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2

楊白米炸彈客儒門

 

儒門(男 , 1978年12月24日 — ) , 台灣彰化縣二林鎮人 . 2000年12月從台灣陸軍兩棲偵搜營退伍 , 服役期間習得製作爆裂物的技能 . 退伍後的楊儒門 , 或在家中協助其祖父務農 , 或與其父親以販雞營生 . 2003年到2004年間 , 楊儒門在台北四處放置爆裂物達 17 起之多 , 因在爆裂物上黏貼字條 : "政府要照顧人民" . "反對稻米進口" , 要求政府重視 WTO 開放稻米進口台灣之後的農民生計問題,因此警方以及媒體多稱呼為 "白米炸彈客" 或 "稻米炸彈客" . 楊儒門在2004年11月26日為警方逮捕 , 2005年10月19日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依據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判處楊儒門有期徒刑7年6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台北地院94年重訴字第3號判決) , 楊儒門不服上訴 ,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有期徒刑5年10個月 , 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台灣高院94年矚上訴字第7號判決) . 2006年2月17日 , 楊儒門入獄服刑 . 2007年6月21日 , 台灣總統陳水扁特赦楊儒門 , 楊儒門當日傍晚獲得釋放 .(以上摘錄自維基楊儒門)

雖然我很喜歡林生祥的音樂 , 但我並不認同他的說法 :  "楊儒門無罪. "

楊儒門若是無罪 , 那我們害怕什麼 "恐怖活動" 呢 ?

楊儒門的 "行為" 是製造及放置爆裂物 , 他的原始目的可能只是要警惕政府部門吧 !  就像任何一個恐怖活動主要都是為了反對特定的國家或政府 , 但是受到驚嚇甚至傷害而惶惶不可度日的卻總是無辜的社會大眾 ,  這樣 , 是否 "其情可憫" 就很有爭議了 .

楊儒門訴求照顧農民的 "動機" , 社會大眾絕大多數都是支持的 , 但可不會因此就會贊同他到處放炸彈吧 ! 楊儒門若是朝農委會丟雞蛋 , 大家會拍手叫好 ; 楊儒門若是朝大家丟雞蛋 , 大家會罵丟我幹嘛 ! 楊儒門心想丟雞蛋有個屁用 , 不如放炸彈 , 放炸彈才可以保護農民 , 於是就到處放 , 搞得社會人心惶惶 , 雞和狗都失眠 , 這樣還是 "其情可憫" 嗎 ?

所以我認為楊儒門有罪是對的 , 我們的社會絕對反對這種只為目的不擇手段的行為 . 這次減刑減不到楊儒門 , 是因為他犯的是重罪 , 總不能為了他一個將標準放寛 , 所以總統行使了特赦 , 法外開恩了 , 也滿足社會上一部分人的期待 . 其實楊儒門服刑情形很良好 , 要不然不會放到花蓮外役監種哈密瓜 , 至於他是否真的 "應無再犯之虞" , 要看他日後的表現了 .

聽我一句勸 , 真的受不了時 , 唱梅花吧 ! 不然就丟雞蛋 ! 不要再放炸彈了 !

真奇怪 , 阿扁宣布特赦楊儒門時 , 居然開頭稱呼他 "白米炸彈客" !

啊 ! 寫那麼多 , 其實是為了平衡一下下面這張圖 , 這才是我寫這篇的 "動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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