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9

誰跟你講「迥不相侔」是錯的?

不用功的文抄公 「迥不相侔」應為「迥然不侔」

* 2011-04-19
* 中國時報
* 【林金池、盧金足/連線報導】

 台中市政府公文出現「迥不相侔」四字,即使是國文老師也「霧煞煞」,新北市教育局約聘人員張哲維查出,正確用法應為「迥然不侔」,同義於「迥然不同」,最常出現在法院判決書中,冷僻用語無人查證,久而久之成為約定俗成的錯誤用語。

 記者翻遍康熙字典、國語辭典內,遍尋不著「迥不相侔」這四個字,經詢問新北市國小、國中、高中等各級國文老師,三位老師自認才疏學淺,從沒看過或聽過這成語;另外一位老師還懷疑這是記者惡作劇。

 上網查詢網路資料,發現「迥不相侔」最常出現在法院判決書、大法官釋憲中,用這四個字表達甲、乙之間存在很大差異,但細究出處內容,依舊遍尋不找。

 最後,由師大台灣文化及語言文學研究所畢業的約聘人員張哲維,從教育部成語字典中找出正解,這句成語應該為「迥然不侔」,也就是大不相同的意思;研判有人「掉書袋」時不小心寫錯,冷僻用語又沒查證,大家抄來抄去後,成為約定成俗的錯誤。

 張哲維說,這成語看起來好像很有學問,事實上一點都不難,「侔」同音於「牟」,也就是相等的意思,最早應出於《周禮》、《莊子》等古籍,其他的三個字大家望文生義,自然就可以知道這句話的意思。

「迥不」的用法,隨便找都可以找一堆,

清 梁章鉅 《浪跡叢談·二十四橋》:「 玉生 曾受業於 方茶山 先生,故其詩筆迥不猶人。」

明 胡應麟 《詩藪·六朝》:「 元子 心非王室, 越石 才謝匡時,俱迥不侔,何庸豔羨?」

清 林則徐 《復奏曾望顏條陳封關禁海事宜摺》:「雖若確有把握,然專斷一國貿易,與概斷各國貿易,揆理度勢,迥不相同。」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三墳補遺下》:「《傳》(《穆天子傳》)載天子犬馬鳥獸,不過如此,不惟視《山海》之怪,迥不相倫,即如《王會》所記,九尾之狐、兩首之彘、比翼之鳥亦絕未見。」

清 俞樾 《春在堂隨筆》卷九:「『紅』字與八庚韻字,迥不相似,豈其人讀『紅』字似『衡』字歟……然則方音誤韻,古固有之,不足為斯人病矣。」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雜觚·集部傳訛》:「而所引 馬頭娘 一段,弁以《搜神記》。及攷 晉 干寶 《搜神記》內載,迥不相符。」

「相侔」亦然,「相侔」即「相牟」,又豈是同音而已。

隋 江總 《攝山棲霞寺碑》:「地祇來格,天眾追游。五時無爽,七處相牟。」

宋 王禹偁 《黑裘》詩:「 晏嬰 三十年,庶幾跡相侔。」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三墳補逸下》:「﹝《周書》﹞至《大匡》以後,章首率有序,詞氣儼與《誥》《誓》相侔。」

「迥不」有用者,「相侔」有用者,「迥不相侔」更有用者,誰說「迥不相侔」是錯的?

問題重點不在公文怎麼寫?而是寫什麼?若是推卸責任、迴避重點、答非所問、不知所云,寫的再白話也是官樣文章,廢話連篇,那還不如用文言文寫,至少還省紙些。

至於公文還要不要用文言套語、陳腔濫調,也不是基層公務員能夠決定的,如果能不用,哪個基層公務員願意天天絞盡腦汁在墳墓堆裡挖死人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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