國的國父,孫中山也是台灣獨立的先行者,都是當之無愧的。

李登輝總統主張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在哪,孫中山就在哪,中華民國在台灣,孫中山就在台灣,要去孫中山,就等於去台灣。最後,奉勸民進黨,留得中山在,不怕沒財燒。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2015/10/28

已予免職



104
年10月28日發行的第7217號總統府公報,刊載文化部政務次長邱于芸的總統免職令,令文曰:「文化部政務次長邱于芸已予免職。」

這道總統免職令是104年10月16日發布的,總統府新聞稿在當天就即時公開了這道免職令。

邱于芸被免職,原因並不尋常,媒體已有報導,無需在此贅述。然而,這道總統免職令本身也有不尋常的地方,是什麼地方不尋常呢?有兩處地方不尋常,是:

沒有記載免職的原因,此為其一;

「已予免職」的「已」字,此為其二。

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瀏覽一些總統發布的免職令,這些總統免職令都有記載免職的原因。舉一些最近的例子,例如:

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外交部政務次長柯森耀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中央銀行第19屆理事會理事劉燈城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海軍二級上將高廣圻已准退伍,應予免職。

中央銀行理事會當然理事並為常務理事杜紫軍因本職異動,應予免職。

監察院監察委員蔡慶祝因案撤職,應予免職。

上面所列的總統免職令的免職原因,歸納起來,計有:退職、另有任用、辭職、退伍、本職異動、因案撤職等,我不是人事行政專家,找到的就是這些,或許還有其他原因,但總而言之,總統免職令都有記載免職的原因,而且寫的都是「應予免職」。

現在就來看邱于芸的總統免職令為什麼沒有記載免職原因呢?根據媒體報導,邱于芸被免職,不是退職、另有任用、辭職、本職異動、因案撤職,都不是,邱于芸就是直接被免職了。

政務官被免職,如果不是退職、另有任用、本職異動、因案撤職,在官場上最常見的就是辭職。

辭職有兩種,一種是行政院總辭,行政院長辭職,行政院政務官除有法定任期者外,都要跟著集體辭職。

另一種是個人辭職。個人辭職又分為兩種,一種是主動辭職,另一種是被動辭職。被動辭職,就是被迫辭職,因為涉案、緋聞、言行不當等原因而辭職,都屬此類。

無論主動、被動,當事人都會提出辭呈(辭職書)。

只要有辭呈(辭職書),總統免職令就會寫作:「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最後,還可能有一種情形,叫「被辭職」。當事人沒有提出辭呈(辭職書),但「辭職」了,總統免職令也會寫作:「已准辭職,應予免職。」這就叫「被辭職」。有沒有發生過這種事呢?我不知道,這只是一種假設。不過,近年發生一個案例,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可能就是「被辭職」。

張顯耀一案,疑雲重重,真相不明,是非難斷。當年張顯耀被免職,總統令首段令文曰:「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顯耀已准辭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祖嘉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然而,對照張顯耀發表的書面聲明:「顯耀於上周四被長官告知辭去陸委會副主委一職。 」所謂「被告知辭職」,會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張顯耀被告知辭職後提出辭呈(辭職書),另一種是張顯耀被告知辭職後未提出辭呈(辭職書),前一種還是屬於被動(迫)辭職,後一種則有可能是「被辭職」。

辭職是一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通常是書面,但言詞也可以,就是所謂的「口頭請辭」。不過,就一般情形而言,「口頭請辭」後總會補上辭呈(辭職書),這樣長官才能批可,呈報總統發布命令。

當事人被告知辭職後未提出辭呈(辭職書),也會有兩種情形,一種是表示接受,另一種表示反對,前一種既然同意,通常都會補上辭呈(辭職書),方便人事作業,後一種則需另作處理。

張顯耀在被告知辭職後,以書面聲明:「顯耀於上周四被長官告知辭去陸委會副主委一職,在陸委會任職期間,顯耀一直盡忠職守,身為總統任命之特任官,國家需要我時全力以赴,長官不需要我時,顯耀也坦然接受。 」張顯耀「坦然接受」,可以被解讀為接受被告知辭職,若事後補上辭呈(辭職書),則仍屬於被動(迫)辭職,但若拒絕補上辭呈(辭職書),又要如何處理呢?我推測在人事作業上只好認定張顯耀已追認或默認被告知辭職,等同被動(迫)辭職,於是就以當事人辭職獲准報請總統免職的程序辦理。但這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張顯耀至少必須有接受的意思表示,或是至少不反對才行。

照上面所述來分析邱于芸的情形,百分之百可以確認,第一,邱于芸不會提出辭呈(辭職書);第二,邱于芸也不會接受「被辭職」。如果行政院以邱于芸辭職獲准報請總統免職的程序辦理,那麼,行政院和總統府就等著準備接到邱于芸的存證信函吧!

