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31

送CD到ipod

關於由 CD 到 MP3 此一歷史課題,由來已久;進而至 ipod ,乃個人的新近課題,先前撰寫的幾份文件與此有關者如下:

Media Player 複製音樂的設定:取消「禁止複製的音樂」

[ i ]iPod classic 及 iTunes 的兩個小問題

[ i ]iPod classic ~Cover Flow 專輯封面

一、關於從CD轉成MP3,個人仍以 Windows Media Player 較優,重點在於其 CD 的資料庫較為完整,特別是台灣製作的 CD 幾近完備,包括網友自行上載登錄者相當積極且即時,此點,iTunes 即甚嫌不足。

二、將 CD 轉為 MP3 ,在 Windows Media Player 稱為「擷取音樂」,選項設定如下:個人對音質的敏感度甚為低劣,故設定為128Kbps 即可。

三、一般情形,CD 封面圖檔可順利自動抓取,特別是國際發行的版本皆可順利抓取。

四、抓取得到的CD封面圖檔,在檔案總管-我的音樂-「縮圖」檢視模式下即成為資料夾的圖示。

五、但是,CD封面圖檔在檔案屬性的預設值為隱藏,為利於進一步應用,應在資料夾選項中將其取消。取消以後,即可在檔案總管-我的音樂-以肉眼觀察到一個「Folder.jpg」的封面圖檔。

六、對於無法自動抓取CD封面圖檔者,須自行進行抓圖。

★擷取完畢後,先在檔案總管複製專輯名稱。

★再以專輯名稱,利用 Google 進行圖片搜尋。

★多半情形,皆可找到正確的CD封面圖檔,運氣不好的話,以相近者替代亦可(此例即是運氣不好的例子)。

★以拖拉法,將圖檔直接拖到檔案總管-我的音樂-的資料夾裡。

★TIP:先以滑鼠按住圖片,拖開一點距離,利用Alt + Tab ,切換到檔案總管,放開滑鼠即可。

★重點:將圖檔名稱改為:「Folder.jpg」,即可讓其在檔案總管-我的音樂-「縮圖」檢視模式下成為資料夾的圖示。

七、若是抓取的曲目資料不全或錯誤,除了可以重新「尋找專輯資訊」,亦可自行進行編輯。

八、至此,CD轉MP3的工作,即為完成。可直接傳送到任何MP3 PLAYER 。

九、 啟動 iTunes ,由檔案總管-我的音樂-直接拖拉(資料夾)MP3 到 iTunes 的 音樂裡。

十、 iTunes 完成工作後,以肉眼觀察新增的專輯欠缺封面圖示。

十一、選取特定專輯的全部曲部,按滑鼠右鍵,開啟簡介。

十二、從檔案總管-我的音樂-裡將封面圖檔直接拖拉到簡介的「插圖」框裡,確定。

十三、若干「演出者」並非一人者,必須勾選「合輯光碟」,否則, iTunes 將以不同的 CD 處理,ipod 亦同。

十四、若為雙CD者,亦可跨專輯選取,插入同一個圖檔。

十五、少數專輯發生同一專輯分割為二的情形,原因待查。

十六、結束。

小美一點 Windows 字型

關於 Windows 字型於螢幕顯示上甚為醜惡且傷害視力的問題,已成歷史共業,眾生受苦久矣。根本解決之道,唯有改用 mac 。除此之外,個人所知較為可行的解決方法有二:

Goston’s Blog » [軟體] 超強 Windows 字型美化軟體 - GDI++

系統 - [Windows XP 小常識] 開啟你的ClearType字型 - 史萊姆論壇

GDI++ 效果甚佳,不過調校頗費工夫,非普通人可以入手。

ClearType Tuner PowerToy 容易安裝,設定簡易,效果雖然有限,但至少有所改善。目前個人係採用這個工具。

一、下載點:在 Microsoft Typography - ClearType Tuner PowerToy 的「這裡」。

二、安裝:執行 setup.exe。

三、設定:在控制台啟動 Clear Type Tuning 。

image

★進入 Advanced 模式,開啟 Enable font smoothing,並設定為 ClearType 。
★ClearType Contrast Setting 的 Darker 或 Lighter ,視肉眼喜好而定,個人則是一口氣推到最黑。

image

四、Clear Type Tuning 設定完成,以肉眼感覺螢幕字型的確較小美一點。

五、個人文字工作環境主要為 FrontPage ,顯示字型為「微軟正黑體」,14pt,經過 Clear Type Tuning 調校後,圓滑且夠黑,肉眼自我感覺良好。再與 mac 的 iLiHei 或 LiHei Pro (儷黑體)比較,肉眼感覺仍以微軟正黑體較佳。原因不在於iLiHei 或 LiHei Pro 不優,而是欠缺 mac 的運算加持, Windows 力有未逮。
image

六、 FrontPage 的 CSS 與 blog 的 CSS 使用相同名稱,但設定值不同,故直接將 HTML CODE 貼入 blog ,即以 blog 的 CSS 顯示,在編輯與發布上無需另作轉換。

七、雖然如此,未來還是會改用 AIR 。(肉眼見過 mac 就知道)

八、結束。

台北會下雪?

此時此刻,中國正被大雪覆蓋,雪都下到上海了,交通亂成一團,情形十分嚴峻,「溫加飽」!這個時候,中國人民心中最大的希望一定就是「溫加飽」吧!

雪下過長江,再往南的話,說不定今年台北有可能下雪。

根據紀錄,1901年2月13日台北出現攝氏-0.02度,1958年同一天再次出現攝氏2.6度,這一天台北下雪了!據老氣象專家李富城先生回憶:「我跟一個老長官,我們兩一起出空軍總部大門,我們兩一出,下雪了,台北市天空有飄了幾片雪,我說啊下雪了。」那一天,「陽明山上大雪紛飛,市民冒著嚴寒的天氣,到山上欣賞雪景,山邊白雪皚皚好像一片銀色世界,有人在雪地上留下足印,有人把雪抬回家去,真可惜走到一半就慢慢融化了。」

也許就是2月13日這天,不到半個月,等著看吧!

2008/01/29

做莊未必好

昨天阿扁總統批示退回行政院張俊雄院長所提總辭呈文(詳見),共有五點批示,其中與憲法上中央政府體制有關者有四點:

一、1997年修憲明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毋須經立法院同意,行政院院長任期與立法委員之選舉無關。行政院院長於立法委員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提出總辭,已非憲法上之義務。

二、2005年修憲延長立法委員任期,與總統同為一任四年,就職之日只差三個月又十九天,其間如行政院院長必須總辭兩次,勢必影響政務推動及政局安定,允宜慎重考慮。

三、1997年及2005年修憲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87號與第419號解釋意旨應不再適用。

四、行政院院長於立法院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總辭之往例,固值肯定,但依循最新憲法規定,認應重建憲政慣例,始符全民利益。

不久之前,我就曾說過:「除了史提芬‧周以外,世界上有些人你還真是猜不透他,阿扁就是其中一個。 」

那是當然的囉!若被你猜到,我還算是食神嗎?

97修憲將行政院院長的任命改為由總統直接任命,不再經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然而,97修憲後立法院共歷經三次改選(98年四屆、01年五屆、04年六屆),行政院均於新任立法委員集會前總辭,縱使認為97修憲後「總辭不是行政院憲法上的義務」,也因已經三次總辭而建立憲政慣例,且阿扁總統任內即已實行過兩次,為何 08年七屆就不再遵循總辭的慣例,而認為應該建立立法院改選後,行政院不總辭的憲政慣例?如果慣例可以被推翻,那還算是慣例嗎?如果慣例可以被推翻,那麼這次建立的又是什麼樣的「憲政慣例」呢?

95年公布的釋字第387號解釋及96年公布的釋字第419號解釋,是有關行政院總辭最重要的兩號司法解釋,但也都是根據97修憲以前的憲法條文。

在1992年以前,由於萬年國會的關係,立法院從未全面改選,自然亦無行政院總辭的問題。反而是配合總統六年一任的改選(由國民大會選舉,亦為萬年國會),建立了在新任總統就職前,行政院總辭的憲政慣例。 1992年12月19日立法院全面改選立法委員,是為第二屆立法委員。因為台灣從未有行政院因為立法委員改選而總辭的前例,所以發生了爭議,最後由立法委員陳水扁等72位立法委員連署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司法院在1995年10月13日作出釋字第 387 號,解釋文認為「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行政院院長自應向總統提出辭職。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係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且係出席行政院會議成員,參與行政決策,亦應隨同行政院長一併提出辭職。」其主要 理由有兩個重點:一、行政院院長須經立法院同意而任命之,二、行政院對立法院負政治責任。

釋字第419號解釋就是赫赫有名的「著毋庸議」事件,1996年李連當選台灣第一任直接民選的正副總統,時任行政院長的連戰在就任副總統後,依慣例向李登輝總統提出總辭,李總統批示:「著毋庸議」,形成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的情形。後來立法院通過「咨請總統儘速重新提名行政院長,並咨請立法院同意」的決議,但李登輝總統對立法院的此項咨文置之不理。於是立法委員分別由馮定國等62人及饒穎奇等80人,就新任總統可否就行政院總辭批示慰留或退回,而無須再提名行政院院長咨請立法院同意,聲請大法官解釋。

1996年12月31日司法院作出釋字第419號解釋,解釋文認為:

一、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與憲法設置副總統及行政院院長職位分由不同之人擔任之本旨未盡相符。

二、行政院院長於新任總統就職時提出總辭,係基於尊重國家元首所為之禮貌性辭職,並非其憲法上之義務。對於行政院院長非憲法上義務之辭職應如何處理,乃總統之裁量權限,為學理上所稱統治行為之一種 ,非司法院應作合憲性審查之事項。

三、依憲法之規定,向立法院負責者為行政院,立法院除憲法所規定之事項外,並無決議要求總統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之權限。

