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04

死於非命

讀劉向《說苑》雜言一條:

魯哀公問於孔子曰:「有智者壽乎?」孔子曰:「然。人有三死而非命也者,人自取之。夫寢處不時,飲食不節,佚勞過度者,疾共殺之;居下位而上忤其君,嗜欲無厭,而求不止者,刑共殺之;以少犯眾,弱以侮強,忿怒不量力者,兵共殺之。此三者,非命也,人自取之。」詩云:『人而無儀,不死何為?』此之謂也。

噫~!原來「死於非命」的典故就出在這條裡。

這條在韓嬰《韓詩外傳》裡也有記載:

哀公問孔子曰:「有智者壽乎?」孔子曰:「然。人有三死而非命也者,自取之也。居處不理,飲食不節,佚勞過度者,病共殺之。居下而好干上,嗜欲無厭,求索不止者,刑共殺之。少以敵眾,弱以侮強,忿不量力者,兵共殺之。故有三死而非命者,自取之也。」

《詩》曰:「人而無儀,不死何為。」《曰:「在天者莫明乎日月,在地者莫明於水火,在人者莫明乎禮義。故日月不高則所照不遠,水火不積則光炎不博,禮義不加乎國家則功名不白。故人之命在天,國家命在禮,君人者降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好利多詐而危,權謀傾覆而亡。」《詩》曰:「人而無禮,胡不遄死?」

照孔老夫子的說法,「死於非命」的三種原因是自己造成的:病、刑、兵。

「病」是指因不良的居住環境、飲食習慣、作息情形所造成的身體疾病。

「刑」是指因不守紀律、貪贓索賄等違法行為所受到的刑罰處遇。

「兵」是不自量力、逞凶鬥狠所造成的身體傷亡。

以上的病、刑、兵都是自招自取,不是命中註定的,所以死在這三種原因,就是「死於非命」。例如:小李酒色無度,肝硬化又中鑣,死於非命,是病殺。老陳私吞公款、濫要紅包,被判死刑,死於非命,是刑殺。小黃脾氣火爆,一言不合,拳頭招呼,鬥毆致死,死於非命,是兵殺。

別疏忽了這條的開頭,魯哀公請教孔老夫子:「有智慧的人壽命比較長嗎?」孔老夫子給了肯定的回答。因為病、刑、兵這三種死因是可以運用智慧避免的,有智慧的人知道如何保持身體健康、奉公守法、不使用暴力,排除人為造成的死亡原因,所以壽命當然就比較長了。

孔老夫子的死於非命論在今天而言,仍然是十分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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