這就是邱于芸被免職的總統令為什麼沒有記載免職原因的原因吧?(繞口令)也因為如此,邱于芸的免職令創了一個沒有記載免職原因的例。

再看邱于芸的免職令「已予免職」的「已」字,這也不符合「應予免職」的通例。「已予免職」的意思好像是邱于芸先已被免職了,總統令不過是確認而已。如果沒記錯的話,憲法規定總統依法任免文武官員,「應予免職」的通例即在表彰總統對政務官的實質任免權。那麼,「已予免職」究竟是誰免了邱于芸的職呢?除了總統,還會是誰呢?我感覺到,這中間隱約透出被刪掉幾個字的痕跡,那幾個字恐怕是「准辭職,應」吧!為什麼刪掉呢?答案同上。

2015/02/03

柯P《不要惹我生氣帖》

柯文哲不要惹我生氣帖
柯P《不要惹我生氣帖》
「7萬元之差異,寫一堆公文,幾十億的問題不處理,處理這種事,請自己搞定,不要惹我生氣。」
傳世墨寶-柯P《不要惹我生氣帖》,現藏於國立故宮博物院。

《不要惹我生氣帖》,潦草,原本。柯文哲書。紙本,縱1363畫素,橫1200畫素。5行,不含標點符號,36字,乃台灣書法史上的名蹟,因文末「不要惹我生氣」6字而得名。

此帖為柯文哲任職台北市長核閱公文的批示,是他潦草的代表作。起首以區區「7萬元之差異,寫一堆公文」,輕蔑不屑之意,毫無遮掩,飛揚跳脫,頗類行書;文中接以「幾十億的問題不處理,處理這種事」,運筆漸快,益顯不耐,末至「請自己搞定,不要惹我生氣」,瀕臨抓狂,更接近草書,欲與屬下飆罵的迫切心情,躍然於紙上。

此帖雖是潦草,卻嚴格遵守字字不相屬連的獨立原則,除「几」、「处」、「种」用中國簡體字外,餘皆台灣正體字,兩國一字、一國兩字兼而有之。其點畫處皆簡而略,非點畫處皆疾而鬆,如「億」字之筆畫間細若游絲,既不清楚,又難分明,從而展現出柯P個人情緒起伏和無法遏抑的脾氣。

此帖雖寥寥5行,各行末之「異」、「理」、「事」、「定」、「氣」,語氣堅定,清晰地顯示出柯P的強烈個性,更有一種縱逸奔放的氣勢,他的這種流貫傾瀉式的章法,可以看出理性的束縛相對減弱,而放任情緒起著更大的作用。

2015/01/28

送禮禁忌


就在前不久,上個月,我們的歪果仁同事退休。退休前幾天,他喜孜孜的拎著一雙運動鞋到每個辦公室和大家話別,說這是大家送他的退休禮物,謝謝大家。我一看不得了,忍不住問是誰送的?他說是用單位長官包的紅包買的,因為他喜歡運動,所以挑了運動鞋。我說,自己買的,那就還好,因為我們送禮是不送鞋的,這是禁忌。

英國人送了塊錶給柯P,英國人犯了忌諱,但柯P也鬧了笑話。柯P說要上外交禮儀課,但我覺得他上了也沒用,柯P的毛病就是口沒遮攔,他一點兒也不以為意,反而很得意,支持者也有不少就愛他這個德性。言多必失,禍從口出,柯P自己改不了是鐵定了的,除非雇個看門的幫他把住嘴,不然保證永遠還會有下一次。

台灣人送禮有禁忌,世界各國也都有自己的送禮禁忌,既然講外交禮儀,外國人送台灣人禮也要注意講究,我覺得這次英國人馬上致歉,表現得體有禮,倒是柯P還西西唸不喜歡也要收,完全不知錯在哪兒的樣子,憨態可掬,可愛,但不可取。

台灣人送禮禁忌有哪些呢?