根據釋字第387號解釋及釋字第419號解釋,可以得出以下的結論:配合立法院改選,行政院應該總辭,此為憲法上義務;但新任總統就職時,行政院並無總辭的憲法上義務,若總辭也不過是禮貌性辭職。不禮貌的話,總統也沒辦法,但歷來均無不禮貌的前例。

97修憲後,雖然拿掉立法院同意權,但「行政院對立法院負政治責任的關係」並未有任何改變,就這一點而言,認為行政院在立法院改選後,已無總辭的憲法上義務,理由還不夠充分。反而因為行政院院長是由總統直接任命,故於新任總統就職時,行政院總辭應該被認為是憲法上的義務。

阿扁總統批示:「三、1997年及2005年修憲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87號與第419號解釋意旨應不再適用。」對立法院改選部分,就是「一、1997年修憲明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毋須經立法院同意,行政院院長任期與立法委員之選舉無關。行政院院長於立法委員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提出總辭,已非憲法上之義務。」而對新任總統部分,也就是對釋字第419號解釋部分,則未予交待。雖然未加說明,但也應該是指行政院對新任總統有總辭的憲法上的義務,應該不至於解釋成也不必總辭吧!(這又要回到前面的猜不透了)

最令人訝異的是,阿扁總統用了「應不再適用」這個用語,總統不是釋憲機關,如何能宣告司法解釋不再適用呢?總統如果對釋字第387號與第419號解釋在適用上發生疑義,應該依法聲請大法官為補充解釋,怎麼可以逕行宣告失效呢?這雖然又可能被解釋只是阿扁總統的個人意見,但如此不尊重司法的行為,距離獨裁者的心態已經不遠了。

97修憲以後,台灣中央政府體制是否即等於法國第五共和的半總統制或雙首長制,可否適用換軌制度?曾經引起廣泛的討論。不過,根據阿扁任內實踐的情形來看,並不是,換句話說,當總統所屬政黨在立法院僅佔少數席次時,總統仍然可以任命自己屬意的行政院院長,組織一個在立法院得到少數支持的行政院,至於會形成一個什麼樣的政局呢?我想,這八年我們都看夠了。

至於阿扁批示的第二點「二、2005年修憲延長立法委員任期,與總統同為一任四年,就職之日只差三個月又十九天,其間如行政院院長必須總辭兩次,勢必影響政務推動及政局安定,允宜慎重考慮。」這只能被看作是一時一地現實的考量,不足以成為慣例。因為,不要忘了,97修憲後還增訂了「不信任投票」制度,當行政院院長被立法院投票通過不信任案後,除必須辭職以外,尚可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若立法院被總統宣告解散,則改選後的立法委員的就職日就不再與總統的就職日只差三個月又十九天了,也許長些,也許短些。所以行政院該不該總辭的重點不在於總統與立法委員的就職日如何的接近,而是行政院向來透過總辭的方式來實踐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法上義務,是否應該繼續維持?或如何的重新建立?

為了解決這個由阿扁總統製造出來的憲政問題,在第七屆立法委員就職後,應即刻提出釋憲聲請,以維持過去行政院總辭的憲政慣例。不然的話,也可以考慮提出不信任案,等同於行使同意權的作用。當然啦!要不要讓不信任案通過,完全取決於佔絕對多數席次的國民黨,答案應該是不會通過,不用想都知道,國民黨只要張內閣乖乖的看守就好了。但這次的不信任投票不在於倒閣,而是藉此形成一個憲政慣例,也就是當立法院改選後,或行政院院長換人後,立法院依慣例都會行使不信任投票,如此也就等於回復了同意權的制度。有一些國家也是採行這個制度的。

也許有人會擔心,若不信任案通過,總統再解散立法院,國家會不會變得更亂了,也許會,也許不會,這要看政治人的氣度和智慧,還有台灣的運氣。也許總統就直接解散立法院,重新改選,結果大贏或大輸。也許總統會找多數黨協商,推出一個受到立法院多數支持的行政院院長,讓政局穩定運作。這些都要視個別具體的情形而定。

阿扁以前痛斥國民黨不要妄想整碗捧去,他要一個人做莊,記得劉德華就曾經說過:「做莊未必好。」事實證明,政治這個東西,除了支配以外,還要懂得分享;除了競爭以外,還需要合作;除了對立以外,還必須妥協,很可惜,阿扁這個做莊的只知道支配、競爭、對立,把原本 好好的一場局面給搞砸了!

2008/01/27

春聯自動產生器

image

厭倦每年春聯的老梗了嗎?讓「微軟對聯自動產生器」來幫個忙吧!(分享來源:煎蛋AI對聯

這個服務的介面是中文簡體字,不太支援繁體字。所謂「不太支援」,就是有時候可以,有時候不可以。不可以的時候,會出現這樣的訊息:「對不起,沒有找到合適的下聯候選。請您修改上聯後再刷新候選,或者手工填寫下聯。」而將同樣的詞句轉成簡體字時就可以順利產生結果;但是有些繁體字的詞句卻又可以,所以得知這個服務不太支援繁體字。

使用者必須先輸入完整的上聯(10個字以內),如果願意符合傳統對聯最起碼的規則:上仄下平,上聯的最後一個字應用仄聲,也就是上聲(ˇ)與去聲(ˋ),而在系统產生的下聯中,選擇最後一個字是平聲的,也就是陰平與陽平(ˊ)。在市場上買的春聯,回家後若分不清楚上下聯,用這個方法來分準沒錯。例如:天增歲月人增壽(ㄕㄡˋ)是上聯,春滿乾坤福滿門(ㄇㄣˊ)是下聯,知道這個規則,就不會搞錯上下聯了。

在系統產生的下聯裡,還可以「下联定字:您可以在下联任意位置输入想要的字词,系统将自动补全空缺处字词并生成完整的下联候选。」例如上聯是:「心想事成少烦恼」,而對自動產生的下聯都不喜歡的話,可以在下聯中的空格上填入某些字,再讓系統「刷新候選」自動完成其他的部分。例如下聯末三字填入「多开心」,欸~!就出現很合適的下聯了:「时来运转多开心」。

有時候,下聯改來改去都不滿意時,不妨更動一下上聯的幾個字,說不定下聯就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結果。補充:進行到第二步「對下聯」時,仍然可以同時修改上聯,但是上聯的字句仍須完整,不可空字,也就是說系統不會自動幫你完成上聯的。

最後一個「題橫批」,只能在系統自動產生的詞句中挑選,不過可以自行加以修改不能修改

「心想事成少烦恼」「时来运转多开心」的橫批,我選的是「别有天地」,意思還不錯。

按「秀對聯」即可產生圖檔,這裡可以再對調上下聯,改變橫批的行文方向,提供四種字體,按「保存」可存成 jpg 檔。

想要 kuso 玩春聯的年輕人也不會失望,本文來源的 煎蛋AI對聯 已經有示範了,這裡就不再添亂了。

受到中國天羅地網的控制?是的,就算是微软也不例外,特定的詞句在這個系統是被禁止使用的。這就不必多加介紹了。

上聯:「谢长廷身体强健」,下聯是:「对不起,上联包含不恰当的词语。」

上聯:「马英九精神愉快」,下聯是:「国民党气象欢喜 国民党气象平安 国民党气象开心 国民党气象健康 国民党气象高兴 国民党气象欢乐 国民党物质欢喜 国民党境界欢喜 国民党气象辉煌 国民党气象喜悦 国民党肠胃清欢 国民党肠胃清闲 国民党肠胃清高 国民党肠胃清新 国民党气象新欢 国民党气象新乐 政治家气象新欢 国民党老人欣喜 国民党佳气欢喜 国民党高人乐意 国民党美人开心 国民党佳人开心 国民党清梦欢喜 国民党清心欢喜 国民党佳人幽奇 国民党佳气清欢 国民党清心良苦 国民党美人清欢 国民党好天良苦 国民党佳气新欢」

中國是如何看待謝、馬的,這樣還看不出來嗎?可憐的謝長廷,連一個下聯都沒得對啊~!

2008/01/25

幻影

小四下學期是很陰鬱的半年,因為學期開始不久,蔣公就逝世了。

蔣公-我們小時候並不知道蔣公是「蔣介石」,甚至連「蔣中正」也是模糊的,我們只知道「蔣公」是「蔣總統」,以及等於「他老人家」,他老人家是我們國家的元首,元首就是腦袋。我很清楚的記得,由於受到當時教育的灌輸,我對蔣公及這個國家的想像是這樣的:這個國家是活生生的有機體,蔣公是這隻生物的腦袋,一顆萬能的腦袋。他老人家說向東,大家就要向東;他老人家說往西,大家就要往西。而我是這隻有機體裡的一個小小的細胞,如果將來有出息的話,就能成為國家的骨胳、血肉、臟腑,最後能做到五官就算是很厲害的了。如果沒出息的話,最糟的會變成腸管裡的大便,等著被排泄出去,所以一定要努力用功讀書,一定要力爭上游,遠遠離開肛門,愈遠愈好。這種國家有機體說主宰我的思想有很長的一段時間。

所以蔣公去世時,我以為我們國家的腦既然死了,那我們也要活不下去了!我這個小細胞還有什麼存在的價值呢?用功讀書有什麼用?結果還不是和大便一樣?一起爛掉!完蛋了!完蛋了!我們要完蛋了!這恐怕也是當時多數國人的感覺吧!

