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8

當宋朝官最爽

宋(爽)太祖趙匡胤

自古以來,在中國當官從來就是一件很爽的事,於今亦然,以後也絕對是。歷朝歷代,當官最爽的莫過於宋。宋太祖趙匡胤陳橋兵變黃袍加身,奪天下於婦孺之手,大位甫定,為免歷史重演,乃杯酒釋兵權,優禮士大夫,重文輕武,是為基本國策,遂定國號為「宋」。「宋」其實就是「爽」(要用台語發音),「宋朝」就是「爽朝」,就是一個讓官員很爽的朝代。相傳宋太祖密鐫一碑,立於太廟寢殿夾室,謂之誓碑,戒令後嗣子孫永矢咸遵,碑詞曰:「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中賜盡,不得市曹行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第一條保不了小旋風柴進(水滸傳),第二條卻給廣大官員開出一條康莊大道,有誓詞護體,自此以後,宋朝官員過著幸福快樂爽歪歪的日子。大宋官員從北宋爽到靖康之難,南宋過江後接著爽,一直爽到亡國。整個說來,宋朝就是被官員爽到死的一個朝代。

清 趙翼 二十二史劄記 〈宋制祿之厚〉:

宋朝政府官員光是正俸就有俸錢、祿米兩大項,正俸之外又有職錢,這是一種職務加給,外放地方官則有公用錢,本應用於勞眾享賓,但多被中飽私囊,這就是在特別費案中,台灣法院拿宋朝的法斷民國的案古今不分的公用錢(公使錢)。後來又增加食料等錢,這是一種伙食津貼。高級官員還另外補貼隨從、佣人的衣食費用。此外,還有各項雜支費,包括:茶酒廚料之給、薪蒿炭鹽諸物之給、飼馬芻粟之給、米麵羊口之給。更大的官還有公家配給職田,收取田租作為津貼,沒有職田者,發給茶湯錢。大宋官員待遇之豐厚,所謂「恩逮於百官者,惟恐其不足」,相對而言,「財取於萬民者,不留其有餘」,官員的俸祿全部來自民脂民膏,爽官苦民,這就是宋朝優禮士大夫的真相。

宋制祿之厚

宋史職官志載俸祿之制:

京朝官,宰相、樞密使月三百千,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綿百兩;參知政事、樞密副使月二百千,綾十匹、絹三十匹、綿五十兩,其下以是為差;節度使月四百千,節度觀察、留後三百千,觀察二百千,綾絹隨品分給,其下亦以是為差。凡俸錢並支一分見錢,二分折支,此正俸也。

其祿粟,則宰相、樞密使月一百石;三公、三少一百五十石;權三司使七十石,其下以是為差;節度使一百五十石;觀察、防禦使一百石,其下以是為差。凡一石給六斗,米麥各半。熙寧中,又詔縣令錄事等官,三石者增至四石,兩石者增至三石。此亦正俸也。

俸錢、祿米之外,又有職錢。御史大夫、六曹尚書六十千;翰林學士五十千,其下以是為差。(職錢惟給京朝官,外任者不給,因別有公用錢也)元豐官制,行奉錢稍有增減,其在京官司供給之數,皆併為職錢。如大夫為郎官者,既請大夫俸,又給郎官職錢,視國初之數已優。

至崇寧間,蔡京當國,復增供給食料等錢。如京僕射俸外,又請司空俸,視元豐祿制更倍增矣。

俸錢、職錢之外,又有元隨、傔人衣糧,(在京任宰相、樞密使,在外任使相至刺史,皆有隨身,餘止傔人)宰相、樞密使各七十人;參知政事至尚書左右丞各五十人;節度使百人;留後及觀察使五十人,其下以是為差。

衣糧之外,又有傔人餐錢,(中書、樞密及正刺史以上,傔人皆有衣糧,餘止給餐錢)朝官自二十千至五千,凡七等;京官自十五千至三千,凡八等;諸司使副等官九等。

此外,又有茶酒廚料之給、薪蒿炭鹽諸物之給、飼馬芻粟之給、米麵羊口之給。

其官於外者,別有公用錢,自節度使兼使相以下,二萬貫至七千貫,凡四等;節度使自萬貫至三千貫,凡四等。觀察防團以下,以是為差。

公用錢之外,又有職田之制,兩京、大藩府四十頃;次藩鎮三十五頃;防團以下,各按品級為差。選人、使臣無職田者,別有茶湯錢。

建炎南渡,以兵興,宰執請俸錢、祿米權支三分之一。開禧用兵,朝臣亦請損半支給,皆一時權宜,後仍復舊制。此宋一代制祿之大略也。


〈宋恩蔭之濫〉:

