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1

殘餚剩酒

黃怡《是什麼,就說什麼!》一文裡提到:「也有知識分子指馬為鹿,然後說鹿就是馬;這當然可誆騙部分人於一時,特別是那些從來不知道鹿和馬是兩種動物的人。譬如說,某位賢人建議阿扁總統學蔣介石『下野』,事實上,民主憲政國家哪有什麼『下野』?請問下野是支薪不支薪?能不能統率陸海空三軍呢?等總統高興了才回來做總統,你認為哪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的人民會接受這種事?這種幹不下去就走人,鋒頭過後再復行視事的勾當,只證明蔣介石是個予取予求的大獨裁者。對於這位賢者的建言,一些媒體還認為他有『道德勇氣』。 」其中「某位賢人」說的就是「陳師孟」

提到陳師孟,我氣就不打一處來!時下知識分子權威殆盡,半是學問不足,私德不修,經不起檢驗,提早報銷;半是像陳師孟這種驅良幣的劣貨,充數的濫竽,大言不慚,不用腦筋,惑亂視聽

憲法第49條、增修條文第2條Ⅶ.Ⅷ 規定的「不能視事」:「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依「能不能」的涵義,最宜解釋限於不可抗力的事變,例如靈魂出竅而不在人間、大醉數日不省人事、被外星人綁架而下落不明等等。總統不能視事,由副總統代行;副總統亦不能視事,由行政院院長代行;行政院院長亦不能視事,由副院長代行;副院長亦不能視事,乃國家大不幸,可去買樂透了。

總統若因涉案或閉關修練等其他理由,可否請長假,等風頭過後或功成出關再臨朝主政?可否引用「不能視事」將職權交由副總統代行?程序上如何運作?如何公示、公信?職權如何交接?副總統權限如何?行政院應否總辭?代行如何終止?有爭執如何解決?三軍聽誰號令?指定代行可行與否,要先將這些問題都想清楚了!輕易主張,信口開河,根本就是添亂、攪局!

「啊!我是天馬行空的啦!」去你媽的天馬行空!你先飛給我看!

1949年蔣介石「引退」,李宗仁「代總統」。引退下野者尚且大權大握,布置三軍,搬運黃金。李宗仁首鼠兩端,無實權也不願負責,才用了「代總統」這個怪頭銜。這本是亂世權謀,不足為訓。現在居然被引用為憲政先例,陳水扁是不是蔣介石不知道,但呂秀蓮絕對不是李宗仁!

像陳師孟這種滿肚子舊時代殘餚剩酒的學者,如今都被譽為有「道德勇氣」了,就知道台灣已沒有什麼學者說話有人相信了。這樣也好,都死乾淨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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