那整個大半年,我們全校為了表達對蔣公無盡的哀思而忙碌著。最先是在制服上衣縫上黑布條,男生制服是綠色的沒問題,女生的紅色制服全部都 要換成白色的。

蔣公停靈在國父紀念館,接受國人的瞻仰。我們小學部每個年級只有一班,每年級的前三名被指派為謁靈的學生代表。國父紀念館外面排著長長的人龍,大家全將憂愁放在臉上。我記得整座大堂裡滿是哄哄的哭聲,蔣公被塞進一個黑盒子裡,放在堆滿黃白菊花的舞台正中央,臉方方的,身體也方方的。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親眼見到蔣公,可惜他不知道。這也是我這一生中,第二次見到死人,以後我就不肯再見了-直到現在。

學校訓練我們送靈,我們列隊跪在操場上,練習高喊「蔣公啊~蔣公啊~」,還得哭,我哭不出來,假裝「荷~荷」的混過去了。到了真正送靈的那天,我們全校披麻戴孝的跪在路邊。我們正對面跪的是大陳義胞,他們又哭又叫又跳,真是那種痛澈心腑的哭天搶地,十分震憾。我們跪在路邊等了好久,等不到車隊來,便互相扯身上綁的布條玩,鬧得嘻嘻哈哈的,被老師發現了,狠狠的拿拳頭給了幾個爆栗子。剛好這時車隊就過來了,我們全都扯開喉嚨喊:「蔣公啊~蔣公啊~」,臉上掛著眼淚。

整個活動結束以後,我們仍須被他老人家的精神長相左右大半年以上。那整個大半年,不但要背誦「余自束髮以來」的蔣公遺囑,背唱「翳維總統武嶺蔣公」蔣公紀念歌,每天早上升旗及傍晚降旗時都要朗誦、高唱一遍,平時老師也會抽背。這些對我來說並不是難事,雖然秦孝儀版的蔣公紀念歌很難背,但我還是 背熟了,我們班上只有少數的同學有這個本事,其他的同學只有禱告不要被點到名等著背不出來挨揍的份兒。但是我們這些少數的幾個也沒有得意多久,等到簡易版的蔣公紀念歌出台取而代之後,便輪到我們被大家笑作獃子了!

電視機不許看了,反正也只有在大禮堂裡有,除了星期日以外,平時沒機會看。但是,學校宣布圖書館「半」封閉,只准借和課業有關的書籍,其他像小說、故事書的讀物一律不准借閱 ,這對好讀書的我而言,等於斷絕了主要的精神食糧,是蔣公逝世以後讓我感到最痛苦的事情。

生命會自己尋找出路。無書可借便找書看,我們像在海底覓食的章魚,蔓延出爪子,探索每個可能藏匿蝦蟹的罅隙。這時,一隻小章魚將觸角伸向中學部男生宿舍的牀舖夾縫裡,在那裡發現了一種奇怪的書,小小本的,薄薄的, 粗劣的印刷,毛邊的黃紙,裡面印滿了奇怪的文字,有男有女,都在做著同一件事。

我們將這種書叫作「小本的」,發掘出來的數量不多,慢慢的在地下流傳著,等我知道時,已經是很後面的時候了。

我們所有的地下讀物有個標準的傳閱程序:唯一領導,單線聯繫。當我一知道某小本的在誰的手上時,先要問書是誰的?必須得到書主的同意,然後再問後手是誰?因為手頭上正有小本的同學都會告訴你:「我後面是誰誰誰,你在他後面。」你再去問那個他,他再告訴你:「我後面是誰誰誰,你在他後面。」一直問到最後那個後面沒有他的他,你就可以告訴他:「看完該我。」他會問你:「你問過誰誰誰了沒有?」沒有得到書主的同意,絕對不能隨便私自作主借人,完成查核手續後,就算是借到書了。接下來就是等待,等不及的人總會去查書、催書,特別是注意偷偷私借的情形。

看小本的是一件極危險的事情,這種書被學校查到可是極不得了的,一定會被退學,被退學等於是被擠到腸管裡當大便,這一生就算完了。所以我們都一定將小本藏在很秘密的地方,而最秘密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身上,可以以想像得到,一本書在幾十個人的身上「籠」過,光是臭汗就吸了不少,那是什麼味道就不必說了。

當我拿到平生第一本小本的時候,看到原來應是白色而現已發黃的封面上印著兩個紅字:「幻影」,不幸的是,在書名下面寫的是「第三冊」,而這本「幻影」總共有四冊。然而時間是不等人的,沒有頭緒還是得勉強看,反正等到最後看齊了,再自己順一下,也就完整了。

我的床舖靠窗,等到大半夜,我就藉著路邊水銀燈的映射,開始了我的初體驗。

沒有背景的交代,前情的舖陳,幻影的第三冊一開始就是一回合接著一回合的床戲,寫的是什麼,其實我大多不懂,但我總要假裝自己是懂的,靠著小時候偷看過女生洗澡的記憶,以及常看到的狗狗交配的印象,想像書裡描述的性愛場景,當然,這些想像一大半都是錯誤的,而且很可笑。

再傳來的是幻影的第二冊,接著看過第一冊之後,原來幻影在講一個女子為了籌措患了癆病的丈夫的醫藥費,不得已投身火坑的故事,她的丈夫在第二冊死了,可是她卻已受到壞人的控制,無法脫身,在第三冊的最後,出現了一位恩客,他與女主角發生了關係,同時也發生了感情,重新點燃女主角對生命的希望。

再下來的發展,我就不知道了。因為第四冊不知道被誰搞丟了。

我的小本的初體驗,沒有結局,是一場幻影。

這樣看了幾個月小本的,興致越來越低,一是因為內容大同小異;二是因為等排隊不耐煩;三是老師抓到了幾個,風聲很緊。圖書館全面開放後,我就不再看小本了。但是,當我讀到瓊瑤、嚴沁小說裡被隱晦的男女事時,總會在腦中浮現小本裡的情節,結果還是不免讓這些小說變成大本的小本的了。

有一天,我坐在課堂上,發現黑板上題目的字變得模糊了,看不清楚,沒法抄。下課後,老師帶我去保健室檢查,保健老師說我得了近視,要戴眼鏡了。

「幻影」在我過往的人生里程中是一塊很小很小的 Milestone,它同時紀念了兩件事情,其中一件從彼時跟著我直到現在,另外一件則要等到好久好久以後才獲得體驗。

阿富汗學生分享網路文章被處死刑

剛才在 funp 讀到這則「阿富汗學生分享網路文章被處死刑」:「ZDNET新聞專區:Anne Broache 2008/01/24 12:18 根據若干不同的新聞報導,一名23歲的阿富汗學生,因散佈自網路列印的批評伊斯蘭教的文章,已被當地法院判處死刑。 據報,由三位法官組成的審判小組,經過一場秘密、閉門的討論後,於22日作出上述判決。被告的學生Sayed Perwiz Kambakhsh自去年10月被收押至今,且沒有辯護律師。他已決定提出上訴。
儘管對於Kambakhsh印出的文章內容,各方報導有些許差異,可以確定的是,文章並非他本人所寫。根據法新社引述阿富汗獨立記者協會的報導,這些文章其實出自不同的網站,包括一個伊朗部落格,內容觸及可蘭經的來源和女性地位的陳述。
Kambakhsh究竟犯了什麼法?根據美聯社的報導,法官宣布判決時,引用了阿富汗憲法第130條,也就是當憲法或其他國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時,法官對於特定事務可自行斟酌判決。
法新社引述審判長Shamsurahman Momand在23日的說法,表示被告學生「污辱了伊斯蘭和先知穆罕默德」。 當地與國際的媒體自由團體,如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和阿富汗國家記者聯盟(National Journalists Union of Afghanistan)立即挺身而出,譴責這項判決侵犯言論自由,並呼籲阿富汗總統Hamid Karzai介入,推翻判決。
截至目前,阿富汗政府仍不為所動。各方的報導指出,負責起訴此案的地方檢察官Hafizullah Khaliqyar,在記者會上威脅將所有支持Kambakhsh的記者送進大牢。無國界記者組織表示,他告訴記者:「Kambakhsh已經認罪,且必須接受懲罰。」

--------------------------------------------------------------------

這個判決絕對是違憲的,因為阿富汗憲法同時更明定了罪刑法定原則,阿富汗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1刑法不得溯及既往。2非依法律之規定不受追捕、逮捕或者拘留。3未經有權法院依法判決,不得懲罰任何人。4所作判決必須符合法律不得溯及既往之原則。」這就是罪刑法定原則,凡是「犯罪」都必須以法律明文規定,否則即不得論罪科刑,更不可任由法官以判決加以創設罪名。

而且阿富汗憲法第三十一條也規定:「1任何被依法逮捕之人有權請人為其權利辯護或者為其所受追訴之案件辯護。2被逮捕之被告有權知道所被指控之罪名,並在法定期限內出庭。3國家應當為刑事案件中經濟上有困難之被告指定辯護人。4辯護人和其被指控之當事人之間的對話、書信和電話通信之秘密不受侵犯。5辯護人的義務和權利,以法律規定之。」本案當事人未委任辯謢人,官方也未為其指定公設辯護人,是判決顯然違憲的另一個理由。

至於阿富汗憲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1法院審理案件時必須適用本憲法和其他法律。2審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憲法和法律均無規定可循,可在憲法規定範圍內,依據Hanafi法學之規定做出一個最能夠保證公平之判決。」規定的其實是依法審判原則,以及法官不得以無法律規定拒絕審判原則,並非賦予法官得違反罪刑法定原則的特別權限。

所以,本案阿富汗法官引用憲法第130條創設刑罰罪名,不但是一項錯誤的判決,而且明顯違反其所引用的憲法。

手邊沒有阿富汗刑事訴訟法,但本案既然是死刑,依一般立法例,應屬於強制上訴案件,國際人權組織應來得及伸出援手。

難道他以為自己真的是神?

image

2008/01/24

好聽的聲音-Andrea Bocelli

image

寫完好聽的名字以後,進一步體會到所謂好聽的名字就是好聽的聲音,而好聽的聲音當以陰平為最。艱深的樂理,我不懂,只能大概說個感覺,可能說錯。試以流行歌曲而論,每句歌詞的末字大多為陰平音,縱使本來的語音不是陰平,仍會唱作陰平音,什麼原因,我不知道,但我感覺起來如此就是好聽。以許茹芸的「好聽」第一段為例:(詞曲:吳克群)

你說的話(花)我都相信(心)說得好聽 說得甜蜜(咪)你說的每一句 我都相信 (心)

為了愛情(清)失了聰明(ㄇ一ㄥ)聽你的話(花)閉上眼睛 這個夢多美麗 讓它繼續

你說的話(花)總那麼好聽 你愛不愛我不能確定(丁)也許你只把他當遊戲 我卻愛得太用力

你說的話 我都相信 說得好聽 說得甜蜜 你說的每一句 我都相信

為了愛情失了聰明 聽你的話 閉上眼睛 這個夢多美麗 讓它繼續

你說的話 總那麼好聽 你愛不愛我不能確定 也許你只把愛當遊戲 我卻沒那麼聰明

你說的話 總那麼好聽 你愛不愛我不想確定 我會關掉你送的手機 然後靜靜不去理

你說的話 總那麼好聽 你愛不愛我不想確定 我會關掉你送的手機 然後靜靜 輕輕 是再也不去理

-----------------------------------------

大概是這樣吧!我頂多只能體會到這裡。

兩個星期前,pk借我一片「Andrea Bocelli / Under The Desert Sky」,直說好聽得不得了!我聽了以後,也叫好!這麼好聽的聲音,以前竟然不知道,而今知道了,卻是何其幸運!我將這片DVD轉到我和 mei 的iPOD裡,有天晚上 mei 回家說,今天聽了三遍了呢!