排行第一的就是鐘錶,鐘「終」同音,給人送鐘,就是給人送終。錶雖不是鐘,但被視為小鐘,也不能送,而且錶「婊」同音,給人送錶,有罵人的意思。

第二就是鞋,鞋子忌諱特多。鞋「邪」同音,給人送鞋,就是給人送邪。而且穿鞋是為了走路、跑路,送人鞋子,祝人家「走路」,就是咒人家丟工作;祝人家「跑路」,就是咒人家出事逃亡;鞋子還有趕快離開,謝謝再聯絡的意思;鞋子要合腳,送人家鞋子尺碼不對,尤其還是小號的,等於給人家穿小鞋,讓人家蹩腳,寸步難行;大號的,尤其是女生,就是嫌人家腳大,大腳丫,沒鞋穿;男女朋友送鞋,不出三天另一半準跟人跑了。

第三是傘和扇,傘扇「散」同音(散讀ㄙㄢˇ又讀ㄙㄢˋ),送人傘和扇,也是謝謝再聯絡的意思。

第四是梨子和李子,梨李「離」同音,送人梨和李,暗示分離的意思。男女朋友尤其不可同吃一顆梨子和李子,否則一定分離,而且梨子的核是酸的,吃了心酸。

第五是蠟燭,蠟燭是給死人吃的。

其他還有許多,送禮之前就請Google了,免得被人當作破銅爛鐵。

諸多忌諱,實在麻煩,其實送錢就對了,錢是百無禁忌的。







2014/12/26

消費者的禮貌


「How To Spot An American In Paris」(在巴黎如何分辨出美國人)這篇文章表達了法國人是多麼的看美國人不順眼,管到人家觀光客怎麼用刀叉?穿什麼鞋?也實在太苛刻了。其實根據報導,法國人看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的觀光客都不順眼,這應該和他們很少出國有關,有趣的是,雖然如此,法國仍然擁有全球最多的外國觀光客。可見世界是多麼的愛法國,這教法國人不傲慢也難。

我只去過法國一次,跟團玩了10天,時間短暫到法國人對我都還算友善。

不過這篇文章給我一點啟發和反省:我平常到商店、餐廳消費時,應該對服務人員給予基本的禮貌。為什麼我會在商店、餐廳消費時,忽略日常的基本禮貌呢?原來我總是以為上門消費客人最大,都該是店家對自己說「您好」、「謝謝」、「再見」,視為一種當然的享受。現在反省起來,我登門消費享受服務,是有求於人,而店家提供服務換取對價,是有求於我,消費是一種相互對等的關係,應該要禮尚往來,店家要有禮貌,客人也要有禮貌,不能說以客為尊,就可以傲慢無禮。禮貌永遠都應該是人和人相處往來最基本的態度。

