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1

天龍國之歌(二)


寒食,流傳自古代中國北方的習俗,是農曆冬至後第一百零五日(零六或零七),即清明前數日(清明節是冬至後的第108天)。南朝梁 宗懍 荊楚歲時記 二月:「去冬節一百五日,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餳(ㄒㄧㄥˊ)、大麥粥。」

不過在漢代,寒食為清明前三日,後變為清明前二日,唐代、宋代則為清明前一日。南朝梁 宗懍 荊楚歲時記:「據曆合在清明前二日,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日者。」南宋 洪邁 容齋四筆:「今人謂寒食為一百五日,以其自冬至後至清明,歷節氣六,凡為一百七日,而先兩日為寒食。故云。」

寒食由清明前三日演變至前一日,於是又有將寒食的前日,稱為小寒食的說法。唐 杜甫 小寒食舟中作:「佳辰強飲食猶寒,隱几蕭條戴鶡冠。春水船如天上坐,老年花似霧中看。娟娟戲蝶過閒幔,片片輕鷗下急湍。雲白山青萬餘里,愁看直北是長安。」清 仇兆鰲 題解:「杜臆:小寒食,注謂寒食前一日,誤,蓋寒食次日也。歲時記:冬至後一百五日為寒食。據曆在清明前二日。廣義註:禁火三日謂至後一百四日、五日、六 日,乃知小寒食是六日,總在三日內,故云佳辰。次日清明,始有新火,故食猶寒;禁火則酒亦寒,故云強飲。詩意甚明。」然而在唐代,寒食只是清明前一日,已非清明前三日,仇兆鰲的解釋在年代上的考據恐怕有誤。若是在漢代,清明前三日為寒食,禁火一月,這一個月都是寒食;禁火三日,這三日都是寒食,並無需所謂什麼小寒食。也只有在唐代,寒食在清明前一日,禁火一日,而後一日即是清明,不能是小寒食,那麼小寒食當然就只能是寒食前一日了。所以,明 王嗣爽 杜臆的解釋:「小寒食,寒食前一日」本來就是正確的。

寒食禁火,須吃冷食。漢代寒食為清明前三日,起初禁火期間長達一個月,後來逐漸縮短,魏晉南北朝時禁火三日,至唐代、宋代則為一日。隋 虞世南 北堂書鈔 引 晉 孫楚  祭介子推文:「 太原咸奉介君之靈,至三月清明,斷火寒食,甚若先後一月。」晉 陸(ㄏㄨㄟˋ)鄴中記:「并州俗,為介子推斷火冷食三日,作乾粥,今之糗是也。」太平御覽 寒食:「陸 鄴中記 曰:寒食三日作醴酪,又煮粳米及麥為酪,搗杏仁煮作粥。案 玉燭寶典,今日悉為大麥粥,研杏仁為酪,引餳沃之。」

寒食的由來,有一說是紀念介之推。春秋時晉文公流亡返國即位後,忘記賞賜流亡團員介之推,這個介之推曾經割下自己的大腿肉給餓得半死的晉文公吃,晉文公忘記舊恩,介之推憤而帶著母親隱居於綿山。後來晉文公悔悟,懇求介之推出仕,介之推堅決推辭,bumbler的晉文公惱羞成怒,人為縱火逼令出山,烈焰連燒三天天夜,鳥獸蟲魚死了許多,介之推抱樹焚死,無辜的介母同時罹難。國人哀悼,相約於介之推忌日禁火冷食,以為悼念。後漢書 周舉傳:「太原一郡,舊俗以介之推焚骸,有龍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靈不樂舉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輒一月寒食,莫敢煙爨。」南朝梁 宗懍 荊楚歲時記:「介子推三月五日為火所焚,國人哀之,每歲春暮不舉火,謂之禁煙,犯之,則雨雹傷田。」

另有一說是源於古代中國北方換季改火的生活習慣。周禮:「司烜氏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古代中國北方資源有限,為節約能源、保育山林,孟子所謂:「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當嚴冬已盡,季節交替時,為保育舊林,等待新枝,因此有換季停火的習慣。在舊火既絕、新火未至的期間,就實施禁火冷食。寒食期間剛好在清明之前,兩者趨近,此或可佐證寒食可能是古代中國曆法二十四節氣發明前太陽曆舊制的殘留。

古代中國北方在寒食節祭祖,現在中國華北部分地區仍然保留在寒食節春祭的傳統,韓國也過寒食節。唐代寒食為重要節日,寒食與清明發展形成國定連假,唐會要 休假:「開元二十四年二月十一日敕:寒食清明,四日為假。大曆十三年二月十五日敕:自今已後,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至貞元六年三月九日敕:寒食清明,宜准元日節,前後各給三天。」。

唐代、宋代寒食節演變成嘉年華會,至元代仍有寒食節慶,元 仙村人 春日田園雜興:「村村寒食近,插柳遍簷牙。」明代、清代以後,寒食式微,漸被清明取代,但也有清明、寒食混用不分的情形,明 張煌言 舟次清明拈得青字:「欲隱尚違慚介子,年年寒食臥江汀。」清 富察敦崇 燕京歲時記 清明:「清明即寒食,又曰禁煙節。古人最重之,今人不為節,但兒童戴柳祭掃墳塋而已。」郁達夫 釣台的春晝:「繞了一個大彎,趕到故鄉,卻正好還在清明寒食的節前。」因此可推知,寒食節祭祖習俗與清明節合併,而寒食節漸被遺忘。現今臺灣有些家族習慣在清明前一日祭祖掃墓,只知是家鄉習慣,並未意識其實可能是祖先從中國帶來寒食祭祖掃墓的習俗。