「Under The Desert Sky」是 Andrea Bocelli 2006年在美國演唱會的實況錄影。在 YouTobe 裡可以找到很多關於他的影音。(這裡)pk 最愛其中的這首: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其實 Andrea Bocelli 不太唱美國流行歌,這是他特別為美國人唱的,我們可以看到當場觀眾如癡如醉的神情。

Andrea Bocelli 是義大利人,1958年9月22日生於 Pisa 的Laiatico,Pisa 境內最著名的地標就是那座斜塔。他從小就熱愛音樂,並受到父母的鼓勵及栽培。不幸的是,Bocelli 不但天生弱視,12歲那年更因為在踢足球時,因意外完全的喪失了視力。但 Bocelli 仍樂觀的面對自己的人生,令人驚奇的是,他並未放棄學業,他的最高學歷是 pisa 大學的法律博士,並曾從事律師業務。當然,音樂是他的最愛,所以 Bocelli 最後還是以演唱作為主要的事業,成為當今馳名世界的演唱家。

Andrea Bocelli 對我而言還是陌生的,我說的不準,我覺得他的聲音除了具有豐富的感情外,更有一種穿透人心的力量,我每一次聽他的歌唱,都感到一種很奇妙的感動,說不上來究竟是什麼,就是好聽。

我從來以為一位偉大的演唱家是可以跨越種族、語言的,我們懂得他唱的歌詞固然更佳,但他注入歌聲的感情,才是感動到了你的最重要的精髓。我自己受到音樂感動的感官反應就是發麻、起雞皮疙瘩,一般的感動是頭皮發麻,再重的是心口發麻、上半身起雞皮疙瘩,最厲害的是直竄足底,大腿內側起雞皮疙瘩,Andrea Bocelli 給我的感動達到了最極致的等級。

席琳‧狄翁曾讚美 Bocelli :「如果上帝會唱歌,那一定像 Andrea Bocelli 那樣。」我存疑,因為我沒聽過上帝唱歌。

2008/01/23

My Wii Fit 有氧運動

image

經過10天持之以恆的不努力之下,我成功的暫時減重了2公斤。

有氧運動(有酸素運動)是我 Wii Fit 必做的項目。這裡面總共有5種運動項目,分別是呼拉圈、跳舞機、慢跑、拳擊機和踏步機,前三個另有進階版。

呼拉圈看是扭動腰部,其實在平衡板上感應到的是兩隻腳掌平均的作環狀的改變壓力,姿勢越自然,扭動就會越順暢,提高轉速就會越容易。我做了以後,感覺腰比較不痠了。進階版會要求左、右都轉過,比較累,所以我只做基本版。

我完全沒有玩過任何的跳舞機,而且天生節奏感就很差,所以剛開始跳得亂七八糟的。起先看不懂步法圖示,跟著螢幕的小人跳了幾遍後,漸漸能看著圖示跳,只是節奏感還很差,手還不能完全照著拍,一拍手,腳步就會亂掉。目前常做的是較複雜的進階版,這個版本增加了兩種跳法,綠色腳印是空踩,紫色是横踩。若是完全合拍,出現的是洋紅色的文字,否則只是綠色的OK。我覺得横向移動具有一定程度的危險性,可能會不小心踩空而跌倒,所以每到了這個部分,我總是會用眼角注意著平衡板。

慢跑不使用平衡板,將 Wiimote 插在褲子後口袋裡,可是我的內褲沒有後口袋,不過我改以拿在手上作上下擺動。進階版是長跑模式,另外還有兩人競賽模式。我不愛跑步,所以常跳過這個項目。

拳擊機除了要用到平衡板、Wiimote 外,還須加掛 Nunchuk 。拳擊也是講究節奏的運動,每節動作之前,教練都會示範一遍,在示範的時候就跟著做,接著自己做時比較容易合拍。出拳的時候不需出死力,反正只是打空拳,不過還是要保持肩膀與拳擊靶平行的基本姿勢。一回合打下來,覺得渾身熱血沸騰,尤其是最後10秒鐘的亂拳,保證氣喘吁吁。

踏步最基本的是800步,看似單調,其實也滿消耗卡路里的。每一百步,要換腳起踏,但不注意語音提示的話會很容易錯過。踏步時將 Wiimote 拿在手上, 按A鍵可以改變 Wiimote 的節拍聲,對保持節奏會有幫助。

pop 杜正勝

image

剛才在煎蛋看見這個有趣的玩意兒-pop art,於是即以我最敬愛的杜部長作為我的 pop 的處女作,部長這個丁丁的動作其實是發出念力將聯合國總部從美國東岸搬到西岸,全世界有這個神力的人只有杜部長,他上一個成功的實例是--台灣。根據教育部官網的資訊,目前聯合國總部已經移動到舊金山,未來將跨越太平洋,直達台灣,但由於太平洋沒有加蓋,困難度極高,請全民共同集氣助部長一臂之力,反正就是,台灣入不了聯,也要讓聯入台灣!

2008/01/18

好聽的名字

有位朋友生了個女孩子,取名字的時候,問我的意見。時下的姓名學我不懂,也不信,姓名學的筆劃陰陽五行本來就屬無稽之談,尤其篡入天地人三才說更屬荒唐,無庸贅論。父母自己沒學問,偏就是迷信這一套,以致於台灣現在小孩子的名字全給取的怪里怪氣、莫明其妙的,每個名字望之無不富麗堂皇、秀雅俊逸,但就是毫無意義,取這種名字,還不如用阿拉伯數字來得乾脆。

我有位朋友姓馬,給自己的兒子取名叫 「19」 ,去登記時,戶政人員把「19」改為「一九」,他不肯,說是「19」不是「一九」。戶政人員說名字不可以用阿拉伯數字,拿出姓名條例翻給他看:「戶籍登記之姓名,應使用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或辭源、辭海、康熙等通用字典中所列有之文字。」我這位朋友不服,說憑什麼只能限用這幾本字典?阿拉伯數字電腦打不出來嗎?阿拉伯數字不是字,那什麼才是字?更何況每本字典的頁碼都是用阿拉伯數字,能說阿拉伯數字不是字典中所列的嗎?要是字典裡沒有阿拉伯數字,你能查得到字嗎?戶政人員說不過他,只好讓他登記了,所以他的兒子就叫「馬19」。「馬19」現在是小學生,他爸爸媽媽和老師叫他「馬一九」,但他的同學多叫他「馬拾九」或「馬么九」,三種叫法「馬19」都認,還真是有趣。

雖說如此,取名字仍有一定的章法,名字是一個人在社會關係上的識別符號,我以為在形式上掌握三個要點即可:好寫、好唸、好聽,至於在實質的意義方面,就看父母的學問了。

好寫是首要條件,畢竟文字基本上就是用寫的,筆劃不要太多,字形不要太複雜,好寫就好記,不但小孩子開始學寫不難,他人要寫也容易。

好唸,儘量用一般人會唸的字,這點不難,尤其學問不高的父母更屬容易。但難就難在要避開不雅的諧音,「避諧」是一門大學問,誰也不能十拿九穩,因為語音是與時俱進的,避得了一時,避不了一世,像「莊孝維」、「馬國畢」,以前沒什麼問題,現在都不能再用了。反正,取定名字後,身為父母的不妨多唸幾遍,也請朋友們幫忙唸唸,不要讓名字成了孩子悲慘人生的黯黑因子。

好聽,這裡說的是名字在聲調上給人的印象,我以為四聲之中,以「陰平」的聲調最好聽。例如:「開心」比「快樂」好聽,「平安」比「富足」好聽,「健康」比「強壯」好聽。在取名字方面,最後一個字若用「陰平」,就很好聽。

