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2

外電報導:老天有眼,陳東榮燒死26人終伏法



在美國洛杉磯的陳東榮,大白天坐在家中,突然一顆子彈飛來,一不偏二不倚的正中他的心臟,陳東榮當場斃命。
命案發生後,洛杉磯警方立即展開調查,從死者體內找到的子彈,經過CSI比對,發射自一種 9mm 口徑的手槍,從彈頭刻痕研判,凶槍是台灣軍方製造的T75手槍。

正在美方進行調查的時候,台灣旺中的一則報導揭露真相,原來陳東榮是一名死刑犯,台灣法務部在當地時間4月19日晚間對包括陳東榮在內的6名死刑犯執行槍決。

由於陳東榮犯案後逃亡至美國,匿居在洛杉磯,台灣法務部基於「既枉不救,雖遠必誅」,發射一顆長程子彈穿越太平洋不遠千里而來,成功的完成執行死刑任務。

台灣法務部表示,雖然對陳東榮執行死刑前,事實上無法依規定施打麻醉劑,但因為對陳東榮來說,子彈來的極為意外且突然,在毫不知情的狀況下,他死時非常平靜,整個死刑執行過程完全符合人道主義。

台灣法務部並表示,由於近期台灣民眾對治安問題極為憂心,所以必須執行死刑以回應民意並安定人心。目前在押的死刑犯,法務部將視治安惡化程度,適時酌量執行死刑, 預計數量足夠使用至2016年馬總統卸任時,應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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