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0

關於中間偏後此一人生哲理甚值置頂一年以窮盡其理之大哉問

我是認真的,不開玩笑。可惜,諸位看不到我的臉。

是啊~在探究「中間偏後」作為一種值得置頂的人生價值以前,必須對何謂「兩邊」作清楚的認識。

人生價值一直存在「兩邊」的對立。最古老的兩邊對立,正如宇宙洪荒以來人類依肉眼所見光明與黑暗的對立-------,將人生價值分立原始的兩邊,一邊是善,一邊是惡。此種善與惡的對立觀成為人生價值的原型,不過,它卻是源於立於一隅的偏見。

人生價值是人類-包括個體以及群體有意識的對於存在目的的自我肯定、期許及發展。

(註:這個定義未來可能修改。不過,所謂「人生價值」包括個體以及群體,此一範圍不會改變。也就是說,這裡所謂的「人生價值」並非僅限於個體存在的那般短促狹隘,而會在個體與個體之間、群體與群體之間傳承延續,然而傳承延續亦非必然之事。由於目前尚未發現與人類群體相當的其他生命群體,因此人類群體的存在最大範圍即為人類群體的本身,無傳承至其他生命群體的可能。「有意識」此一條件亦不會改變,以與自然演化加以區別。)

「活著」是個體及群體存在的基本條件,「繁殖」也是。然而,條件可以成就目的,但條件並不等於目的,因此,「活著」與「繁殖」當然不會是人生價值。所以,「我要活到120歲」或「我們要生下15個兒女」等期望,屬於存在基本條件的「強化」及「充實」,並不等於存在的目的。(然則,為了保障群體生命的延續,提升優質的存在基本條件,應該受到積極的鼓勵!)

人生價值的「自我」肯定,此一觀點並無意排除來自於他人的肯定,二者並非處於對立的關係。觀察人類個體與群體的共同發展的歷史,毋寧應認為自我肯定的形成,往往受到來自於他人肯定在程度上或輕或重的影響。也就是說,個人的成長發展過程,必定會受到他人的影響,這是人類社會關係的必然現象。

他人的肯定有助於形成個體間共同價值的認同。共同價值有助於形成群體關係,卻未必有利於群體的發展。同理,他人的肯定亦不必然有助於自我肯定的形成,不少情形顯示,在他人肯定的影響下,自我肯定非但不容易形成,甚至被壓抑,以致於萎縮的情形。

以上兩段,同時適用於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群體、群體與群體的關係。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