我統計歷代開國君主的名字,發現最後一個字是「陰平」的君主,國運都很不錯,反之,大多不佳,但也有例外,畢竟這是沒有什麼科學根據的,不太計較的話,也滿有趣的。

中國自周共和(西元前9世紀)以後即有信史,周以前有商,開國君主為湯;商以前有夏,開國君主為禹。

周的開國君主為姬發,弔民伐罪,開國建業。

犬戎犯周,破鎬京,殺周王,太子姬宜臼遷都至雒,列國爭霸,王室陵夷,名存實亡。

秦王嬴政一統天下,號始皇帝,二世而亡國。

劉邦布衣天下,建第一盛世。

王莽篡漢,死於商賈之手。

劉秀中興,後嗣諸帝多不永年。

曹丕篡漢,肇基於父操。蜀漢劉備、東吳孫權。

司馬炎篡魏,生子蠢如豬。

司馬睿南渡偏安,後嗣多孱弱幼主。

宋、齊、梁、陳,劉裕、蕭道成、蕭衍、陳霸先。

拓跋珪建魏,統一北方。

高洋篡東魏、宇文泰篡西魏,橫發橫破。

楊堅篡周,統一天下,子楊廣殺兄弒父,二世而亡國。

李淵代隋,再創盛世。

粱、唐、晉、漢、周,朱溫、李存勗、石敬瑭、劉知遠、郭威,播亂五十秋。

趙匡胤黃袍加身,國勢積弱不振。

趙構南渡臨安。

耶律阿保機建遼。

完顏阿骨打建金。

李元昊建夏。

一代天驕鐵木真。

癩痢頭朱元璋,子朱棣殺侄篡位,後嗣不良,早夭、造反、肥胖、貪玩、自閉、戀母、歇斯底里,以至於亡國,漢族末代王朝。

努爾哈赤七恨滅明。

楊堅是一個例外,他的兩個兒子,太子叫楊勇,二子叫楊廣,楊廣就是隋煬帝。

朱元璋也是另一個例外,但是他的兒子朱隸發動靖難之變,這一脈的後嗣卻也是一代不如一代。

努爾哈赤也是例外,不過他是滿族,也許與漢族不可相提並論,但成吉思汗鐵木真卻是席卷歐亞的一代天驕。

還有一個朱溫,曾被唐帝賜名朱全忠,本來不錯,孰料稱帝後改名為朱晃,就不好了。

總之,我覺得不論名字是一個字或兩個字,最後一個字是「陰平」的聲調,唸起來就是最好聽的。我將這個意見提供給我的朋友,他很高興的接受了,不過他說還是要請教命理老師的意見,畢竟「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對此我就不便表示反對的意見了,其實取什麼名字都好,平安、開心,這一生就好。

ROC不是主權獨立國家?

我以為台獨理論大師只顧罵民進黨罵到燒聲了,今天打這一槍,打的好!打的響!馬英九要台灣人民接受「不統、不獨、不武」,試問這是他將來在兩岸談判桌上開出來的條件嗎?若是,那必須是雙邊對等的條件始為平等,前提就是中國也要受到「不統、不獨、不武」的約束,台灣如何,中國便如何;中國有什麼,台灣一樣不能少。
台灣如何,中國便如何。要台灣不獨,中國即須不統,雙方都不動武,這才是真正平等的不統、不獨、不武,否則即為片面的不平等,是喪權辱國的,簡單說,就是賣台!
中國有什麼,台灣一樣不能少。常任理事國,咱台灣不要,讓我們加入聯合國就可以了,這點「中華民國」「台灣」不計較。

-------------------------------------------

ROC不是主權獨立國家? 自由電子報

■ 林濁水

馬英九宣布他兩岸的立場是「不統、不獨、不武」的三不政策,美國人聽了一定非常滿意。本來馬英九前年在日本之旅的時候,宣布他的立場是「和美、中維持等邊關係」,美國當時是憂心忡忡。

如今馬英九的不統、不獨、不武的維持現狀策略,顯然,已經調到完全和美國官方一致的立場了,問題是馬三不應該是台灣的立場嗎?

馬從終極統一調到上台不談統一,總是相當不容易了,應該得到肯定;不武,也是台灣人民的期盼,這沒有問題。但是台灣人民恐怕要問一問什麼是不獨,因為一個政治體的領導人只有主權獨立國家才是總統,否則他的領導人只是地方政府首長或者如香港般的「特首」。而馬英九現在正要參選「台灣的領導人」,由於中華民國主權獨立也是獨,台灣國主權獨立也是獨,那麼馬的不獨是不獨哪一個或是兩個都不獨?

美國立場的不獨是包括台灣國和中華民國的,但馬「全稱」式的說不獨是表示和美國完全一樣嗎?

其次,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還有兩個意義,一是領土包含外蒙古的主權獨立國家,一是只包括台澎金馬的主權獨立國家。國民黨在蔣介石時代,由於反攻大陸是它的神聖使命,所以堅持中華民國是涵蓋外蒙古的主權獨立國家。由於一個主權國家只能有一個中央政府,所以這兩岸是內戰關係,在這樣的立場上,它要保有傳統國際法上排除國際干預的戰爭發動權,當然,這也等於承認中共有權以內戰理由發動攻台戰爭,如今中國在反分裂法中規定可以對台發動「非和平」手段的理由,便是依據第三條明文規定的「台灣問題是內戰的遺留」。

那麼請問,如果馬英九主張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那麼,是中共可以發動內戰的主權獨立國家,還是中華民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國,如果是前者,馬三不的說法從國際法上的意義便成為「不獨、可統、可武」了,馬的不獨真的是這樣的意義嗎?

馬可能以為講不獨就是不要用台灣國名義獨立的意思,但擁有更大解釋權的美國、中國根本就不容許台灣這樣解釋,這問題就大了。因為無論如何,我們總得不斷行使主權國家才能擁有的權力,如買武器、提升外交關係、進WHO等等;中國便有了台灣不是獨立國家的理由在國際上加以阻止,這樣是好事情嗎?

不獨的不武,台灣實質上就成了香港,或者新疆、西藏,處在實質武裝鎮壓下的表面的不武。

無論如何,武是維護主權的工具,主從關係明確,以不獨換不武是喪權的不對稱交換。

(作者為民進黨前立委)

為杜部長送行

image

2008/01/17

The Last Stand

當電視新聞播報謝長廷說要背水一戰的時候,「幹!」我還來不及從咒罵王世堅這個豎仔的情緒跳脫出來,跳海還怕水溫低,當是去作 SPA 哦!真是敗給他了!

「背水一戰」,我首先想到的是背著一桶水作戰的搞笑畫面,再想到的是X戰警Ⅲ The Last Stand,台灣中文片名是「最後戰役」,中國那邊的中文片名正巧是「背水一戰」,翻譯我是外行,不過我覺得中國的「背水一戰」比較貼切,含有「退此一步,即無死所」放手一搏的意思,而且最後得到了勝利。

謝長廷的The Last Stand ,從這幾天情勢的發展實在讓人無法不抱悲觀的態度,看不到勝利的希望。這次選舉造成民進黨黨內的恩怨積得太深,恐怕謝長廷施展和解共生大法也很難化解,謝長廷率領一個分裂的民進黨能贏得大選嗎?能!除非他是神!

神也是人,但因為祂做到了人做不到的事,所以變成了神!

想到神,不由得就想起宋七力,這不好。

我另外還擔心阿扁的The Last Stand,雖然只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性,但就只這點機率也足夠讓人冒冷汗的。

立法院改選後,照憲政慣例行政院須總辭,由總統重新任命行政院院長。若是阿扁仍任命張俊雄,其實是「看守內閣」的作用,國民黨當無異議,一切等總統大選底定再說。

若是:

行政院違反憲政慣例拒絕總辭;或

阿扁也來個「著毋庸議」;或

阿扁另任命一個令人坐立難安、毛骨聳然的人選,例如「杜正勝」、「莊國榮」,如何?

國民黨若受刺激而忍耐不住,發動倒閣(不信任)是百分之百可通過的,然後阿扁順勢解散立法院,重新改選,天下復歸大亂。

國民黨不是笨蛋,不會中計,但阿扁會使出什麼怪招,真是讓人猜不透呀!

除了史提芬‧周以外,世界上有些人你還真是猜不透他,阿扁就是其中一個。

那是當然的囉!若被你猜到,我還算是食神嗎?

阿扁會不會再發動一次防衛性公投?猜不透。

中國不要再捏台灣了~OK?

image

2008/01/15

MAN IN THE WATER

image
男子漢說話要算話

黃世鑫:論首長特別費是否為實質補貼

■ 黃世鑫 論首長特別費是否為實質補貼

喧嚷一時的馬英九特別費案,在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做出無罪判決,而高檢署亦已提起上訴之後,全案已進入所謂的第三審之「法律審」。因此,對台北地方法院以及台灣高等法院據以判馬英九無罪之論斷,也就是以領據具領之半數首長特別費屬於所謂的「統籌概算費用」,具有「實質補貼」之性質,其「法律」基礎為何?應有釐清之必要。

在未進入本題之前,必須先強調,馬英九是否涉及檢察官所起訴之罪刑,本人非刑法相關學者,不敢評論。不過,有關首長特別費之預算用途屬性以及應如何核銷、支領等牽涉預算法、會計法,以及國庫法等財務行政之法規,係屬本人專門研究和教授之法律,故為維護國家之法制,對台北地方法院以及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文明顯錯誤之「法律」見解,有責任提出專業之論證,以正視聽。

首先,關於首長特別費之預算用途屬性,主管機關行政院主計處根據現行「預算法第九十七條之「法律授權」,明文界定為「首長因公務所需的業務費」,故絕非屬「人事費」之「首長待遇」或任何形式之「變相津貼」,毫無任何疑義或爭義,且其法律效力,亦非任何行政規章、函令、法律諮詢意見,或所謂的「行政慣例」,得以扭曲。惟難以理解的是,一、二審之判決文,有關特別費之預算用途屬性的論證,對此項強有力的明確「直接證據」,似乎置若罔聞。

其次,對所謂「得以領據具領之半數的首長特別費」而言,經查其「法源」應係根據行政院七十三年台(七三)忠授字第○四八五四號函,其內容:「特別費係作因公招待饋贈之需,實際支用時,仍應以檢具原始憑證列報為原則,倘有一部分費用確屬無法取得原始憑證時,得依首長、副首長領據列報,但其數額最高以特別費之半數為限。」此一函令,除了重申「特別費係作因公招待饋贈之需」外,旨在規範已「實際支用」之特別費的「核銷」方式,係針對會計法第五十二、五十八條的補充解釋。故其並無賦予「特別費之半數得以不經支出,而得以領據具領逕入私囊」的意涵

