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寫於2008年1月3日,後來我的確嚐過西施舌、西施乳。
西施舌,我是在鹿港吃的,自認應該是餐館廚藝欠佳,不覺滋味有何特色,所以不能遽言大失所望。
西施乳是在御采吃的,一小塊而已,口感確是「滑」,「質如雞卵」,所謂「雞卵」指的是「雞南佛」,不是雞蛋。西施乳的口感要比雞南佛細緻多多了,不宜用雞南佛來比西施乳。至於「味如酥」嘛~因為只有一小口,還體會不大到,以後有機會再吃的時候,也許會有確切的心得也不一定。
江淮有河肫,吳人目其腹腴為西施乳;福州嶺口有蛤,閩人號其甘脆為西施舌。
宋‧孫奕《履齋示兒編‧卷十七雜記西施乳舌》
以前第一次讀到這則《西施乳舌》時,我以為西施舌就是孔雀蛤,等查了資料後,才知道西施舌「色白而腴,味脆且鮮」,與孔雀蛤是橙紅色的舌肉大不相同。那麼我應該是沒嚐過西施舌的了,說也奇怪,西施舌在我的印象裡卻彷彿是嚐過的。
西施乳我本來也以為是河豚身上像虱目魚肚的部分,其實不然,西施乳實為雄河豚的精巢。西施舌台灣有產,主產地在彰化鹿港一帶,又稱「西刀貝」或「西刀舌」,要嚐不難。但西施乳就難了,河豚肉我尚且未嚐過,更別說精巢了。
人名入菜者所在多有,可是像西施舌、西施乳這樣的可以說絕無僅有。我們都知道,「東坡肉」是蘇東坡愛吃的一種紅燒肉,但不是真吃他的大肚腩;「左公雞」(左宗棠雞)出自左宗棠的發明,也不是真吃他的雞;其他諸如「麻婆豆腐」、「貴妃雞」、「叫化雞」、「李公雜碎」、「狗不理包子」等等(一時想不齊全)的人名菜,絕大多數都是如此。但是像西施舌、西施乳以人身上的器官為名者,最近還發現有將豬小排稱「西施骨」的,則是獨一無二的。近年在台灣有將茭白筍稱為「美人腿」,也不過只是泛稱,並不指特定的個人(例如志玲腿)。而且,除了西施以外,中國歷代美女再沒有第二個人的身上被拿來入菜的,真是一個十分奇特的個案,這裡面是否隱藏著什麼歷史之謎呢?
我將這個疑問擱在心裡有好多年了,沒事想起就會在網路上查找,但查到現在,始終找不到滿意的答案。多數人談到西施舌時,都是說其如何美味,也有因為以西施身體的器官為名而感到不安的,但是對於為什麼西施身上的一部分竟成了一道菜,卻少有人解說其究竟。
《五雜俎》「河豚」:「河豚最毒能殺人,閩廣所產,甚小,然貓犬鳥之屬食之無不立死者。而三吳之人以為珍品,其脂名西施乳。」
宋‧呂居仁詩云:「海上凡魚不識名,百千生命一杯羹。無端更號西施舌,重與兒童起妄情。」呂居仁直言名叫西施舌是好事者的無聊之舉,且極容易使小孩子想入非非。但顯然這種訴諸道德的呼籲並未受到重視,而善良的風俗也未因此而敗壞。
宋‧趙彥衛《雲麓漫鈔》:「河豚腹脹而斑狀甚醜,腹中有白曰訥,最甘肥,吳人甚珍之,目為西施乳。」
宋‧薛季宣《河豚》詩:「西施乳嫩可奴酪」。
明‧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九〈食品有名〉:「水之鹹淡相交處,産河豚。河豚,魚類也。無鱗頰,常怒氣滿腹,形殊弗雅,然味極佳。煮治不精,則能殺人。」「浙西惟江陰人尤珍之,每春首初出時,必用羞祭品畢,然後作羮,而鄰里間互相饋送以爲禮。腹中之膟,曰西施乳。夫西施一美婦耳,豈乳亦異於人耶?顧千載而下,乃使人道之不置如此!」陶宗儀是較早提出疑問者,他說西施美色固然出眾,難道乳房也會異於常人嗎?這也僅僅是推理上的懷疑而已,不是基於經驗上的比較。陶宗儀是淅江人,也許吃過雄河豚的精巢,但不可能真的吃過女人的乳房的。
明‧屠本畯《閩中海錯疏》:「沙蛤上肉也,似蛤蜊而長大,有舌白色,名西施舌,味佳。」
明‧王世懋的《閩部疏》:「海錯出東四郡者,以西施舌為第一。」