從今天開始,我要做到消費時有禮貌,上小7買東西,付帳時對店員說您好,請結帳,(不要印發票,點數不用),謝謝,再見。

2014/09/11

張劍寒

照片 1.JPG
國誌答應借我一套有關監察院的書,早上進來,書已放在桌上,一看是:「中華民國監察院之研究」,這書難道是?馬上打電話謝國誌,「這應該是讓張劍寒中箭落馬的那本書吧?」果然不錯,我和國誌都誇自己,當今世上,能一見書名即能說出張劍寒的,如我輩者,能有幾人?
中華民國監察院之研究,出乎我的意料,居然有上、中、下三冊之多,莫說啃乾淨,能啃完就不容易了。
張劍寒不久前往生,他是我大一的憲法老師。但我從來不知道張劍寒寫過「中華民國監察院之研究」,那原來是立委管碧玲在自由時報投書「立委應勇敢拒絕亮票」一文提到的一件事:
一九七六年,監察院行使第四屆大法官同意權,國民黨主席蔣經國主導提名的張劍寒先生,在投票通過後,隨即宣布辭職。如此荒謬,背後的原因其 實是:當時的監察院對蔣經國這次提名的「造反」。原來,張劍寒先生曾與幾位學者共同寫了「中華民國監察院之研究」四大冊的書,內容忠實的呈現以萬年監委為 主的監察院。這個用研究得罪監察院的人,讓監委的同意票投不下去,尷尬的局面,最後以要求張劍寒事先交出辭職信,形同「私刑」的方式,讓他在投票通過後就 公布辭職,既報私仇,又給蔣經國面子。
這段文字引起我的興趣,特別是「監院投票通過後,隨即宣布辭職」,這段文字沒有交代的地方是,總統到底任命了沒?結果是有的。
司法院大事紀記載:
65-09-17 總統嚴家淦先生特任陳樸生、翁岳生、林紀東、翟紹先、梁恆昌、范馨香、陳世榮、鄭玉波、姚瑞光、涂懷瑩、李潤沂、蔣昌煒、洪遜欣、楊與齡、張劍寒為第四屆大法官(監察院於同月十六日行使同意權;張劍寒辭未就)。
國家文化資料庫 系統識別號:0005821077
第四屆大法官十四人,於司法院就職,全體共攝合影之實景。稍後並將舉行本屆大法官預備會議。另,大法官原有十五人,其中台灣大學政治研究所及政治系主任張劍寒,以「研究工作繁重,暫難兼顧」為由,向總統嚴家淦請辭獲准。
原來是這樣子的,以前,司法院大法官是經由總統提名,提請監察院同意後任命。民國65年總統是嚴家淦,行政院院長是蔣經國,蔣經國同時是國民黨黨主席。當時是以黨領政的時代,元首雖然是嚴家淦,但大家都知道當家的是蔣經國,所以管委員寫的「國民黨主席蔣經國主導提名的張劍寒先生」,符合政治運作的實質,但表面上還是由嚴家淦以總統名義提名的。
那麼張劍寒寫書得罪監察院是怎麼回事呢?剛好前陣子吳庚大法官在臉書寫到這段往事:
張老師擔任台大法學院政治系系主任期間,獲當局器重,六十五年被提名為第四屆大法官。當時大法官需監察院同意,於是算舊帳的機會來了,原來張老師與系內的傅啟學、胡佛等六位教授接受哈佛燕京社的補助,研究「中華民國之監察院」,幾位老師採取文獻分析、深入訪談等方法,寫成了三大本研究報告。監委們的行為好壞均據實敘述。其中尤以張老師寫的部分,最為精彩(已故的法治斌教授曾對此讚不絕口),監委們遂抵制提名,揚言否決張氏的任命案。最後經李煥主任協調,監察院投票通過,但是張老師「自願」放棄宣誓就職,仍留在學校任職。
原來是這樣子的,監委造反!表面上是造總統的反,實質是造黨主席的反,最後的結局是,張劍寒自盡,和諧收場。
我們再回頭看看這根導火線,是民國56年的東西,發現真是一根很長的導火線,所謂君子報仇,三年不晚,原來小人報仇,十年也不晚。
照片 2.JPG
張劍寒在「中華民國監察院之研究」負責中冊第三章「現行監察院之組織」、第四章「監察院之職權」第一、二節,我大概翻閱,寫的真是紮實!若是因此得罪監察院,也是罪在過於寫實吧!其實真正得罪監察院的,是這部書的結論(賣個關子,以後再寫),作者是傅啟學,但傅啟學並未被提名,被提名的是張劍寒,所以張劍寒便成為眾矢之的,代眾受過了。
張劍寒是國民黨威權時代維護獨裁政權的理論大師,除了「戒嚴大師」,還有「戰時憲法之父」,後者大家可能不熟悉,因為是我封的。張劍寒主張臨時條款是「戰時憲法」,曾被李鴻禧老師譏為「全世界絕無僅有會打仗的憲法」,所以我就封他為「戰時憲法之父」。這有張劍寒的大作可證:
戰時憲法與國家安全 張劍寒 70.10
憲政獨裁制度之研究 張劍寒 49.08
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拿當年監委挾怨報復張劍寒的例子,曉喻現在的立委應勇敢拒絕亮票,是風馬牛狗屁不通的,反而是全面杯葛,反對到底,比當年才更是變本加厲呢!