第三,關於所謂的「統籌概算費用」,經查係出自德文之“Pauschalierung”,主要係指「大略的給予一定的總額,而非依實際需要,逐一精確計算」,例如房屋津貼、伙食津貼、交通費補助等,但與系爭的問題,並無直接關係。因系爭的問題,係特別費之預算用途屬性,以及如何核銷,而非特別費之制度如何。換言之,並非採“Pauschalierung”者,即當然認定為「變相津貼」而不需支出,即可核銷。以我國軍公教之子女教育補貼為例,亦採“Pauschalierung”,依就讀公、私立學校,而給予不同的定額補貼,而不問其實際之繳納金額;同時,過去申請時,需檢附繳款收據和領據,現則只要憑蓋有註冊章學生證和領據。除此之外,過去,子女教育補貼並不視為支領者之所得,現則計入為所得。綜合言之,所謂「得以領據具領之半數的首長特別費」是否為“Pauschalierung”與特別費是得不經支出而納入私囊,亦並無直接關係。

(作者為台北大學財政學系教授,德國基爾大學財政學研究所博士)

 

閒話

早上與 mei 出門搭電梯下樓,在六樓進來一對母女,小女孩裹著睡衣,還未完全清醒的模樣,眼睛裡迷漫著濃厚的睡意,像個小迷糊蛋,可愛極了。

「是了,這個就對了!」我在心裡肯定著。

走在巷子裡的時候,我對mei說起剛才心裡想的事。我說:「這位媽媽頭一個生的女兒,真是失敗!長的醜極了!剛才見到的第二個,像媽媽,這就對了!」

mei說:「第一個長的像爸爸。」

這對夫妻是不可思議的一對絕配,兩人的年紀大概相當。先生長的矮小粗壯,理平頭,長臉,眼尾下垂,嘴皮老闔不上搭拉著,多半見他的時候是揹著一個與身材不相稱的大背包,夏天時穿著及膝的垮褲,篤篤的走在路上,遠遠望見,一句話,真是一副蠢樣!

太太長的比先生高出不止半個頭,圓臉,大眼,雖不曾細看,但憑印象稱的上美的形容。

「妳說,這麼一對怎麼配得起來?」我問mei。

「也許人家就喜歡。」mei答。

「才怪咧!我不信!一定是有內情。」

「也是,太太長得這麼美。」

「其實也還好,但是和她先生一站在一起,那真是不配得很!」

什麼內情,我壞想是賣身啦、受到蠱惑啦什麼的,可是看她先生不是十分有錢,長的一副老實古意的樣子,也不像,或許真的是兩情相悅的吧!

反正,我就是覺得醜夫美妻乃天下第一可惜之事。

他們的第一個女兒,那長的根本是爸爸的翻板,我第一次見了,想說是兒子就算了,男人長得再醜也不要緊,但竟是個女兒!這往後遇到了這位小女孩,我都不忍直視。人說,兒女不能選擇父母,可是把女兒生的如此之醜,這還能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嗎?

醜男配美女,莫不是希望子嗣能繼承媽媽的美貌,然而若是爸爸的基因太強,媽媽就算是選美皇后也無能為力。最驚人的實例就屬冬瓜標一族,祖父孫三代全是一個模樣,歷經三代的美妻也無法沖淡一絲一毫,這麼強韌的醜的基因,真是世所罕見。

有一次電視新聞報說冬瓜標得了孫女,鏡頭一帶,又是一個冬瓜!我當時的感想就如同看到我們樓下夫妻的大女兒一樣,兩個字,悲哀。

然則今天看到他們的小女兒長的如此可愛,真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讓我感到這世界又變得和諧了許多。

人家女兒長的美醜,干我什麼事呢?我也不知道,所以才說這是「閒話」。

贏的要怎麼辦?

其實光是檢討輸的這一方都感到乏力了,哪裡還有什麼心情去管贏的那一邊該怎麼辦?輸的這一方,我個人建議讀林濁水的《藍綠消長的關鍵》即可知梗概。濃縮成一句話,就是林濁水說的:「單一選區的新制讓選民對政黨課以政治責任的效果非常強烈。透過這制度,社會表達了對民進黨八年施政和提名路線的強烈不滿。」不用千言萬語,只這句言簡意賅,這裡面講的還不夠充分嗎?其他的表象都不是重點,今天有人怪罪到勝偉榮、三寶的頭上,我倒想若萬一是民進黨選贏了,要論功行賞,還要誇他們衝撞有功哩!像莊國榮,陰陽怪氣的,當教授也許可說是有個性,但當政府官員豈還能如此?長得又不體面,實話說就是醜,面對鏡頭還翻白眼,講話非要發散出殺氣、恨意,幹嘛咧這是!蔣介石親手殺了你爸了嗎?闡述政治理念有必要這樣咬牙切齒的嗎?根本是精神有問題!但這個神經病莊國榮造成的負面印象,有能耐讓國民黨從北到南勢如破竹的獲得壓倒性勝利?果然如此,那還不簡單,現在就叫莊國榮去死呀!這種神經病隨便激一下,要他去死是很容易的,他一死,便算是謝罪於國人了,然後三月中旬謝長廷即可從南揮師北上,斬馬首於景福門前,爽到一個不行,但是有這麼簡單嗎?

再提一點,當初修憲搞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只聽到林濁水一個人在靠盃,國民黨、民進黨都在各作各的春秋大夢,他們明明都知道這個選制會造成得票率和席次顯然失衡的情形,日本就是個很好的借鑑,卻各懷鬼胎,以為包贏的是自己。結果,果然如願,但總是一方要包贏呀!不然林濁水豈不是白靠盃了?我倒也懷疑了,當初採用這種選制,我以為不就是要營造兩黨政治的環境嗎?讓小黨全部死光,讓一個大黨過半,建立相對穩定的政局,不是要這樣嗎?怎麼又不是要這樣了?那到底要怎樣呢?

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爭的是席次,席次輸了就是輸了,沒有人還有臉能說:「喔!好佳在,我們的得票率還有基本盤,不算輸!」這次民進黨的得票率充其量只是謝長廷選總統基本盤的參考值,不能夠作為立委選舉敗選的遁辭。

國民黨贏了要怎麼辦?有如此壓倒性的席次,不管有沒有拿下總統,執政定了!趕快準備執政啊!這是你們的責任,這是民主的常識,還要怎麼辦?真是奇怪!還在懷疑嗎?

民進黨輸的活該,國民黨贏的不乾不淨,買票啦什麼的不是重點,以前民進黨常用選票打贏鈔票、打贏派系,這次不靈光了,根本原因要怪自己爛,活該!

選舉可以決定權力分配,但不保證贏的人乾淨,像很多人犯了法,被起訴了,就說要用選票來證明清白,什麼時候選舉也包辦訴訟了?什麼時候選舉是人民公審了?說這種話的人腦袋都有問題,不然就是以為大家的腦袋都有問題。

國民黨最可惡的地方就是保有不當黨產,以及全面抵制公投,國民黨絕非靠這兩點贏得選舉,但不管贏或輸,具備這兩點,就足以成為現代民主國家的恥辱。只要還保有過去一脈相承的不當黨產,縱然靠選票再度執政,國民黨就永遠不算是民主的政黨,還黨產於民是國民黨能夠從威權安然跨入民主的政治責任,李登輝不做,連戰不做,馬英九不做,吳伯雄不做,選前不做,選後不做,只要不做,國民黨就不配稱為民主的政黨(李登輝時代國民黨要拿掉〝革命〞民主政黨時,還有不少人在靠盃),被這樣不民主的政黨統治,台灣也就還不是完全的民主國家。

不當黨產是國民黨反民主的舊恨,全面抵制公投則是國民黨反民主的新仇。這在之前《解散國民黨》已經提過了。國民黨教導支持者抵制公投種種的醜態及蠢樣,教人可氣又可笑,國民黨要支持者一進入投票所就高喊:「我不要領公投票!」試問:你們跟誰喊去?誰理你們啊?還要支持者提防選務人員,不許他們亂蓋、亂發,印章要親自蓋,不得假手選務人員,眼睛要死盯著選務人員的一舉一動-------,搞得像防賊似的。事實證明根本沒有任何國民黨所造謠的事情發生,不是因為提防了才不發生,而是根本不可能發生。就為了要拿下立法院,國民黨竟然連自己提的公投案都全面封殺,將連署的一百多萬人當白痴耍著玩,如此反民主的行徑,還配稱民主政黨嗎?

所以,我認為國民黨為了全面抵制公投的反民主行為,應該付出被強制解散的代價,解散剛好進行黨產清算,還產於民,滅了這個王八黨!當然啦!這是我在作夢,不可能實現的。

反正,贏了的國民黨要怎麼辦?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看著辦!我們也擦亮著眼看著你們怎麼辦!

2008/01/14

常識

星期六投票日早上,mei 問我要投給誰?我一肚子大便的回答:「投民進黨!」進入投票所,四張票全領,立委票給李顯榮,政黨票給民進黨,討黨產同意,反貪腐同意。mei 與我不同的是,她的政黨票給了台聯,因為她覺得李登輝很可憐!

不用等開票,大家都心知肚明選舉結果大概會怎樣,民進黨一定輸到脫褲,果然!輸到連內褲都不保,輸到只剩下一雙襪子!

「幹!活該!」

「幹!活該!」這就是我的心聲,罵一萬遍都不解恨!

這兩天讀了許多在媒體上討論的意見,除了極少數的人以外,沒有一個說民進黨不該輸的,也都提了許多理由,千言萬語,林濁水《藍綠消長的關鍵》的:「單一選區的新制讓選民對政黨課以政治責任的效果非常強烈。透過這制度,社會表達了對民進黨八年施政和提名路線的強烈不滿。」 只此一句就儘足夠道盡一切了。

爛!就下台!這是民主的常識。這種選舉制度極度擴張爛的報應,讓爛無所遁形,不可逃避,把你逼到牆角,再踢上兩腳!踹死你個王八蛋!

