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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2

一個美國人參選台灣副總統

林瑞雄棄美籍?中選會:以棄籍國答覆為準,12/16前揭曉 

親民黨副總統參選人林瑞雄究竟放棄美國籍了沒?親民黨認為,依前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案例,宣誓放棄國籍那天就是生效日。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21日表示,會以棄籍國的答覆為準,任何參選人提供的資料僅供參考,不是決定性的文件。查核約需花2到3周就會有結果,一定會在12月16日公告前揭曉。 

鄧天佑指出,參選人登記時須出示表件,只要符合規定,中選會就會受理,但表件中並未要求檢附放棄國籍證明文件,中選會受理後,依照參選人授權的查核切結書查核,表件內容是否有問題。對於親民黨舉例黃紹庭。 對此,鄧天佑表示不予評論,將以棄籍國的答覆為準,「任何參選人提供的資料僅供參考,不是決定性的文件」。 

鄧天佑表示,若參選人上午登記,下午就可以開始進行查核工作,不過各國放棄國籍的程序不同。但正副總統參選人必須在登記的那一天,完成所有放棄外國籍的程序。 

鄧天佑指出,正副總統任何一人都不能有雙重國籍,中選會將於12月16日公告名單,若公告前查到有外國籍,就不會公告;若是公告後、投票前查到,就撤銷候選人資格;若當選後查到,將提當選無效之訴。 

原文網址: 林瑞雄棄美籍?中選會:以棄籍國答覆為準,12/16前揭曉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11/22/91-2759837.htm#ixzz1eOW1IQ30

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的說明其實已經很清楚了,結論就是:宋林配能不能參選,就看美國政府會不會在25日登記截止以前,核准林瑞雄放棄美國國籍案。

雙重國籍不得登記參選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7條規定:「具有外國國籍者不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這和國籍法第10條規定的不太一樣:「外國人不得擔任總統、副總統。」「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顯然比較嚴格,只要「具有外國國籍」的雙重國籍者,就不可以登記參選總統、副總統。

鄧天佑表示:「若公告前查到有外國籍,就不會公告;若是公告後、投票前查到,就撤銷候選人資格;若當選後查到,將提當選無效之訴。」這是引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28 條的明文規定。

登記參選時不用提出「放棄國籍證明文件」

鄧天佑指出:「參選人登記時須出示表件,只要符合規定,中選會就會受理,但表件中並未要求檢附放棄國籍證明文件,中選會受理後,依照參選人授權的查核切結書查核,表件內容是否有問題。」這也是對的。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規定,申請聯名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備具的表件中,含有「候選人授權查證外國國籍同意書」,但不包括「放棄國籍證明文件」。中選會受理後,需依職權憑授權書向棄籍國查核事實。

登記參選時必須已喪失外國國籍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規定:「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具有外國國籍者,指於申請登記時仍未喪失外國國籍者。」也就是說,候選人必須在申請登記時已喪失外國國籍。如果在申請登記時尚未喪失外國國籍,即使之後不久就喪失,仍然不得申請登記。

怎樣才算是「已喪失外國國籍」?

這可能有兩說,一說是「聲明放棄時說」,一說是「棄籍國政府核准說」。

理想上,當然是「以棄籍國的答覆為準」,美國政府說已喪失就是已喪失,說未喪失就是未喪失。但美國政府的心腸會這麼好嗎?

最後還是會吵下去吧!

美國政府在25日登記截止以前,核准林瑞雄放棄美國國籍案,那當然什麼問題都沒有,甚至早一天核准,宋林配就可以早一天登記參選。一個美國人能夠參選台灣副總統,對美國來說,算是很有面子的事!

如果美國政府一直拖著不核准,想必也不會干脆的回復林瑞雄仍未喪失美國國籍,頂多可能重申林瑞雄已於9月申請放棄美國國籍之類的文字,然後搬板凳看台灣的熱鬧。

若是美國政府核准是核准了,但不好意思,是在25日以後,還是會有效力溯及與否的問題,仍需一吵在所難免。

25日應該是以台灣時間為準,應該沒有爭議了吧!

也許這正是宋楚瑜的打算

有人說,宋找一個美國人搭檔,搞這麼麻煩,會不會是故意的呀!

我說應該不至於吧!不然,宋也真是太壞了!

2011/11/07

尾巴為什麼能搖狗?


楊甦棣謂:「宋楚瑜是一個奸巧的投機政客,因緣際會使他的小黨派(全部立委221人中佔21席)在陳水扁的前途和軍購預算等關鍵問題上居於關鍵少數地位。人們似乎不敢惹宋,可能是因為他深知國民黨過去許多見不得人的秘密。問題是,馬英九及其他國民黨大老們會讓這藍營老傢伙像老尾巴搖狗一樣繼續囂張多久?」(台灣版維基解密

這句「藍營老尾巴搖狗」-“The question is how long Ma Ying-jeou and other KMT heavies will permit this aging Blue tail to wag the dog.“,意思不是很容易瞭解,某報報導時特別註記:「編註,這是一句俚語,意即按照常理是狗搖尾巴,假如換成『尾巴搖狗』,就本末倒置,亂了套了。」