2013/09/10

奉令不上訴

(影像來源:http://laws.fyfz.cn/b/4062)

臺灣高等檢察署網站「檢察制度世紀回顧」國民政府遷台後(1945-1978)1958(民國47年)5.28記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處黃向堅檢察官,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南投縣長李國楨涉嫌貪污案件被判無罪,決意提起上訴,延首席檢察官遲未准其上訴,乃以承辦檢察官身分逕向法院聲明上訴,再以簽呈夾上訴理由書送首席檢察官核辦,延首席在簽呈上批示:「奉令不上訴」後退回。本案後被雜誌披露,嗣後監察院展開調查,延首席受撤職處分。李國禎最後因不能證明犯罪由第二審法院判決無罪確定。
(http://www.tph.moj.gov.tw/ct.asp?xItem=295301&ctNode=28712)

此即為臺灣司法史上赫赫有名的「奉令不上訴」事件。

事件的主角黃向堅檢察官曾在2005年發表過一篇<「奉令不上訴」案紀實-以誠謹嚴肅心情說一段司法憾事>,此文在<民主化與司法獨立:台灣檢察改革的政治分析>(湯京平/黃宏森)一文中略有摘述,抄錄如下:

該案中,南投縣縣長李國楨以「協助省府疏遷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身份,將省府撥下之徵購土地費用存入台灣土地營銀行等四家銀行生息,作為公共關係應酬費用,此外並受賄幫助農民申請地目變更。案經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查獲後,由黃向堅檢察官提起公訴,詎料獲判無罪,引起輿論譁然。黃檢察官認為全案十六位被告僅李國楨一人判無罪,顯然失當,因此決定依法提起上訴,卻遭首席檢察官延憲諒約見,告知高檢處夏惟上首席及谷鳳翔部長(註:谷鳳翔為司法行政部部長,司法行政部為現在法務部的前身)對本案之關切,並堅持李案「絕不可以上訴」)。黃檢察官因首席故意延宕行政程序,最後未經首席核示,在截止期間內(註:上訴法定期間)將上訴書逕送台中地方法院刑事庭。而在黃檢察官事後企圖完成行政程序而補提上訴理由時(註:黃向堅提起上訴時僅具上訴聲明書未備上訴理由,故需事後補提上訴理由書),延首席仍不予核可,在原簽呈上批示「奉令不上訴」後退還,並發文台中地院,以該聲明上訴書未經首席判行為由,函請退回原件。黃檢察官仍不死心,繼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四條的規定,轉以當事人的身分,具狀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接案後,因事屬罕見,驚動全院,遂由院長下令調閱全卷,並親自主持全院刑庭庭長會議,議決受理李案上訴。事經媒體密集報導,監察院亦介入調查,最後延憲諒首席被司法行政部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追究行政責任,受到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之懲戒(總統府公報1959, 7-9)(該監察院調查案是由陳大榕委員提出彈劾司法行政部長谷鳳翔,經監察委員審查後未獲結論而致擱淺-聯合報 1958)。雖然最後正義得以伸張,但黃檢察官自己也差點被懲戒,並因此陷於孤立無援之境,仕途一時受挫。

此事件唯一被處罰的人是批示「奉令不上訴」的延憲諒,民國48年2月20日總統府公報刊載:「司法院四十八年二月七日(48)院台(參)字第八四號呈:『為據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呈送臺灣省臺中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延憲諒措置失當,有虧職責一案議決書。檢同原件,呈請鑒賜執行。』已悉。查議決書主文載:『延憲諒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應准照案執行。」至於延憲諒所奉令來源的上級長官-高等法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夏惟上、司法行政部部長谷鳳翔則查無實據,全身而退,此後還仕途一帆風順,鴻圖大展。

延憲諒的受懲戒的罪名是「措置失當,有虧職責」,是什麼意思呢?彷彿是責罰他千不該、萬不該在公文上留下白紙黒字,信口尚可雌黃,一字入公門,九牛拖不出矣!

維基「奉命不上訴」記載:「當時台灣省議會與立法院有人問:『奉誰之命?』答案是『奉自己之命』。」不知是何人所問,何人所答。不過,能回答「奉命」是「奉自己之命」,八成是個神經病。

至於抗命不從的黃向堅,司法行政部原擬將他以違反檢察一體為由一併移送懲戒,不過遭到當時最高法院檢察署趙琛檢察長反對,趙琛表示:「檢察一體的基本精神,乃在於上級檢察官只能積極的督促下級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卻不能消極的加以阻撓,臺中地檢處黃檢察官盡忠職守,不接受不當阻撓而貫徹任務,應該受到贊許,哪有行政責任可言。」(94年度鑑字第10610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李子春懲戒議決書李子春申辯理由)

