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4

第一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是美國人

「第一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是美國人」不是新聞。

2008年2月17日自由時報[李筱峰專欄][美國人孫中山VS.準美國人馬英九]一文寫道:「一九八一年喬治亞大學的Thomas W. Ganschow教授研究,證實孫文是正式擁有美國國籍的美國公民。這些資料都可以在美國國家檔案局(National Archives)查得到。孫文是以出生在夏威夷為理由取得美國國籍,時間在一九○四年三月十四日。孫文在申請美國公民的申請表中填寫他是一八七○年十一月廿四日出生於夏威夷歐胡島上的Waimano。當然這是在欺騙美國政府,因為孫文的真正出生地是中國廣東省香山縣翠亨村。孫文取得美國國籍之後不久(一九○四年四月七日),從夏威夷前往舊金山時,引起美國移民局官員的懷疑,結果被扣留在港口的拘留所內接受調查,展開一場美國國籍保衛戰的官司。在官司進行中,孫文聘請律師,並找了親友作證(其實是作偽證),證明他「確實」出生在夏威夷。這場官司最後孫文勝訴,保住了他的美國國籍。」

孫逸仙具有美國國籍的身分早於1981年即經美國學者研究而加以披露,奇怪的是,在其後長達20多年的時間裡,我們多數的國人卻渾然不知。

孫逸仙具有美國國籍一文專載於 [Separate Lives, Broken Dreams]。其中有3張檔案照片,可作為最明確的直接證據。

第一張是1904年孫逸仙遭美國移民局扣留時拍攝的檔案照,孫逸仙雙手捧著寫著姓名的黑板。

1904年遭美國移民局拘留的檔案照片

第二張是被懷疑記載不實的出生證明。

記載不實的出生證明

第三張是孫逸仙的美國公民證明。

孫逸仙的美國公民證明

孫逸仙有美國國藉並沒有什麼好奇怪的,李筱峰指出:「要知道,孫文當時從事推翻滿清的革命,是滿清政府要捉拿的欽命要犯,正亡命海外。因此擁有美國國籍是護身符,方便海外奔走。」另一個原因,孫逸仙從1896年開始,長期在美國向華僑進行募款活動,到了1904年,一方面受到清國通緝,二方面美國的排華法案執行趨嚴,為了方便日後進出美國,所以才假造出生證明取得美國國籍。

孫逸仙為了革命事業取得美國國藉,不但沒有什麼好奇怪的,而且也沒有人藉此責難他,原因很簡單,並非當時的人不知道,就算不為人知,也非由於特意隱瞞,因為這本來就是搞革命必要的掩護手段。

孫逸仙在建國以前有兩個死對頭,一個是陶成章,一個是章太炎。1909年9月,陶成章發表[七省同盟會員意見書](南洋革命黨人宣佈孫文罪狀傳單),列舉孫逸仙三大罪狀、十四件事實,沒有一件提到他有美國國籍。隨即,章太炎也發表[偽民報檢舉狀],將孫逸仙罵的更難堪:「孫文本一少年無賴,徒以惠州發難,事在最初,故志士樂與援引……推為盟長……而孫文小器易盈,遂借此自為封殖。在東京則言在南洋有黨羽十萬,在南洋則言學生全部皆受指揮,內地豪傑,悉聽任使。恃民報鼓吹之文,借同志擁戴之意,乘時自利,聚斂萬端。」不但說他A錢,甚至指控他賣國:「雲南本中國之地,而欲贈送法人」,但也沒提他的美國國籍。

建國以後,孫逸仙就任第一任臨時大總統,並沒有證據顯示他曾主動放棄美國國籍,而依1909年清國頒布的[大清國籍條例],採血統主義的立法例,孫逸仙不管出生地在何處,都是百分百的中國人。因此,孫逸仙(至少)擁有中國和美國兩國的國籍,也就是[雙重國籍]。

再依2008年[李慶安雙重國籍事件],美國政府並不認同美國公民出任外國公職後,其美國國籍即當然自動失效這種說法。所以,孫逸仙若未主動放棄美國國籍,在他就任臨時大總統後,他的美國人身分仍是有效的。也就是說,第一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是中國人的同時,也是美國人。

孫逸仙若未主動放棄美國國籍,其實也沒有什麼可奇怪的。孫逸仙的確一直是將美國國籍當作革命的工具而已,自然在建立共和以後,就視之如敝屣了。如果美國政府還向他課稅,那麼孫逸仙絕對會處理這件事,可是美國政府從沒這麼做,當然他也就把這件事拋到腦後了。如此說來,讓孫逸仙保有美國國籍是美國政府的不對了。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當時孫逸仙人在美國科羅拉多州,他隨後轉赴歐洲進行遊說,取道法國馬賽回到中國,旅行途中用的一定還是美國護照。1913年到1918年,他曾三度進出日本,應該是受到日本官方的禮遇,不必憑藉身分證明出入境。

孫逸仙在1925年去世,從1912年到1925年,其間他沒有再踏入美國領土一步。自然我們也就無從得知他若再入境美國會使用什麼身分?從而也無法驗證他若使用中國護照,則美國護照即當然自動失效此一說法的真偽了。

似乎尚未提及孫逸仙就任第一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有關雙重國籍的法律效力問題,不論是臨時大總統,或是其後的護法政府大元帥、軍政府非常大總統等,都不發生這種雙重國籍的法律問題,因為其時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國籍法二十條的訂定,還有好長一段時間呢!

至於孫逸仙對國家的忠誠,是無庸置疑的,這裡所謂的「國家」,當然是指[中華民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