李筱峰「後代史家想知道的問題」提出的14個為什麼,一點都沒錯,但是這14個為什麼哪一個沒有在這次選舉中被提起過?但是卻沒有一個能為民進黨贏得選舉,為什麼?不用等到後代,我們現在就知道為什麼?因為民進黨太爛了!爛到不可原諒!不可期待!國民黨縱有再多的為什麼也無法替民進黨的爛開脫。爛!就下台!這是民主的常識

民進黨那麼爛,為什麼我還是投她一票呢?X的!我就是討厭國民黨,恨不得她滅掉!民進黨爛,國民黨也好不到哪裡去,馬英九說將來不是舊的國民黨的復辟,而是全新的國民黨,我才不相信!我要保民進黨一點根苗,讓林濁水大師、11寇等人的香火得以延續。但我可要強調一點,這一票是投給民進黨的,不是投給陳水扁的,他說還好民進黨還有36%,如果他有任何意思算作是對他的支持度,那要扣掉我這一票!民主不等於容忍貪腐,這是民主的常識

這次選舉是民主的結果,是我們台灣人民的決定,我X的沒話說,接受國民黨一黨獨大的統治,對馬英九當我的老板也消極的作好心裡準備了,怎樣?人家是靠選票取得權力,不服氣四年後我們再靠選票拿回來啊!這是民主的常識

2008/01/12

廢鐵

同是對選舉結果失望的情緒,2005年12月我寫了「煉鐵」,慨歎這半生在政治上支持的 理想的破滅,整個民主進展至此,鑄成一塊廢鐵,誰不可歎?

他們說要煉塊鐵‧造了座高高的爐‧召了工‧砍了柴‧挖了石頭‧點了火‧燒呀‧燒呀‧燒了七天七夜‧柴沒了‧上山砍‧人倦了‧下鄉找‧火焰熊熊‧人心沸騰‧但鐵還是煉不出來‧急了‧惱了‧氣了‧拚了‧翻山‧越嶺‧砍光‧燒光‧炸了‧爆了‧煙霧彌漫‧有了‧有了‧一塊東西‧黑黝黝的‧煉成了‧煉成了‧眾人歡呼‧手舞足蹈‧抬了出來‧……‧……‧原來是塊廢鐵‧人群散了‧滿山蕭瑟‧一地的渣‧

孰料這群人散了卻不知往哪裡去,於是又聚攏回來,圍著這塊廢鐵,繼續煉著這明明不是塊料成不了精鋼的廢鐵。人們不願另尋礦石重起爐灶,彷彿遭了咀咒般受到貪婪的禁錮,對異議者投以石塊,對離去者吐以唾沬,再架高了爐,再砍更多的柴,再燒更烈的火,再一次炸了爐,再一次認清了仍是一塊廢鐵。

今晚,我倒也不再慨歎,只有弔亡的情緒。

2008/01/11

[推]你吃我狗,我要你命

image

推文理由:實用。

Wii Fit ~要 Fit 不要 Fat

image

瘋了一個多月的 Wii Fit 的價格終於回穩了,未來也許還會更便宜,但實在是等不及了,在 NOVA 花了 3.5K 請了一組回家。玩了兩天,覺得 Wii Fit 真的是太好玩了!不!應該是說:太了不起了!實在是找不到適當的字眼來讚美她,只能說: Wii Fit 應該得諾貝爾和平獎。

Wii Fit 本身就是一個體重計,每天 PLAY 就可以掌握自己體重的變化,只要按步就班的跟著教練運動,我有自信:體重一定會降下來的。(昨天醫生說:我是他見過體重最重的胃切除患者。真是不好意思呀!)

昨天跑步時,嫌把 Wiimote 放在褲袋裡跑得太慢,就改拿在手上晃,結果螢幕上的我就摔倒了! Wii Fit 連作弊都想到了,真是厲害!

2008/01/10

二階亂大選

這是從聯合報轉載的 flash (※點選 1、2、3、4,就可秀出投票流程),顯而易見,明明一階段就沒錯,無論同時領立委票、公投票,還是只領立委票,或是只領公投票,清清楚楚,哪裡會出錯?倒是泛藍搞的二階段,滿場穿梭,跑來跑去,把投開票所當作菜市場,根本就是來亂的!要是有人存心找碴,來個四階段,先投立委票,再投反貪腐,再投政黨票,再投討黨產,怎樣?只要不離場,他一次領一張,一次投一張,又能拿他怎麼樣?所以很清楚的,搞二階根本就是存心要亂大選嘛!泛藍只在乎把立委席次弄到手,搞特權作威作福,才不想讓人民以公投直接形成民意,萬一讓人民嚐到公投的好處,那這些黑金的手段就不靈光了!

聯合報畫的四個路線都有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手機」啦!都忘了回去拿手機了啦~!

一階段投票流程

image

其實,星期六投開票的流程真的很簡單,沒有陷阱,也不會亂,總共就是 4 個動作:

第一,在領票處領你要投的票,不想投的票就不要領,不領不會怎麼樣,但是至少要領一張,如果一張都不領,只是想要在投開票所裡面繞一圈的話,選務人員會不會放你到下一關,我是不知道啦~!

第二,進入圈票處裡面圈選選票,立委票只能選一個人,政黨票只能選一個黨,公投票只能選「同意」或「不同意」,圈選時要看清楚,多選、不選、選錯用口水塗掉重選,都是廢票。萬一選錯了,只能亂蓋讓它成為廢票,千萬不要撕掉,那是犯法的。

第三,等手上的選票上的墨水乾了之後,輕輕的對折,然後依照顏色及號數分別投到不同的票匭裡面。

第四,在入口處有寄放手機的人,記得要回到入口處拿回自己的手機。

看吧!很簡單吧!最近一個星期,我在工場的信箱裡收到了幾封傳遞的信,大意是說不要領公投票,萬一不小心領了,就算蓋成廢票,也會算入有效票。這是錯誤的說法,公投的廢票不會計入有效票。公投的門檻很高,投票率不但要過半,而且同意票必須超過有效票的二分之一以上,公投才會過。

今天晚上,謝長廷在三立台的專訪裡講:「國民黨可以反對某個公投的提案,但是不可以拒絕公投本身,拒絕公投本身就是拒絕民主。」現在國民黨不但反對「討黨產」,連自己發起連署的「反貪腐」都反對。國民黨認為間接民主比直接民主重要,所以公民投票必須為立委選舉犧牲,當初提起「反貪腐」只是為了反制「討黨產」,現在為了怕自己的支持者搞亂,影響了立委選舉,竟然煽動支持者完全的拒絕公投,這不但是反民主,更是反智,只是將選民當作一隻一隻的應聲蟲,一個口令一個動作,越簡單越好。這場選舉不過是多了兩張公投票,就讓國民黨慌得手忙腳亂,暴露出對民主的篾視,以及人民在他們眼中不過是一張必須照他們意思投票的價值。

2008/01/09

NaNa & WiWi @ 初次見面

image

NaNa和WiWi第一次上blog就談大選亂公投,忘了先自我介紹,沒禮貌,真是不好意思。NaNa和WiWi是一對好朋友,戴眼鏡的是NaNa,蓬蓬頭的是WiWi。不要被外表欺騙了,NaNa可是比WiWi高的喔~!NaNa和WiWi的造型未來可能會有變化,瞧~WiWi的臉不是一下子變短了嗎?接下來,正在思考的問題是,NaNa和WiWi要不要穿衣服呢?希望NaNa和WiWi會越來越可愛。

大選亂公投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S

2008/01/07

中國婚姻法的軍婚保障條款

這幾天中時報導一件關於「軍人婚姻條例」軍人結婚未經核准婚姻無效的判決,其實單就這個判決適用法律而言並沒有錯,在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檢索「軍人婚姻條例」相關裁判的結果都是如此。判決適用法律的關鍵在於「軍人婚姻條例」被認為是「民法」的特別法,軍人結婚須經核准是婚姻生效要件,未經核准者其婚姻無效-自始、當然、絕對的無效,每位法律人在唸親屬法時都是這樣背的。這是幾十年來司法實務的見解,可謂〝鐵案如山〞。除非本案當事人在判決確定後聲請大法官解釋,或許可爭取宣告本條規定侵害婚姻自由違憲無效的機會。否則要期待一個地方法院的法官作出不同的判決,或停止審判而聲請大法官解釋,的確不太容易,更何況當事人在審判中好像也沒有就這點作爭執。然則本案當事人仍可上訴,我們可看看高院,甚至最高法院的態度又是如何呢?像中時(我只看中時,其他媒體如何報導的不清楚)連續以兩篇社論抨擊,指責法官無情,又指責是違憲的惡法,情緒激動有餘,論理說法不足,實在令人不敢領教。

在查閱相關資料時,發現中國也有類似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 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這條在中國叫做「軍婚保障(護)條款」,一方面在於保障軍人的婚姻關係,另一方面則是限制軍人配偶的婚姻自由(離婚自由),其立法目的在於穩定軍心,「表現革命軍人的配偶能夠犧牲個人的暫時利益去服從民族、社會和國家的公共的永久的利益」」。這項特別的立法,很不符合民主國家的人權觀念,中國不算民主國家,猶有可說,但是台灣也並不陌生,即直到2005年12月7日才廢止的「軍人婚姻條例」裡就有類似的規定(第10條)。可以發現,國民黨和共產黨果然是一對難兄難弟,在箝制自由方面的作為如出一轍,一點都不令人驚訝。但台灣在政黨輪替後,民進黨政府遲至執政5年後才將「軍人婚姻條例」廢止,不知何故?無論如何,這樣的表現,對一個高唱人權治國的政府而言,主其事者應該感到丟臉!