宋朝優禮官員,尚有近親繁殖法,高級官員的子孫,免經考試直接派官,官位越高,庇蔭的越多越廣,甚至涵蓋門客這類家中豢養幫閒的人。不僅現任時可蔭,退休時可蔭,死掉時居然還可蔭。「一人入仕,則子孫親族俱可得官。」這種「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式的官二代自動產生器,使得宋朝士大夫階級在很短的期間內以最快的速度壯大強化,像癌細胞無節制、失控的擴散增生,最終結果是逼反人民、吃垮國家。

宋恩蔭之濫

蔭子固朝廷惠下之典,然未有如宋代之濫者。

文臣自太師及開府儀同三司,可蔭子若孫,及期親大功以下親,並異姓親,及門客;太子太師至保和殿大學士,蔭至異姓親,無門客;中大夫至中散大夫,蔭至小功以下親,無異姓親。武臣亦以是為差。

凡遇南郊大禮及誕聖節,俱有蔭補。宰相執政,蔭本宗、異姓及門客、醫人各一人;太子太師至諫議大夫,蔭本宗一人;寺長貳監以下至左右司諫,蔭子或孫一人。餘以是為差。

此外又有致仕蔭補。曾任宰執及現任三少使相者,蔭三人;曾任三少及侍御史者,蔭一人。餘以是為差。

此外又有遺表蔭補。曾任宰相及現任三少使相,蔭五人;曾任執政官至大中大夫以上,蔭一人;諸衛上將軍,四人;觀察使,三人。餘以是為差。

由斯以觀,一人入仕,則子孫親族俱可得官。大者並可及於門客、醫士,可謂濫矣!(俱見職官志)然此猶屬定例,非出於特恩也。

天聖中(仁宗),詔五代時三品以上告身存者,(告身:唐以後官員的任命令)子孫聽用蔭。則並及於前代矣!

明道中(仁宗),錄故宰臣及員外郎以上致仕者,子孫授官有差。則並及於故臣矣!

甚至新天子即位,監司郡守遣親屬入賀,亦得授官。(見司馬旦傳)則更出於常蔭之外矣。

曹彬卒,官其親族、門客、親校二十餘人。李繼隆卒,官其子,又錄其門下二十餘人。雷有終卒,官其子八人。此以功臣加蔭者也。

李沆卒,錄其子宗簡為大理評事,婿蘇昂兄之子朱濤並同進士出身。王旦卒,錄其子、弟、姪、外孫、門客、常從,授官者數十人,諸子服除,又各進一官。向敏中卒,子婿並遷官,又官親校數人。王欽若卒,錄其親屬及所親信二十餘人。此以優眷加蔭者也。

郭遵戰歿,官其四子,並女之為尼者亦賜紫袍。任福戰歿,官其子及從子凡六人。石珪戰歿,官其三子。徐禧戰歿,官其家十二人。此又以死事而優恤者也。

范仲淹疏請「乾元節恩澤,須在職滿三年者,始得蔭子。」則仲淹未奏以前,甫蒞任即得蔭矣!

閻日新疏言「群臣子弟以蔭得官,往往未離童齔,即受俸,望自今二十以上始給。」(職官志:凡蔭嫡子孫不限年,諸子孫須年過十五,弟姪須過二十。此蓋續定之制)龔茂良亦疏言「慶壽禮行,若自一命以上覃轉,不知月添給俸幾何?」是甫蔭即給俸矣!

朱勝非疏述宣和中諫官之論曰「尚從竹馬之行,已造荷囊之列。」則甫蔭得服章服矣。

熙寧初,詔齊、密等十八州及慶、渭等四州,並從中書選授,毋以恩例奏補。則他州通判皆可以蔭官奏補矣!

金安節疏言「致仕遺表恩澤,不宜奏異姓親,使得高貲為市。」則恩蔭並聽其鬻賣矣!(以上俱見各本傳)

其間雖有稍為限制者。神宗詔諸臣年七十以上,直除致仕者,不得推恩子孫。(見職官志)又詔任子自一歲一人者,改為三歲一人;自三歲一人者,改為六歲一人。孝宗詔七十不請致仕者,遇郊不得蔭補。又詔終身任宮觀人,毋得奏子。此雖略為撙節,然所減損,究亦有限。

朝廷待臣下,固宜優恤,乃至如此猥濫,非惟開倖進之門,亦徒耗無窮之經費,竭民力以養冗員,豈國家長計哉?