李國楨經過十年纒訟,最後獲判無罪。

2006年6月法務部主辦「檢察世紀文物展」中,將「奉令不上訴」案卷公諸於世。本文所轉貼公文影像即中國學者吳丹紅(吳法天)攝於2006年6月14日「檢察世紀文物展」,這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處通用紙」公文開頭用毛筆寫「謹呈 首席延」下署「職 黃向堅(名章)」,最後則是延憲諒的批示:「奉令不上訴(五、廿九)」此即是「奉令不上訴」的原件真跡。一些文件(包括維基)將「奉令不上訴」寫作「奉命不上訴」,甚至指為黃向堅所書(陳長文<再論檢察官人與制度的雙面期待>),都是不正確的。

黃向堅歷任檢察官、法官、法院院長、公懲會委員,1997年屆滿70歲退休。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十九日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委員王文、黃向堅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2013/05/01

得意的笑


肅貪本來就是一齣戲
羈押起訴又何必太在意
特偵組啊 什麼東西 抓得了我告不了我


關關放放人間的悲喜
燒美金台幣沈水底
貪污罪啊 什麼玩意 黨證萬事都OK

且吃麵線 過火爐 飲酒作樂是時候

那中央雖好 好康難找 我魚肉地方橫行霸道

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 笑看法院我家開

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 再多官司攏不驚

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 喬事收賄趁今朝

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 求得鈔票賺飽飽

(愛佳、阿肥~來!咱去散步!)



這首老歌,聽說014唱了一晚上哩!

2013/04/12

旺中又出包,把人家英國「泰晤士」給「土」了!


最近旺中不知是故意還是怎的,一再尋英國開心。繼日前將英女王活出喪後,今日又將「泰晤士」給「土」了!

網路上將「泰晤士」給「土」了的還不少,多是中國人的傑作(Google),素以「旺旺中國」為職志的旺中當然也就樂於在這座土山上,跟進填上一坏土了。

2013/02/27

由幾個外國核能公投的例子,看台灣核四公投主文該怎麼擬?


隨手 Google 幾個外國核能公投(核電公投)的例子:

最新出爐的保加利亞核電公投 (2013年1月27日):

Should nuclear energy be developed in Bulgaria through construction of a new nuclear power plant?(保加利亞應該興建新的核電廠嗎?)

結果:投票率未達60%門檻,未通過。(Bulgarian nuclear power referendum, 2013)

瑞典(1980年3月23日諮詢性公投):

有3張選票:

第1張:"Nuclear power shall be phased out,---"(應逐步淘汰核電)

第2張:與第1張措辭幾乎相同,但選票背面有加註。(略)

第3張:"NO to continued expansion of nuclear power."(停止發展核電)選票背面有加註。(略)

結果:第1張18.9%,第2張39.1%,第3張 38.7%。瑞典國會根據公投結果決議,停止興建核電廠,在2010年完成廢核。( The advisory referendum on nuclear power (1980))


立陶宛(2008年10月12日):

I approve of the extension of operation of the Ignalina Nuclear Power Plant for a technically safe period, but not longer than comple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nuclear power plant.(我贊成 Ignalina 核能發電廠延長使用---略)

結果:投票率未達50%門檻,未通過。(Lithuanian nuclear power referendum, 2008)

立陶宛(2012年10月14日):

我贊成興建新的核電廠。

結果:過半數反對興建。投票率52.58%,贊成35.23%,反對64.77%。(Lithuanian nuclear power referendum, 2012)

奧地利(1978年11月5日)

是否批准一項法律,允許和平利用核能,特別是有關啟動Zwentendorf核電廠。

結果:過半數反對。投票率64.1%,贊成49.5%,反對50.5%。Zwentendorf核電廠完工後未曾運轉,現已拆除。(Austrian nuclear power referendum, 1978)


義大利(1987年11月8日)

核電廠的位置:國家權力可否強制在地方政府管轄土地上興建新的核電廠。

結果:過半數反對。投票率65.1%,反對80.6%,贊成19.4%。

其他兩項公投議題也是過半數反對。(略)(Italian referendums, 1987)

黃帝穎在自由時報發表「陳長文、公審會說:公投主文應該是...」指出,以前,公審會駁回台聯ECFA公投案「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認為台聯黨既然反對ECFA,就應該用「反面表述」,以求「立場一致」,才不至於「提案內容相互矛盾」。現在,中國國民黨立院黨團擬提出「你是否支持停建核四?」公投案,對照江宜樺「公投不表示政府建核四的立場有鬆動」的真實立場,核四公投主文即應改成「你是否同意政府續建核四?」