有人認為該報把wag the dog解釋成「本末倒置」,雖然沒錯,但是不夠精準。wag the dog可以這樣解釋:大家看到狗搖尾巴,但尾巴說不定認為是他在搖狗呢!這句話的意思是,一個事實上已經沒什麼影響力的人,卻始終以為自己有能力,也應該左右大局,楊甦棣是藉由這句話評價宋楚瑜。(來源

也有人認為
tail is wagging the dog 是一句成語, 指的是明明是小勢力(tail) 但是在左右大局的意思 (整隻 dog)。(來源

我的想法是,說是本末倒置也對,反客為主也可,尊卑不分也行。狗搖尾巴,是狗想搖尾巴,尾巴才會搖的;而且狗想怎麼搖尾巴,尾巴便怎麼搖,尾巴是完全受狗擺布的。但要是倒過來變成尾巴搖狗,尾巴不僅僅自己想搖就搖,想怎麼搖就怎麼搖,而且還能搖狗,想怎麼搖狗,狗便怎麼搖,狗反而受到尾巴的擺布。

我們不免要問,為什麼尾巴能搖狗呢?

有一部電影,1997年上映的「桃色風雲-搖擺狗」(Wag the Dog),主角是大名鼎鼎的勞勃迪尼洛和達斯汀霍夫曼。片子的開場白是:「狗為什麼搖尾巴?因為狗比尾巴聰明;但是,如果尾巴比狗聰明,那它就會搖擺狗。」

為什麼尾巴能搖狗呢?答案就是尾巴比狗聰明啊!

楊甦棣將宋楚瑜比作泛藍的狗尾巴,而且是老尾巴,意思是宋這條尾巴按道理是要聽國民黨這條狗的號令,結果不但不聽號令,還反過來挾制了國民黨,該狗搖尾巴的不搖,反而變成了尾巴搖狗。

為什麼宋楚瑜有這麼大的本事?前面不是說了嗎?答案就是尾巴比狗聰明啊!大笨狗不但不會搖尾巴,還被尾巴搖了去,這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2011/11/01

宋先生不要再鬧了啦

我一方面對宋楚瑜找了一位沒有絲毫加分作用的卜卦神隱先生當副手,且在連署氣氛低迷不振的情形下,仍然不改初衷,執意參選到底,展現最後必定成功,勝劵在握的姿態,感到十分不可思議;

另一方面,對藍營焦慮萬端的責罵,千夫所指的阻止宋楚瑜,甚至不惜倒過來醜化、弱化馬英九,訴之哀兵,說他再怎麼能力很差、人緣不好,也要含淚-含淚猶不足-含恨都要投馬,我更感到非常可笑。

藍營信心之弱簡直令人匪夷所思,以致於過場熱過主戲,或許是太害怕兩千年的歷史重演,再賠不起分裂投票的賭局,不敢篤定棄保效應的勝算,但實話說,今天要不是馬英九,換作誰也絕對不可能搞成今天這種局面吧!

昨天某節目中國統一聯盟副主席王曉波聲嘶力竭喊出:「我懇求,我哀求,宋先生不要再鬧了!可以吧?」這已不是講理,而是求情了,也有點威脅的意味,再下去,恐怕會有血諫,這種情緒應有所節制,適可而止,否則釀成悲劇,就不好玩了。

這話讓我想起一本書「別鬧了,費曼先生」,英文原名是「Surely You're Joking, Mr. Feynman!」

當宋楚瑜參選越來越不像在開玩笑,而是真的想「鬧」的話,那後半場的發展就很有意思了,不過,我還是認為馬英九的兩百萬票是一道高門檻,蔡至多取一半,宋最多能拿多少?最多最多不會比連署票多到哪裡去,馬英九最後若是險勝,宋楚瑜當個歷史小罪人還是會有人同情的吧!

明年選舉,我再搞場分裂投票,上次我是投公投,不選總統,搞得投票所選務人員一時腦筋打結;明年我要選立委,不選總統,看看他們會如何反應?

2011/09/14

宋楚瑜現象


黃越綏召開記者會,宣布退出2012年總統大選。黃越綏表示,由於連署至今僅獲得10萬份非正式連署書,評估將難以突破26萬連署門檻,加上還得繳交高額保證金,讓她萌生退意,決定退選。

黃越綏的退選理由,讓人聯想起宋楚瑜先前宣稱連署百萬以及找到適當財源即參選總統的條件,這個高難度的門檻,最後是否也會成為宋楚瑜順勢退選的下台階?

有人說這場冷到不行的總統大選,少了宋楚瑜會很無聊,但其實就算多了宋楚瑜,又能有趣多少?也許宋楚瑜出場之所以還會引起騷動,正是社會大眾在百無聊賴中,藉以打發時間的過場現象吧!

選戰最無聊的情形,就是雙方迴圈的互相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你戳我一下,我戳你一下,戳來戳去,就是戳不死,也像繞著柱子相互追著跑,一會兒順時針,一會兒逆時針,有在追,就是追不到,有在跑,但是跑不完。

每四年要看的一場大戲,耗資數十億,動員千萬,只為看兩個人爭勝負,別演的太難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