中國婚姻法關於軍婚保障的規定起源很早,早在1934年4月8日制定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第11條即規定:「紅軍戰士之妻要求離婚,須得其夫同意。但在通信便利的地方,經過兩年其夫無信回家者,其妻可向當地政府請求登記離婚,在通信困難的地方,經過四年其夫無信回家者,其妻可向當地政府請求登記離婚。」從文義上來看,這個時期的軍人離婚同意權僅限於男性的紅軍戰士得行使,是當時〝紅軍戰士〞清一色為男性?還是立法時就是基於性別歧視?待查。

前文所述中國婚姻法軍婚保障的立法目的,記載於1950年婚姻法的起草報告,文件裡指出這種特別的立法,「會得到一切革命軍人的配偶和整個社會輿論的同情的」,「表現了革命軍人的配偶 能夠犧牲個人的暫時利益去服從民族、社會和國家的公共的永久的利益」。這種「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立法政策不但不符合比例原則,而且也不可能實現。為了穩定軍心而犧牲配偶的婚姻自由,只會造成更多的怨偶,婚姻關係拴住了,人心也拴不住,名存實亡的婚姻只會惹出更多的麻煩,造成更大的傷害,這樣對軍人是愛之適足以害之的。而且軍婚保障條款恐怕也會嚇跑了不少軍人的婚姻對象,對軍人的社會地位也可能造成負面的印象。

中國改革開放以後,市場經濟快速發展,人民漸漸對個人自由有了更多的要求,針對軍婚保障條款也有要求鬆綁的意見,於是 2001年《婚姻法》修改時,增訂了「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的但書,有學者認為這個但書對軍婚的婚姻自由具有重大意義。不過,留下來的本文還是反映出中國政府的保守態度,但書所形成舉證責任的障礙,仍是對軍人的配偶極為不利的。

依中國法學者的解釋,新修正的軍婚保障條款,其適用的重點如下:

現役軍人的非軍人配偶一方提出離婚,必須證明軍人之一方有重大過錯的情形,始無須得到軍人的同意,法院才可判決准予離婚。否則,若無法證明,則必須得到軍人一方的同意,法院才能判決准予離婚。

所謂「重大過錯」的事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3條的規定,即:(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這些重大過錯必須足以導致夫妻感情破裂。

「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不包括偶然的通姦(婚外性行為),所以縱使嫖妓宿娼成習,只要不是同居,均不構成重大過錯。

就法言法,想要透過前述但書達到軍婚鬆綁的難度頗高,而中國人民法院又無違憲審查權,只要軍人堅決不同意離婚,除非配偶舉證軍人一方具有重大過錯,法院可是一點兒忙都幫不上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規定:「軍人不同意離婚時,應教育原告珍惜與軍人的夫妻關係,儘量調解和好或判決不准離婚。對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經過做和好工作無效,確實不能繼續維持夫妻關係的,應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的政治機關,做好軍人的思想工作,准予離婚。」基本上仍是勸和不勸離的和諧主義,而部隊介入家務事是否適宜姑且不論,怎麼又屬於政治機關「思想工作」的範疇?管得未免過寬了吧?令人不解。

2008/01/04

嚄!直擊麵包超人被雷劈~

image

很無聊的啦~剛看到麵超頭髮毛躁到像被雷劈到的樣子,相機是有帶的,不過我願意給麵超三天改進的時間,如果再不改善,我就不客氣了。回家趕快看「女人我最大」啦!不要再這樣子出來嚇人了,我今天就算是看到幻覺好了。

星期日

有位女同事才剛從羅馬渡假回來,而且還是在那裡跨年的,送給我一本小月曆。我問她假期過得如何呢?她一臉猶豫,有好也有不好的回答,聽得我不知所以然。我想,這是她第一次「飛越大半個地球來到一個連英語都不太通的國度,感覺像是一種冒險、對自我的挑戰;心中隱隱然覺得,好似完成了這趟旅程,我的生命必然會有所不同」,才剛回來的此時此刻,這趟旅程讓生命感受的點點滴滴,正在懸浮蕩漾著,所以一時也說不清。等過些日子以後,期待能在她的blog上看到沈澱後的感受。

這本小月曆,初看時讓我傻了眼。我知道這些不是英文的文字是義大利文,義大利文我當然看不懂,但所謂〝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憑著它的來由,應是義大利文斷然不錯的。下半頁排得整整齊齊的阿拉伯數字應該是日曆錯不了,讓我摸不著頭緒的是,一列怎麼有這麼長呢?要如何看呢?思索了一會兒,發現每個月 DOM 這一行都是紅字,那必是星期天,一列有兩個星期天,原來是為了因應有限的排版空間,將雙週併成一列了。再用 Google Translate 義翻英一查,證明我的推測是對的。至於其他日子出現的紅字,應是國定假日。

我見慣的日曆都是將星期天放在第一行,這本義大利的小月曆卻是將星期一放在第一行,所以起初一看而傻眼,這也是原因之一。

中國現在用的陽曆的星期制是1912年建立共和時繼受自歐洲基督教國家的曆法,台灣要更早些,應當是1895年日本受讓台灣的時候。星期天源自於基督教聖經〝創世紀〞定下的規矩,創世紀裡說耶和華用了6天的時間創造天地萬物,由於最後一天造人時消耗真氣過鉅,到了第7天累到動彈不得了,於是就給自己放假一天,什麼事都不做, 定這天叫做「安息日」,也叫「主日」。這一天子民見耶和華不工作,所以也跟著不工作,大家齊聚一起,集氣為主祝禱,所以這一天又叫「禮拜天」。

不工作的星期天在一星期裡是第1天?還是第7天? 我小時候在學校裡的牧師解釋過。他說,星期天是很特別的一天,它不在星期之中,而在星期之間,因為一星期只有6天,在上個星期6的次日,也就是下個星期1的前日,就是星期天。所以,星期天不算天,可以稱星期日、星期天、禮拜日、禮拜天、安息日、主日等等,就是不可稱星期七。小時候的我聽得可是胡里胡塗到不行,但是牧師講的話一定是對的,所以就將〝星期天不算天〞牢牢的記在心中。那個時候我們還偶而會拿〝星期天是星期幾〞來測試彼此鬧著玩,例如問:「星期一是第1天,星期四是第4天,那星期天是第幾天?」標準答案是:「星期天不算天。」答星期七的同學就證明他作禮拜不用心,可以向牧師告上一狀的。

另外,我們小時候還曾經認真討論過星期日可不可以叫〝星期零〞?經過一番辯證後,結論是星期天不算天,只是不算第幾天,但仍是完整的〝一〞天,是〝一〞就不是個〝零〞,所以星期天不等於星期零。我們得到這個結論時,真是興奮極了,以為是神學上的重大發現。等到星期天作禮拜時,急忙提出來向牧師獻寶,我很清楚的記得,當牧師聽完我們的發現後,強忍住笑,不說我們的發現對不對,只說:「星期天不是星期零,我知道了,同一個道理,星期零也不是星期一到星期六的任何一天。那我可要問你們:〝星期零有沒有這麼一天呢?而又是哪一天呢?〞」這一問,我們全傻了,有答有,有答沒有的,答有的說不出是哪一天,答沒有的也說不出為什麼沒有,沒有一個人的回答得到牧師的點頭。但在牧師神秘的笑容裡,我們感覺得到那星期零確實是存在的。一直到小學畢業為止,都沒有一個人答得出過。這是我這一生中放在心裡難解的謎題之一。

星期日的英語是Sunday,來自拉丁語的 dies solis,意思是「太陽日」。「太陽日」源自一個更古老的系統,根據七大天體來命名一週的七天:

dies solis [sun's day] Sunday太陽日是第1天,

dies lunae [moon's day] Monday [moonday]月亮日是第2天,

dies Martis [Mars' day] Tuesday [Tiw's day]火星日是第3天,

dies Mercurii [Mercury's day] Wednesday [Woden's day]水星日是第4天,

dies Jovis [Jove's or Jupiter's day] Thursday [Thor's day]木星日是第5天,

dies Veneris [Venus' day] Friday [Frigg's day]金星日是第6天,

dies Saturni [Saturn's day] Saturday土星日是第7天。

「太陽日」和「禮拜日」起先並不是同一天,這兩個系統對於星期的定義也各不相同。「太陽日」源自於西亞,行於羅馬帝國,而「禮拜日」是基督徒從耶路撒冷帶來的。後來基督徒漸漸覺得有必要將「禮拜日」與「太陽日」加以合併,於是將「安息日」定在天體中最大的「太陽日」上。直到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以後,這兩個系統才正式的合併,「太陽日」就是「禮拜日」,而原來第2天的月亮日則成為星期一,以此類推。

「星期幾」或「禮拜幾」的稱法在華人地區都有使用,甚至混用。我小時候接受過教會的教育,本來也習慣用「禮拜」,長大以後,漸漸也改變習慣,比較常用「星期」。台灣閩南人習慣用「禮拜」,可能是受到早期西方傳教士的影響,而在口語上也可簡稱為「拜」,例如「拜一」就是星期一,「拜日」就是星期日,問人今天星期幾,則稱「拜幾」?

關於「拜幾」有個黑色笑話,早年有個被關在綠島的政治犯,在快要出獄的前幾天剛好碰到蔣介石的生日-那年頭叫蔣公華誕。這天早上大家被集合在司令台前聽訓,長官在台上開口才說到:「今天是蔣公他老人家叉秩晉圈的華誕----」這位老兄在台下心不在焉,正數算著脫離苦牢的日子,一時算不清楚,便問前面的牢友:「今仔日係拜幾蛤~?」前面的牢友不方便回答他,他就提高嗓門喊:「拜幾啦~?」驚得全體為之一怔,台上長官不懂閩南話,以為聽到的是「拜鬼啦!」那還用說!這就是嗆蔣總統嘛!把慶祝華誕說是「拜鬼」,正是污辱國家元首的現行犯,於是這位老兄又給多關了好幾年。

沒想到一本小月曆能讓我想出這麼許多話題來。

2008/01/02

跨年

07 - 08 在煙花迸射中,熱鬧的完成交替的動作。

07 的最後一天,晚上下工後先到街口的阿瘦幫 mei 拿兩雙鞋,回到家後,再提桌機回到街上的宏碁裝上一顆500GB的硬碟,這應該足夠今年的拍攝所需。

08 的第一天,mei 煮了一大鍋山藥烏骨雞。

於是在年頭年尾的兩天,我們都做了讓自己高興的事情,平安的完成跨年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