我的父親在自傳裡提到:「清明的頭一天叫做『一百五』,天不亮就要到墳上除草添土。」這「一百五」正是寒食的別稱。唐 姚合 寒食:「今朝一百五,出戶雨初晴。」唐 溫庭筠 寒食節寄楚望:「家乏兩千萬,時當一百五。」宋 蘇轍 新火:「昨日一百五,老俱寒食。」宋 葛立方 韻語陽秋:「自冬至一百有五日至寒食,故世言寒食皆稱一百五。」元 武漢臣 老生兒:「寒食一百五,家家上墳祭祖。」

漢代寒食禁火冷食長達一個月,老年人、小孩子身體受不了,甚至常發生病亡情形。東漢有一位政府官員周舉任職并州行政首長時,將一個月的寒食縮短為三日。 後漢書 周舉傳:「周舉稍遷并州刺史。太原一郡,舊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龍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靈不樂舉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輒一月寒食,莫敢煙爨,老小不堪,歲多死者。周舉既到州,乃作弔書以置子推之廟,言盛冬去火,殘損民命,非賢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使還溫食。於是眾惑稍解,風俗頗革。」

到了三國時,曹操認為寒食禁火冷食有礙人民身體健康,基於戰爭動員需要(同時曹操也是迫害宗教自由的狂熱分子),嚴令禁止,連寒食三日都不准了,刑罰令:「聞太原、上黨、西河、雁門,冬至後百五日皆絕火寒食,云為介之推。子胥沉江,吳人未有絕水之事,至於子推獨為寒食,豈不偏乎?且北方沍寒之地,老少羸弱,將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長半歲刑,主吏百日刑,令長奪一月俸。」三國時代的曹操舉當時吳國孫權管轄範圍內春秋時代吳國伍子胥的例子,但好像忘了戰國時代楚國大夫屈原投江自盡,老百姓綁粽子丟到河裡紀念的習俗。

曾幾何時,寒食從忍飢挨餓、吃冷稀飯,掃墓祭祖、慎終追遠,演變到後來,竟成為歡樂喜慶的日子。漢 劉向 別錄:「寒食蹋蹴,黃帝所造,本兵勢也。或云起於戰國。案鞠與球同,古人蹋蹴以為戲。」蹋蹴就是現代的足球,早在漢代寒食節就流行舉行足球比賽。隋 古今藝術圖:「寒食鞦韆,本北方山戎之戲,以習輕趫者也。」經過魏晉南北朝,從北方民族傳來的盪鞦韆,也成為寒食節的遊樂活動。隋 杜臺卿 玉燭寶典:「寒食此節,城市尤多鬥雞之戲。」鬥雞是中國自古就有的活動,寒食節當然少不了。整個寒食節完全成為一年一度的嘉年華盛會。

因為唐初政府某些官員腦筋打結,認為寒食節嘉年華活動有礙善良風俗,一度下令禁止過寒食節,唐會要:「或寒食上墓,復為歡樂。坐對松檟,曾無戚容。既玷風猷,並宜禁斷。」

直到唐玄宗開元20年(732),才准許寒食上墓拜掃,但還是不得飲酒作樂。唐會要:「寒食上墓,禮經無文,近世相傳,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廟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許上墓,用拜埽禮。於塋南門外奠祭,撤饌訖,泣辭。食餘於他所,不得作樂。仍編入禮典,永為例程。」

政府三令五申,不多久就破例了,而且是從皇帝自己開始,權貴豪門跟進,老百姓自然就樂得更不當回事。五代 王仁裕 開元天寶遺事:「天寶宮中至寒食節竟豎鞦韆,令宮嬪輩戲笑以為宴樂。帝呼為半仙之戲,都中士民因而呼之。」州府元龜:「唐德宗貞元十二年二月寒食節帝御麒殿之東亭,觀武臣及勳戚子弟會球,兼賜宰臣宴饌。」歡樂至極,以致於有「朝朝寒食,夜夜元宵」這句成語,比喻天天都像過節一樣,生活豪奢,尋歡作樂,毫無節制,一派當今天龍國豪華盛世的氣象。元 白樸 梧桐雨 第一折:「寡人自從得了楊妃,真所謂朝朝寒食,夜夜元宵也。」

歡樂的連假佳節,飲食當然極為講究,不復當年寒食,誰還願意只吃冷飯了。歲時廣記 寒食上·凍薑豉 引 宋 呂原明  歲時雜記 :「寒食:煮豚肉並汁露頓,候其凍取之,謂之薑豉,以薦餅而食之。或剜以匕,或裁以刀,調以薑豉,故名焉。」 又云:「寒食以糯米合采蒻葉裹以蒸之。或加以魚鵝肉鴨卵等。又有置艾一葉於其下者。」清 潘榮陛 帝京歲時紀勝·時品:「香椿芽拌麵筋,嫩柳葉拌豆腐,乃寒食之佳品。」以上這些食物與年菜無異,或許現今大年初一吃冷食的習慣,其實與寒食有關也說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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