參考上面找到的幾個外國核能公投的例子,主文都是用正面表述的語句。國民黨政府若是誠心誠意的將核四交付人民行使直接民權,就不要拐彎抺角的在文字上玩花樣,公投主文寫成「你是否同意政府續建核四?」就是,不然,公審會就該依照先前駁回台聯的案例,駁回國民黨提出的公投案。

2013/02/08

突然一覺醒來,看報才知道,怎麼我就變王八蛋了!真是非常令人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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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除了納智捷Luxgen以外,當今以全球為生產、行銷範圍的企業產品,恐怕沒人會強調哪個是「國貨」、哪個不是「國貨」。

「國貨」這種民族情緒概念的產物,必須依賴國家強迫「愛用」的保護才有生存空間,至於「好用」不好用,看裕隆就知道了。

2013/01/31

積非成是


有一陣子,我天天中午吃陳媽媽的米粉湯。為著前幾天被揭發的假米粉事件,昨天我特地繞過去問陳媽媽,問她賣的米粉有沒有摻玉米澱粉?不意外的得到肯定的答覆,沒想到的是她還振振有詞的告訴我,米粉不摻玉米澱粉是不行的,不摻不Q不好吃,容易斷也會爛。我就納悶了,為什麼米粉同業公會沒有請陳媽媽當理事長?如果她當理事長,米粉業者還需要道什麼歉?摻粉有理,造假無罪,一點沒有錯,反而有功哩!

米粉非摻玉米澱粉不可,這正是標準的積非成是。找到一篇文字,論述完整,理直氣壯,可謂擲地有聲-應該丟到地上,踩響它幾腳。

米粉為什麼要添加玉米澱粉,原料的改變,新原料新秘訣。

米粉是怎麼〔做〕出來的,你一定想知道,米粉為什麼要添加玉米澱粉呢?

從前我們做米粉都是使用純米來做,但是純米製作米粉有其缺點,因為製作出來的米粉品質非常難以控制,原因是出在米身上,製作米粉的米稱之為〔在來米〕,在來米又叫〔本島米〕,黏性不如蓬萊米;蓬萊米早期又叫〔中村米〕,日本統治時代引進,黏性佳,但不能做米粉,因為會黏成一團,但蓬萊米逐漸成為台灣人的〔飯〕主食,所以在來米的地位逐漸沒落,因此大部份地區都改種植蓬萊米,只有少部份的地方還有種植在來米,北部地區因風大,不適合種在來米,所以從日據時代,米粉業者就必須到中南部〔選米〕,因為蓬萊米價錢好,農民為了生活,都紛紛改種植蓬萊米,雖說如此,但重要的是,米本身從收割下來,它就不停的變化,內部還在成長,現在有一種冷藏米,就是為了讓米本身維持穩定,維持較好的口感,但是當時並沒有這個技術,使得當時米粉製作出來的品質非常難以控制,不會煮食的人太多,容易糊掉(純米米粉煮食時,必須要相當小心注意!)。

因為如此,米粉業者無不苦心研究,將近有十餘年左右,才發現添加玉米澱粉。玉米澱粉的穩定度高,成本又較低,容易控制,米粉不會容易糊掉,況且玉米澱粉也是天然穀物,所以目前市面上的米粉大都有添加玉米澱粉下去製作,在來米成份當然會減少,比例上玉米澱粉與在來米容易控制後,業者就可大量生產並開拓外銷市場。

不怪自己技術不到家,不思努力提升製作品質,走正路沒本事,偷雞摸狗就很會,摻粉造假還侈言多年苦心研究!真是無恥到了極點!而且還無恥的寫進台灣大百科哩!(新竹米粉)

有良心的廠商並不是沒有,然而迫於形勢,劣幣驅逐良幣,反淘汰的結果,正派的就越來越少了。市面上再沒有純米粉,多的是摻了大半玉米澱粉的,甚至還有一粒米都沒有的純玉米粉,這正是活生生的「黃鐘毀棄,瓦釜雷鳴」。

古早速食麵─米粉

在2002年10月底一個天氣陰陰的下午,我們來到新竹地區,拜訪供應合作社的米粉工廠。踏入工廠,一股濃濃的米粉味,撲鼻而來。生產者曾先生表示,他是第三代接班人,是新竹「米粉世家」-郭家、曾家與陳家,其中一支家族。

