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wi@tw 這是我所想到唯一能為你能做的事
仔細算算,其實夫妻倆一天真正相處的時間實在少得可憐。若從晚上10點多兩人都回到家開始算,至隔天早上8點多在捷運上分手為止,總共一天才10個小時是兩人在一起的時間。再扣掉正常公約6小時不省人事的睡眠時間,僅剩4小時的清醒時間,多半也是各做各的事,最後真正在一起的時間,恐怕就更少了!幸好在這4小時裡,兩人每天早上一起岀門,一起搭捷運,直到台北站分手為止,肩並肩的足足有40多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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