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春正月,攻袁譚,破之,斬袁譚,誅其妻子,冀州平。下令曰:「其與袁氏同惡者,與之更始。」令民不得復私讎,禁厚葬,皆一之于法。是月,袁熙大將焦觸、張南等叛攻袁熙、袁尚,袁熙、袁尚奔三郡烏丸。焦觸等舉其縣降,封為列侯。初討袁譚時,民亡椎冰,(裴松之以為討袁譚時,川渠水凍,使民椎冰以通船,民憚役而亡。)令不得降。頃之,亡民有詣門首者,曹操謂曰:「聽汝則違令,殺汝則誅首,歸深自藏,無為吏所獲。」民垂泣而去;後竟捕得。(三國志魏書武帝曹操紀)
這件發生於曹操征討袁譚時的「民亡椎冰案」,最詭異之處在於逃役者自首時,曹操說:
放任不罰你們,則我違反自己先前下的命令;而畢竟你們是自願來投案的,處死你們,我又於心不忍。這樣,你們趕快走吧!找個地方躲起來,不要被官兵抓到了!
逃役者哭著離去,心懷感激的。
曹操先前下的命令為「令不得降」,是道嚴令,不准投降,亦即不准自首。自首一般皆可獲得減刑,不得自首也就是罪在不赦。罪在不赦當然是重罪,而軍前逃役恐怕只有死罪一條。死罪且不得降,意思是抓到是死,自首也是死,敢跑就不要回來。
對於居然還敢來自首的逃役者,曹操堅持「令不得降」,但卻又當場不抓,放他們走,還叮嚀要躲好,不要被官兵抓到。這番話令逃役者感激涕零,烘托出曹操法外施恩的仁慈形象。
這些逃役者最後的下場是「後竟捕得」,最後還是被抓了。
曹操在說「歸深自藏,無為吏所獲」的時候,臉上散發詭異的笑:且放走前來自首的幾個,讓他們回去歸隊。逃役著能跑到什麼地方去?一網打盡是遲早的事。
「後竟捕得」的結局,當然是死。
有人以「民亡椎冰案」為例,說曹操慈悲有愛心,曹操「持法峻刻,其所刑殺,輒對之垂涕嗟痛之,終無所活。(曹瞞傳)」,是不知曹操的慈悲,底子原是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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