在詢問曾先生米粉製程時,我們發現工廠中的存米只有數十袋,但旁邊卻有近百箱的玉米澱粉,這下子問題來了,「米粉」不是應該要用「米」做為原料嗎?怎麼現場的米袋寥寥可數呢?曾先生隨後解答了我們的疑惑。沒錯,米粉應以米為主要原料,但近年來,由於市場惡性競爭,為了拼價格,漸漸的添加玉米澱粉的米粉,成為市場上的主流。想想看,一包米粉中有9成是以玉米澱粉為原料,這還能稱說是米粉嗎?或許改為玉米澱粉條,才會較為貼切吧!

然而全米(在來米)製作的米粉,與摻加玉米澱粉的米粉兩者有何差異?如何區分?曾先生將其經驗告訴了我們。以全米製作的米粉,吃起來軟中帶Q,有點發酵味,吃起來會有股淡淡的米香,外觀色澤比起有摻加玉米澱粉者來得偏黃且帶點褐色;至於添加玉米澱粉的米粉,口感與冬粉類似,摻加愈多者,米粉的外觀會愈白、條條分明,甚至有金金的感覺,煮好放涼後,吃起來的感覺與嚼尼龍繩類似。

參訪結束前,曾先生也語重心長地說,由於市場利潤導向,純米粉若不再推廣,可能會日漸勢微。

我們希望國內有良心、願意為消費者提供真材實料的生產者,能持續製作優良產品,我們不希望「劣幣逐良幣」的效應產生。

維基和百度都寫:「米粉質地柔韌,富有彈性,水煮不糊湯,乾炒不易斷。」我就弄不懂,為什麼台灣的米粉就很容易糊,很容易斷?我對米粉不在行,過年回芬園要問問丈母娘,芬園的米粉也是有名的,不曉得情形如何?反正,我決定再不吃陳媽媽的米粉了。

2012/12/17

80后的來了



今天隔壁單位的主管,看起來容光煥發、艷力四射的,至少有年輕十幾歲以上,想說是用了什麼桶裝青春露的魔力,原來是她的單位新進一位80后,單位平均年齡瞬間發生暴跌,這算不算作弊呀!

其實,我也算是80后--80後大學畢業的。

2012/12/04

我台大法律系的耶



夜裡我摸上床,磨蹭半天,忽然被踹一腳。

「你要沒本事就給我滾開,別吵我睡覺!」

「喂!我台大法律系的耶!」

「台大法律系個屁!無能的傢伙,強給我看啊!台大法律系就有比較強嗎?國中畢業的都比你強!」

再一腳就把我踹下床。

躺在地板上,我有種被羞辱的感覺。

2012/09/22

植物王國

從前從前,在遙遠遙遠的地方,有一個植物王國。

植物王國的國王叫植物王,那裡的人民叫植物人。

「故事說完了。」

「為什麼就說完了?」

「就說完了。」

「 『植物王國的國王叫植物王,那裡的人民叫植物人。』這叫說完了?」

「您看,您又說了一遍,也是說完了。」

「說完了?」

「不明白?您想,植物王國裡都是植物人,動都不動,哪裡還有什麼故事?『植物王國的國王叫植物王,那裡的人民叫植物人。』不就說完了!」

「世上哪有這種王國?亂扯一通嘛!」

「嚴格的講,沒有,但有一個國家,也就快要變成植物王國了。」

「哪裡?」

「台灣。」

「怎麼說?」

「那裡的總統自我感覺良好,人民對政府卻總是無感。國家雖然還在運作,但恐怕只能看做是反射動作了。」

「唉!」

「請節哀。」

維基:植物人指大腦已經完全或大半失去功能,亦即已經失去意識,但尚存活的人,雖然植物人仍舊有心跳,且通常猶有反射動作(意即其腦幹依舊存活且能發揮功能),但是植物人的生命延續通常必需他人的照護,進食等行為都得由他人協助才能完成。

在醫學上有被判定為植物人者再次甦醒的案例,但不常見,且通常是大腦尚有部份能運作、依舊有部份意識的,處於「最小意識狀態」的病患才會甦醒。

處於最小意識狀態的人嚴格講起來和真正的植物人(處於永久植物人狀態者)不同,他們依舊有著部份可被觀察到的、出自意識的行為,並未完全地無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