〈宋冗官冗費〉:

宋朝惡性腫瘤式的官僚體系產生許多怪現象,想裁減冗員,但越裁越多;少數人能辦好的事,越多人越辦不了事;官員不知道自己該幹什麼事,但論資排輩升遷卡位倒是十分嫻熟;軍官吃的比兵士多,主官花的比下屬凶;做的少吃的多,出力小拉屎大,這種頭重腳輕、倒金字塔嘴巴直通肛門的巨大怪獸,其實是個超級大廢物。

宋冗官冗費

宋開國時,設官分職,尚有定數。其後薦辟之廣,恩蔭之濫,雜流之猥,祠祿之多,日增月益,遂至不可紀極。

真宗咸平四年,有司言「減天下冗吏十九萬五千餘人。」所減者如此,未減者可知也。

王禹偁言「臣籍濟州,先時止有一刺史,一司戶,未嘗廢事。自後有團練推官一人,又增置通判副使、判局推官,而監酒榷稅,又增四人,曹官之外,又益司理。一州如此,天下可知。」(見禹稱傳)

楊億疏言「員外加置,無有限數。今員外郎至三百餘人,郎中亦百數,自餘太常、國子博士等,又不下數百人。率為常參,不知職業之所守,祇以惠澤而序遷。」(見職官志)

宋祁疏言「朝廷有三冗,天下官無定員,一冗也。州縣不廣於前,而官倍於舊。請立限員以為定法,其門廕、流外、貢舉等科,俟闕官時計員補吏。」又曰「使相、節度為費最多,節相之建,或當邊鎮,或臨師屯,公用之錢,所以勞眾享賓也。今大臣罷黜,率叨恩除,坐糜邦用,莫此為甚。請自今非邊要無師屯者,不得兼節度;已帶節度者,不得留近藩及京師。」(見祁傳)

范坦亦言「戶部歲入有限,今節度使至八十餘員,留後至刺史又數千人,自非軍功得之,宜減其半俸。」(見坦傳)

按向經傳,方鎮有公使錢,例私以自奉,去則盡入其餘。大臣罷退,多優以節度空名;待制以下,亦或帶留後、刺史等銜。其應得之分例,亦與現任者同。故祁、坦皆欲減之。此又冗官之上,更加冗費也。

徽宗時,盧策疏言「皇祐(仁宗)所入三千九百萬,而費纔三之一;治平(英宗)四千四百萬,而費五之一;熙寧(神宗)五千六十萬,而費盡之。今諸道隨月所需,汲汲然不能終日矣!」此猶北宋全盛之時已如此。南渡以後,幅員既少,而耗費更多。

廖剛疏言「劉晏以一千二百萬貫供中原之兵而有餘,今以三千六百萬貫供川陝一軍而不足。川陝兵數六萬八千四百四十九人,內官員萬一千七員,兵士所給錢,比官員不及十分之一,則冗員在官不在兵。」(見剛傳)此軍官之冗費也。

汪應辰疏言「班直轉官三日,而堂吏食錢萬緡;工匠洗器僅給百餘千,而堂吏食錢六百千;塑顯仁神御半年功未及半,而堂吏食錢已支三萬、銀絹六百兩匹。」(見應辰傳)此堂吏之冗費也。

舉此類推,國力何以支乎?


〈宋初嚴懲贓吏〉:

宋朝官僚階級錢多事少離家近數錢數到手抽筋也就算了,更可惡的是還很貪,貪很大。開國之初,宋太祖殺貪官不手軟,以後越來越心慈手軟,而貪官也更心黑手辣。仁宗朝有個蘇頌代表士大夫階級主張「刑不上大夫」,對貪官不能殺、不能關、不能打、不能刺(黥),只能送他們去海邊,當時所有人都感謝蘇頌是救苦救難的大好人,「頌一言而除黥刺,以為仁人之言,其利溥。」蘇頌是好人沒錯,但是個濫好人,就是這個爛好人讓吃飽喝足的官僚還放膽伸手拿,「可見姑息成風,反以庇奸養貪為善政。其於不肖官吏之非法橫取,蓋已不甚深求。」最後結果就是逼人造反,「遂致民怨沸騰,盜賊競起。宋江等三十六人橫行河朔,官軍萬人不敢捕。方臘之亂,凡得官吏必恣行殺戮,斷截肢體,探取肺肝,或熬以鼎油,或射以勁矢,備極慘毒,以泄其憤。陳遘疏,所謂『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不知紀極,怨痛結於民心,故至此也。』」如果連像賈似道這種狂謬小人都懂得「裕財之道,莫急於去贓吏,藝祖杖殺朝堂,孝宗真決刺面,今當仿而行之。」那麼中國共產黨總書記習近平講的「腐敗問題愈演愈烈,最終必然會亡黨亡國」又何足怪哉!只是,在越來越爽直追宋朝的中國共產黨官僚體系下,有用嗎?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宋初嚴懲贓吏