明‧周亮工的《閩小紀》:「閩中海錯西施舌,以色勝香勝。」「畫家有能品、逸品、神品,閩中海錯西施舌當列為神品。」
明‧胡應麟《少室山房集》卷76〈河豚味在諸魚之下,僅腹中腴可賞。昔人目以西施乳,亦稍誇矣。余驟食此魚,頗有聲過其實之歎。戲題一絕,以俟定論,物固有遇不遇也〉:「掩映銀盤白玉壺,質如雞卵味如酥。若將西子胸前較,未必鴟夷泛五湖。」胡應麟描述西施乳是「質如雞卵味如酥」,這確實即為雄河豚的精巢不錯。胡應麟常吃此物,認為比作西施乳是言過其實的。重點是他也不可能吃過女人的乳房,無從比較,所以仍只是懷疑而已。不過,胡應麟的最後兩句真的很無聊,他說若是西施的乳房像雄河豚的精巢,那麼范蠡恐怕不會帶著西施泛遊江湖了。還好他先講是戲題的,不然我們要懷疑他是真的吃過女人的乳房才作得出這種結論的。
清‧朱彝尊《河豚歌》:「西施乳滑恣教齧」。
近人梁實秋《雅舍談吃》:「我第一次吃西施舌是在青島順興樓席上,一大碗清湯,浮著一層層尖尖的東西,被不知為何物,主人曰是乃西施舌,含在口中有滑嫩柔軟的感覺,嘗試之下果然名不虛傳,但覺未免唐突西施。」梁實秋只是因為冒犯佳人略感不安而已,對於何以名叫西施舌也未加探究。
近人郁達夫《飲食男女在福州》:「福州海味,在春三二月間,最流行而最肥美的,要算來自長樂的蚌肉,與海濱一帶多有的蠣房。《閩小紀》裡所說的西施舌,不知是否指蚌肉而言;色白而腴,味脆且鮮,以雞湯煮得適宜,長圓的蚌肉,實在是色香味俱佳的神品。聽說從前有一位海軍當局者,老母病劇,頗思鄉味;遠在千里外,欲得一蚌肉,以解死前一刻的渴慕,部長純孝,就以飛機運蚌肉至都。從這一件軼事看來,也可想見這蚌肉的風味了;我這一回趕上福州,正及蚌肉上市的時候,所以紅燒白煮,吃盡了幾百個蚌,總算也是此生的豪舉,特筆記此,聊志口福。」這個食量奇大的饕客,只管怎麼好吃、如何大吃,全然不顧佳人之舌如何作了菜,想像他那副大嚼的模樣,真是氣殺人也。
今人沈宏非《寫食主義》雞蛋炒雞:「我們不應該吃人,我們不可吃男人,也不能吃女人。不過,這種禁忌並不妨礙我們借食物之名,一嚐吃人的滋味。在名義上經常被吃的,又以女性身體的若干部分為主」。這是質疑西施舌出於食人禁忌的唯一例子,不過也僅止於批評而已。
沒有人提出質疑,這事實在蹊蹺得令人尋思不已。沈宏非說「在名義上經常被吃的,又以女性身體的若干部分為主」的食人禁忌,其實也不然,我們試著從女人的頭髮梢摸索到腳趾尖,卻是除了西施以外,再沒有第二個女人的身體供作食物的材料。
我們常說女人美到「秀色可餐」,這句成語出自晉‧陸機《日出東南隅行》:「鮮膚一何潤,秀色若可餐。」這絕不是說女人美到很好吃的樣子,就算好想咬一口,也非真的要吃下去。「秀色可餐」是說女人美到觀之可以忘飢,看她可以當飯吃。就是一直看一直看看到忘了吃午飯,然後老媽會罵:「看什麼看?不用吃飯啦?光看就會飽吼?」而你會回答:「對呀!」的那種感覺。
西施是西元前五世紀前葉越國的絕色大美女,在吳越爭霸戰中扮演吳王夫差枕邊間諜的角色,同時也形成了夫差、范蠡之間錯綜複雜的三角情愛關係。夫差對西施非常寵愛,西施雖然身負情報工作,但相處日久,慢慢的也愛上了夫差,反正~工作照做,戀愛照談,也就是「色戒」的古代版本。
有書上說夫差耽溺西施的美色而荒廢朝政,以致亡國,這是錯誤的。夫差是敗在北上中原爭奪國際霸主,後方不備,被越國乘虛而入。夫差亡國與西施有關的,是西施在這場長期的爭戰中,以美色作掩護,為越國做了重要的情報工作,成為越國最後得到勝利的功臣之一。
越國消滅吳國以後,兵荒馬亂之中,西施的下落成謎。
關於西施的結局,有兩種傳聞。
一是夫差在姑蘇山上被迫自殺時,留在城中的西施被吳國的軍民包圍,遷怒她是害得吳國滅亡的妹喜、妲己,將她殺害後拋屍江中。
一是范蠡及時搶先一步救回西施,將她藏在秘密之處,然後范蠡辭官,與西施改名換姓,雙雙泛舟於江湖之上,最後跑到齊國做生意,發了大財。
其實這兩種傳聞也可能是同一種,即前者是後者的障眼法,那麼當西施的替死鬼的人又是誰呢?可能是與西施一同進入吳國的另一位叫鄭旦的越國女特工,是她犧牲了自己的性命,讓西施得以逃脫出宮。
無論哪一種說法,還是與西施舌、西施乳扯不上關係。有說是西施遇害被投屍江中後,在江底出現一種貝類,貝足像極了西施的舌頭,是西施的化身,故稱西施舌。這個說法基本上與「人死後化身成某物」的神怪傳說是相通的,但忽略了西施舌得名自「甘脆」的重要特徵,這個特徵不是視覺的,而是舌頭的味覺,以及咀嚼的觸覺,換言之,就是吃起來像。
吃起來像。
有句成語,說是痛恨一個人到了極點,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中國歷史上不乏這些食肉寢皮的記載。最悽慘者,莫過於17世紀明清戰爭中,中了清國反間計而遭明崇禎皇帝下令凌遲處死的袁崇煥,史書記載,當時北京百姓痛恨袁崇煥通敵賣國,恨之入骨,「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張岱《石匱書》)。皮骨已盡,「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明季北略》)僅僅讀這一小段記載,即足以令人毛骨悚然!
根據西施最後下落的傳聞,有沒有可能西施遇害時也遭到食肉寢皮的酷刑呢?如此,西施舌、西施乳,以及西施骨的由來也就可宣布真相大白了?陶宗儀的疑問:「夫西施一美婦耳,豈乳亦異於人耶?」不就得到了解答了嗎?這些以西施作為食物的名稱是否源自一件食人的慘劇?
我無法肯定。為什麼呢?因為這太不可思議了!縱使西施遭到分食,而吃起來「異於常人」,那還必須有個前提,即必須有食人的風俗習慣作基礎,始得以比較出「異於常人」,其後才有將食物與之相媲美的餘地。但吳越在歷史上並無食人習慣的記載,除非另有考古的證據,否則源自於食人禁忌的這個說法是沒有根據的。
中國歷史上人相食的記載史不絕書,但都是不得已的,這當然會成為一種禁忌,但若說因此「我們借食物之名,一嘗吃人的滋味。」這與我們生活的經驗實在是大相違背的,例如,有說饅頭是三國時諸葛亮為教化南蠻放棄生祭人頭的習俗而發明的,後來成為今天的包子。但我們今天吃包子,就是吃包子,沒有人會想要借包子之名,一嘗啃人頭的滋味。所以,禁忌-特別是食人的禁忌,是很難假借名目在光天化日之下得到補償的,更何況是美食?這是如何也嚥不下去的。
須注意的是,根據前述鄭旦代替西施犧牲的說法,西施舌、西施乳的本尊是鄭旦舌、鄭旦乳。
或許答案就是這麼簡單,因為西施太美了,是萬物美好的化身,所以美好的事物,推至究極都要以她身上的一部分為名,食物也不例外。這種說法,我也不相信。為什麼呢?實證太少了,只有西施舌、西施乳、西施骨三樣是不夠的,而且比這些好吃的食物多的是,怎麼不再以西施為名呢?難道真像胡應麟所云:「物固有遇不遇也」?果真如此,那這一貝、一精巢、一小排骨何其有幸,能冠以中國四大美女首席之名,先佔先贏耶?
當然了,今天商業上一大堆以西施為名的東西,甚至狗也叫西施、賣檳榔的小姐也叫西施,都不屬於這裡討論的範疇。
推論來假設去,最後的結論是:我也不知道。或許等我以後嚐過了西施舌、西施乳以後,會有新的想法也不一定。在這之前,我的感想和陶宗儀是一樣的:「顧千載而下,乃使人道之不置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