宋以忠厚開國,凡罪罰悉從輕減,獨於治贓吏最嚴。蓋宋祖親見五代時貪吏恣橫,民不聊生。故御極以後,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濁亂之源也。

按本紀,太祖建隆二年,大名府主簿郭顗坐贓棄市。乾德三年,員外郎李岳、陳偃、殿直、成德鈞皆坐贓棄市。蔡河綱官王訓等以糠土雜軍糧,磔於市。太子中舍王治坐受贓殺人棄市。開寶三年,將軍石延祚坐監倉與吏為姦贓棄市。四年,將軍桑進興、洗馬王元吉、侍御史張穆、左拾遺張恂皆坐贓棄市。劉祺贓輕,杖流海島。六年,中允郭思齊、觀察判官崔絢、錄事參軍馬德林俱坐贓棄市。此太祖時法令也。

太宗太平興國三年,泗州錄事參軍徐璧坐監倉受賄出虛券棄市。侍御史趙承嗣隱官錢棄市。又詔諸職官以贓論罪,雖遇赦不得敘,永為定制。中書令史李知古坐受贓,改法杖殺之。詹事丞徐選坐贓杖殺之。御史張白以官錢糴賣棄市。汴河主糧吏奪漕軍糧,斷其腕,徇河干三日,斬之。是太宗法令猶未弛。然寇準謂「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贓,吉贓少,乃伏誅;淮以參政王沔之弟,盜主守財至千萬,止杖,豈非不平耶?」則是時已有骫法曲縱者。

至真宗時,棄市之法不復見,惟杖流海島。如員外郎盛梁受贓流崖州。著作郎高清以贓杖脊配沙門島。蓋比國初已弛縱矣。

仁宗本紀,則並杖流之例亦不復見。蘇頌傳,知金州張仲宣坐枉法贓應死,法官援李希輔例,杖脊黥配海島。頌奏仲宣贓少應減,神宗曰「免杖而黥之,可乎?」頌引「刑不上大夫」為對,遂免黥,永為定制。自是宋代命官犯贓抵死者,例不加刑。當時論者謂「頌一言而除黥刺,以為仁人之言,其利溥。」(見頌傳)益可見姑息成風,反以庇奸養貪為善政。其於不肖官吏之非法橫取,蓋已不甚深求。

繼以青苗免役之掊克,花石綱之攘奪,遂致民怨沸騰,盜賊競起。宋江等三十六人橫行河朔,官軍萬人不敢捕。方臘之亂,凡得官吏必恣行殺戮,斷截肢體,探取肺肝,或熬以鼎油,或射以勁矢,備極慘毒,以泄其憤。陳遘疏,所謂「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不知紀極,怨痛結於民心,故至此也。」(見陳溝及方臘傳)

南渡後,高宗雖有詔「按察官歲上所發摘贓吏姓名,以為殿最。」然本紀未見治罪之人。

惟孝宗時上元縣李允升犯贓貸死,杖脊刺面配惠州牢城,籍其貲,失察上司俱降黜。廣東提刑石敦義犯贓刺面配柳州,籍其家。知潮州曾造犯贓貸死,南雄編管,籍其家。參知政事錢良臣以失舉贓吏,奪三官。是時法令雖比國初稍輕,而從積玩之後,有此整飭,風氣亦為之一變。真德秀所謂「乾道、淳熙間,有位於朝者,以饋賂及門為恥;受任於外者,以苞苴入都為恥。」(苞苴:本意為以草葦包裹,惟賄賂恐人知,以苞苴其外,故為賄賂別稱。後漢書隗囂傳:苞苴流行,財入公輔。)皆孝宗之遺烈也。

理宗雖亦詔「監司以半歲將劾去贓吏之數來上,視多寡為殿最,守臣助監司所不及,則以一歲為殿最。」(見本紀)是亦頗能留意綜核者。然是時湯燾疏言「苞苴有昔所未有之物,故民罹昔所未有之害;苞苴有不可勝窮之費,故民有不可勝窮之憂。」(見燾傳)則知廟堂之詔已為具文,而官吏之朘削如故也。

賈似道亦疏言「裕財之道,莫急於去贓吏,藝祖杖殺朝堂,孝宗真決刺面,今當仿而行之。」(見似道傳)以似道之狂謬,尚知贓吏之不可不重懲,而追思藝祖、孝宗之遺法,然則是二帝者,可謂知所務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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